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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

鎖定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是2020年10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標準化原理與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1]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確立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及其起草的總體原則和要求,並規定了文件名稱、層次、要素的編寫和表述規則以及文件的編排格式。該標準適用於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化文件的起草,其他標準化文件的起草參照使用。 [2] 
中文名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
外文名
Directives for standardization—Part 1: Rules for the structure and drafting of standardizing documents
標準號
GB/T 1.1-2020
發佈日期
2020-03-31
實施日期
2020-10-01
全部代替標準
GB/T 1.1-2009
標準類別
基礎
中國標準分類號
A00
國際標準分類號
01.120
歸口單位
全國標準化原理與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執行單位
全國標準化原理與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性    質
推薦性國家標準
狀    態
現行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歷史沿革

1981年首次發佈為GB 1.1-1981,1987年第一次修訂,1993年第二次修訂。 [2] 
2000年第三次修訂時,併入了《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單元:標準的起草表述規則—第2部分:標準出版印刷的規定》(GB/T 1.2-1996)的內容,GB/T 1.2-1996的歷次版本發佈情況為:GB 1-1958、GB 1-1970、GB 1-1973、GB 1.2-1981、GB 1.2-1988)。 [2] 
2009年第四次修訂時,併入了《標準化工作導則—第2部分:標準中規範性技術要素內容的確定方法》(GB/T 1.2-2002)的內容,GB/T 1.2-2002代替的文件及歷次版本發佈情況為《標準化工作導則產品標準編寫規定》(GB1.3-1987)、《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單:標準的起草與表述規則—第3部分:產品標準編寫規定》(GB/T 1.3-1997)、《標準化工作導則產品包裝標準的編寫規定》(GB 1.7-1988)。 [2] 
2020年為第五次修訂。 [2]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制定過程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制定背景

標準化活動的為建立完善的技術規則而起草高質量的標準化文件做好這項作,中國在1958年就發佈了有關標準出版印刷規定的國家標準,1981年以來先後發佈了五個版本的GB/T 1.1,規定了標準的結構和起草規則。截止2020年,GB/T 1.1-2009發佈實施已十餘年,這期間標準化的作受到越來越廣泛的重視,與標準起草有關的標準化理論研究和實踐以及國際規則都發生了變化。 [2] 
首先中國標準化原理研究不斷深入,逐步建立起從不同維度劃分標準的分類體系,自2014年開始陸續發佈了指導不同功能類型標準的起草以及標準中涉及安全、環境等內容編寫的國家標準,充實完善了《標準編寫規則》(GB/T 20001)和《標準中特定內容的起草》(GB/T 20002)的相關部分。其次,隨着GB/T 1.1的廣泛應用以及標準起草實踐的逐漸深入,新的需求與建議不斷產生。 [2] 
再次,GB/T 1.1依據的主要國際文件ISO/IEC導則第2部分於2011年、2016年和2018年相繼發佈了第六、七、八版。鑑於此,為了確保支撐中國標準制定的基礎性系列國家標準的整體協調,保證在採用國際標準起草中國標準時與國際標準起草規則的協調,適應標準化實踐發展的新需求,促進貿易和交流,亟需修訂GB/T 1.1-2009,制定該標準。 [2]  [21]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編制進程

2016年6月14日,國家標準計劃《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20160787-T-469)下達,項目週期24個月,由TC286(全國標準化原理與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3] 
2020年3月31日,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 [2] 
2020年10月1日,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實施,全部代替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 [1]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修訂依據

該標準依據國際標準SO/IEC導則—第2部分:《ISO和IEC文件的結構和起草的原則與規則》(2018)規則起草。該標準非等效採用ISO/IEC國際標準:《ISO和IEC文件的結構和起草的原則與規則》(ISO/IEC Directives Part 2,2018)。 [2]  [22]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修訂情況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與《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1. 增加了“文件的類別”一章;
  2. 將“總則”更改為“目標、原則和要求”,細分了原則,並將2009年版的有關內容更改後納入;
  3. 在“文件名稱”中增加了表示標準功能類型的詞語及其英文譯名;
  4. 更改了要素的類別、構成以及表述形式;
  5. 更改了“列項”的具體形式及編寫規則;
  6. 更改了編寫要素“前言”時不允許使用的條款類型的規定;
  7. 增加了某些條件下需要設置要素“引言”的規定,以及編寫“引言”時需要給出的具體背景信息;
  8. 更改了陳述“範圍”所使用的條款類型和表述形式;
  9. 更改了要素“規範性引用文件”的引導語;
  10. 刪除了性能原則、可證實性原則和針對“要求”的編寫規定;
  11. 更改了編寫“術語條目”的一些規則,增加了詳細的規定;
  12. 增加了引出符號和/或縮略語清單的引導語;
  13. 更改了要素“分類和編碼”的編寫規則,增加了要素“系統構成”的編寫規則;
  14. 增加了要素“總體原則”“總體要求”的編寫規則;
  15. 增加了要素“核心技術要素”、“其他技術要素”的編寫規則,刪除了“技術要素的表述”;
  16. 更改了要素“參考文獻”的編寫規則、要素“索引”的編寫規則;
  17. 更改了條款類型以及條款表述使用的一些能願動詞,增加了表述一般性陳述的典型用詞;
  18. 增加了“附加信息”、“通用內容”的表述規則;
  19. 增加了條文中常用詞的使用規則;
  20. 更改了稱呼文件自身的表述規則;增加了注日期引用同一日曆年發佈不止一個版本的文件的標註規則,更改了不注日期引用的規則;增加了規範性引用和資料性引用的表述規則、標明來源的方法;
  21. 更改了被引用文件的限定條件,增加了不應被引用的文件的規定;
  22. 刪除了關於部分之間引用的規則;
  23. 更改了提示文件自身的具體內容的表述規則;
  24. 更改了“附錄”的表述規則,刪除了關於資料性附錄j包含的內容的規定;
  25. 更改了關於“圖”和“表”的用法的規則、圖和錶轉接排的表述規則、曲線圖中標引序號的使用規則和表頭的編寫規則;
  26. 增加了“示例”的表述規則;
  27. 增加了條目編號上下行空的規定,表中內容的編排規定,區分示例的線框的規定;
  28. 增加了“重要提示”“術語條目”“來源”等內容中的字號和字體的規定。 [2]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標準出版社冶金工業規劃研究院中國建築標準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齊魯工業大學(山東省科學院)、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機械工業儀器儀表綜合技術經濟研究所、中國航空綜合技術研究所 [1] 
主要起草人:白殿一、逄徵虎、王益誼、杜曉燕、劉慎齋、白德美、肖邦國、馬德軍、馮海悦、李佳、李剛、王文利、強毅、歐陽勁松、陸錫林、丁樹偉。 [1]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文件
1
3術語和定義
1
4文件的類別
3
5目標、原則和要求
4
6文件名稱和結構
6
7層次的編寫
9
8要素的編寫
12
9要素的表述
19
10編排格式
32
附錄A(資料性)層次編號示例
37
附錄B(規範性)標準化項目標記
38
附錄C(規範性)條款類型的表述使用的能願動詞或句子語氣類型
42
附錄D(規範性)專利
44
附錄E(規範性)文件格式
45
附錄F(規範性)文件中使用的字號和字體
58
參考文獻
60
索引
61
參考資料: [2]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內容範圍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確立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及其起草的總體原則和要求,並規定了文件名稱、層次、要素的編寫和表述規則以及文件的編排格式。該標準適用於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化文件的起草,其他標準化文件的起草參照使用。 [2]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引用文件

GB/T 321 優先數和優先數系
GB/T 3101 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一般原則
GB/T 3102(所有部分) 量和單位
GB/T 7714 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
GB/T 14559 變化量的符號和單位
GB/T 15834 標點符號用法
GB/T 15835 出版物上數字用法
GB/T 20000.1 標準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標準化和相關活動的通用術語
GB/T 20000.2 標準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採用國際標準
GB/T 20001(所有部分) 標準編寫規則
GB/T 20002(所有部分) 標準中特定內容的起草
ISO 80000(所有部分) 量和單位(Quantities and units)
IEC 60027(所有部分) 電工技術用文字符號(Letter symbols to be used in electrical technology)
IEC 80000(所有部分) 量和單位(Quantities and units)
參考資料: [2]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實施情況

  • 實施建議
該標準發佈後,除明確規定《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國家標準廢止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國家標準繼續有效,倡導企業使用《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國家標準,同時企業在採用GB/T 1.1-2009國家標準時,不得違反強制性標準和法律法規的規定。產品能否繼續銷售由相關產品監管部門決定,沒有明確監管部門的由用户決定。 [21] 
2020年3月1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可檢測司《關於新舊標準換版保留舊標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有關問題的覆函》規定:“允許檢驗檢測機構在資質認定能力附表中保留或者依監督抽查文件申請擴增舊標準”,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新舊版推薦性標準並存實施的客觀事實和現實需要。 [21] 
  • 培訓貫宣
2020年6月18日,在北海舉辦該標準的宣貫培訓班。 [4] 
2020年7月22-24日,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技術審評中心,舉辦GBT 1.1-2020編寫與標準化認知能力升級訓練營。 [5] 
2020年9月23日-25日,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標準化評估研究所在福建省廈門市舉辦基礎培訓班。 [6] 
2020年10月14日,中山市東區市場監管分局聯合中山市質量技術協會舉辦了為期一天的該標準宣貫培訓班。 [7] 
2020年10月10日,郴州市市場監管局舉辦該標準宣貫培訓班。 [8] 
2020年10月12日,合肥市市場監管局舉辦該標準的解讀培訓班。 [9] 
2020年10月15-16日,為進一步提升紡織行業標準化工作整體水平,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科技發展部、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研究決定,在安徽合肥舉辦該標準紡織行業專題輔導研討班。 [10] 
2020年10月26日-27日,為幫助廣大標準化工作者理解掌握該標準,提高標準研製能力,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在北京市舉辦基礎培訓班。 [11] 
2020年10月28日,衡水市標準化委員會辦公室以線上線下聯播的方式,組織舉辦包含該標準在內的知識培訓班。 [12] 
2020年11月29-30日,河南省標準化協會在鄭州舉辦該標準培訓班。 [13] 
2020年10月30日,蕪湖市標準化研究院在標準模擬實訓教室舉辦該標準培訓班。 [14] 
2020年11月11日,成都市龍泉驛區市場監管局組織召開了該標準宣貫培訓會。 [15] 
2020年11月24日,株洲市市場監管局舉辦該標準標準培訓班。 [16] 
2020年11月18日-20日,為滿足社會各界對該標準編寫的變化、特點及思維的迫切需求,提高標準質量,提升標準編寫能力及效率,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在雲南省昆明市舉辦基礎培訓班。 [17] 
2020年12月9-11日,山東標準化協會聯合副理事長單位高質標準化研究院(山東)有限公司,在煙台市舉辦了該標準的解讀培訓班。 [18] 
2020年12月28日,安慶市市場監管局舉辦了該標準的宣貫培訓班。 [19] 
2021年1月20日-22日,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標準化評估研究所在海南省海口市舉辦基礎培訓班。 [20]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意義價值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是各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標準制定活動需掌握的一門基礎技術,對於確保各領域標準的起草質量和應用效率,進而有效發揮標準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義。 [11]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的貫徹實施,有利於全面提升標準質量水平。該標準的推廣應用,對於推動自主創新成果、技術轉化為標準,增加標準有效供給具有重要意義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4]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的修訂,重點考慮了起草標準化文件的總體原則和要求以及如何選擇文件的規範性要素,明確能類型標準的核心技術要素,並進一步清晰地規和表述。通過確立更加嚴謹的起草規則,讓文件起草者在起草各類標準化文件時有據應用效率,促功能的有效發揮,更好地促進交流以及技術合作。 [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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