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樓玄

鎖定
樓玄(生卒年不詳),一作婁玄 [9]  ,字承先,沛郡蘄縣(今安徽宿州東南)人 [1]  ,三國時期吳國官員。
吳景帝孫休在位時,樓玄任監農御史。孫皓即位後,樓玄歷任散騎中常侍、會稽太守大司農。後來提拔為宮下鎮禁中候,負責殿中事務。因多次違背孫皓心意,遭人誣陷流放廣州。後又流放交阯,被孫皓逼迫自殺。
全    名
樓玄
別    名
婁玄
承先
所處時代
三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沛郡蘄縣
官    職
會稽太守、大司農

樓玄人物生平

吳景帝孫休在位時期,樓玄擔任監農御史
永安七年(264年),吳末帝孫皓即位。孫皓即位後,樓玄與王蕃郭逴萬彧共同擔任散騎中常侍,出朝擔任會稽太守,又入朝擔任大司農
過去皇宮中主事的人從來都是選用親近的人擔任,萬彧陳説親密接近皇帝的職位,應選用品行中正的人,孫皓就命令負責官員,尋找忠誠清正的人,以符合選用,於是就任用樓玄為宮下鎮禁中候,負責殿中事物。樓玄以九卿身份持刀侍奉保衞孫皓,端正自己,作眾人表率,奉守法律行事,應對懇切忠直,多次違背孫皓的心意,漸漸受到責怪惱怒。
後來有人誣告樓玄和賀邵相遇,停下來相互低聲耳語又大笑,誹謗政事,於是樓玄遭到孫皓詔令責問追究,送交到廣州。 [2] 
東觀令華核上奏疏説:“臣私下認為治國的道理,就像是治家。負責田間勞作的人,都應是賢良誠實的。另外應當找到一個人總管各項事務,定出綱領,各種事物才能治理好。《論語》説:‘無所作為而使天下大治的人,大概只有吧。使自己恭謹端正面向南而坐罷了。’是説任用的人稱職,所以自己就悠閒而安逸。如今海內沒有安定,天下事情繁多,事情無論大小,都要過問,行動都要經過陛下,使陛下神聖的思慮受到損傷。陛下既留意博通古事,讀遍經典文獻,又思想勤勉喜好道義,順應自然時節而處理政事,應能夠安閒清靜來放鬆精神,呼吸清醇的空氣,和上天同壽。臣日夜思考,眾位官吏中,能承擔重要的事物,足以委用信任的人,沒有人比得上樓玄。樓玄清正忠義,敬奉公事,是當代的楷模,眾人都佩服他的操行,沒有人同他爭先。清正的人就心中公平而意念耿直,忠誠的人就遵循正道而行事,像樓玄這樣的品性,是永遠可以保證的,請求陛下赦免樓玄先前的罪過,讓他能改過自新,提拔他主管朝廷各部門,責求他以後的表現,讓他按照官職選擇人才,根據才能授予職位,那麼像舜那樣恭謹端正自己而天下大治的情況,陛下也很快就能達到。” [3] 
孫皓顧忌樓玄的名聲,就將樓玄和他的兒子樓據流放到交阯,交給交阯將領張奕,讓他們在作戰中自己效力,暗中命令張奕殺死他們。樓據到交阯後,因病去世。樓玄一人跟隨張奕討伐賊寇,持刀步行,見到張奕就叩拜,張奕不忍心殺他。恰逢張奕突然去世,樓玄收殮安葬張奕,在他的遺物中看到孫皓的詔令,隨即自殺而死(此出自《三國志》)。 [4] 
另一説,孫皓讓張奕賜給樓玄毒藥,將樓玄鴆殺;張奕以樓玄是賢者,不忍心立即宣詔賜毒,樓玄還是從其他途徑得到了消息,於是對張奕説:“你應該早早告訴我,我樓玄又有什麼值得可惜的呢?”於是服藥自殺。(此出自《江表傳》) [7] 
南朝宋史學家裴松之認為:“以玄之清高,必不以安危易操,無緣驟拜張奕,以虧其節。且禍機既發,豈百拜所免?江表傳所言,於理為長。” [7] 
天冊元年(275年),賀邵遇害,孫皓將其家屬流放臨海,並下詔誅殺樓玄子孫。 [8] 

樓玄人物評價

華核:“玄清忠奉公,冠冕當世,眾服其操,無與爭先。” [5] 
胡衝:“玄、邵、蕃一時清妙,略無優劣。必不得已,玄宜在先。” [5] 
陳壽三國志》:“樓玄清白節操,才理條暢。” [5]  (《太平御覽》引《吳志》作“文理條暢” [6] 
葉適:“王蕃、樓玄、賀邵、韋昭、華核,吳之將亡,孫皓酷暴,尚有此人。孔子稱‘殷有三仁’,殷聖賢數十世之天下,其亡,有此仁人,固其宜也。悲夫!”

樓玄親屬成員

兒子
樓據,隨父流放到交阯後病逝。 [4] 

樓玄軼事典故

樓玄深得人心

《婁承先別傳》記載,有一次山越民作亂,所過之處盡皆破毀,一路殺到樓玄家。當時樓家人不在家中,而釜甑還放在灶上,山越民見此説道:“若別有遠方來寇,恐怕這些釜甑會被他們拿走。”於是他們將樓家的釜甑取下衝洗,然後放到井中而去。樓家人回來後,釜甑盡得不失。 [11] 

樓玄未嘗脱屩

《婁承先別傳》記載“自雲征討,常着戎服,未嘗脱屩也”。 [12] 

樓玄徘徊仲翔宅

《婁承先別傳》記載,樓玄到廣州時,曾密求虞翻故宅處;在故宅外徘徊踟躕,哀咽悽愴,不能自勝。 [9-10] 

樓玄史料記載

《三國志·卷六十五·吳書二十·王樓賀韋華傳第二十》 [5] 

樓玄文學形象

小説《三國演義》中,樓玄登場於第120回。為大司農,與丞相萬彧、將軍留平見孫皓無道,直言苦諫,皆被殺害。 [13] 
參考資料
  • 1.    《三國志·卷六十五·吳書二十·王樓賀韋華傳第二十》:樓玄字承先,沛郡蘄人也。
  • 2.    《三國志·卷六十五·吳書二十·王樓賀韋華傳第二十》:孫休時為監農御史。孫皓即位,與王蕃、郭逴、萬彧俱為散騎中常侍,出為會稽太守,入為大司農。舊禁中主者自用親近人作之,彧陳親密近識,宜用好人,皓因敕有司,求忠清之士,以應其選,遂用玄為宮下鎮禁中候,主殿中事。玄從九卿持刀侍衞,正身率眾,奉法而行,應對切直,數迕皓意,漸見責怒。後人誣白玄與賀邵相逢,駐共耳語大笑,謗訕政事,遂被詔詰責,送付廣州。
  • 3.    《三國志·卷六十五·吳書二十·王樓賀韋華傳第二十》:東觀令華核上疏曰:“臣竊以治國之體,其猶治家。主田野者,皆宜良信。又宜得一人總其條目,為作維綱,眾事乃理。論語曰:‘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恭己正南面而已。’言所任得其人,故優遊而自逸也。今海內未定,天下多事,事無大小,皆當關聞,動經御坐,勞損聖慮。陛下既垂意博古,綜極藝文,加勤心好道,隨節致氣,宜得間靜以展神思,呼翕清淳,與天同極。臣夙夜思惟,諸吏之中,任幹之事,足委仗者,無勝於樓玄。玄清忠奉公,冠冕當世,眾服其操,無與爭先。夫清者則心平而意直,忠者惟正道而履之,如玄之性,終始可保,乞陛下赦玄前愆,使得自新,擢之宰司,責其後效,使為官擇人,隨才授任,則舜之恭己,近亦可得。”皓疾玄名聲,復徙玄及子據,付交阯將張奕,使以戰自效,陰別敕奕令殺之。據到交趾,病死。玄一身隨奕討賊,持刀步涉,見奕輒拜,奕未忍殺。會奕暴卒,玄殯斂奕,於器中見敕書,還便自殺。
  • 4.    《三國志·卷六十五·吳書二十·王樓賀韋華傳第二十》:皓疾玄名聲,復徙玄及子據,付交阯將張奕,使以戰自效,陰別敕奕令殺之。據到交趾,病死。玄一身隨奕討賊,持刀步涉,見奕輒拜,奕未忍殺。會奕暴卒,玄殯斂奕,於器中見敕書,還便自殺。
  • 5.    《三國志·卷六十五·吳書二十·王樓賀韋華傳第二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5-15]
  • 6.    《太平御覽·卷四百四十五·人事部八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10]
  • 7.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六十五·吳書二十·王樓賀韋華傳第二十》:【江表傳曰:皓遣將張奕追賜玄鴆,奕以玄賢者,不忍即宣詔致藥,玄陰知之,謂奕曰:"當早告玄,玄何惜邪?"即服藥死。臣松之以玄之清高,必不以安危易操,無緣驟拜張奕,以虧其節。且禍機既發,豈百拜所免?江表傳所言,於理為長。】
  • 8.    《三國志·卷六十五·吳書二十·王樓賀韋華傳第二十》:後邵中惡風,口不能言,去職數月,皓疑其託疾,收付酒藏,掠考千所,邵卒無一語,竟見殺害,家屬徙臨海。並下詔誅玄子孫,是歲天冊元年也,邵年四十九。
  • 9.    《藝文類聚 卷六十四 居處部四》引《婁承先傳》曰:婁玄到廣州,遂徘徊躑躅於仲翔宅故處,哀咽悽愴,不能自勝。
  • 10.    《太平御覽 卷一百八十 居處部八》引《樓承先別傳》曰:樓玄到廣州密求虞仲翔故宅處,遂徘徊躑躇,哀咽悽愴,不能自勝耳。
  • 11.    《太平御覽 卷七百五十七 器物部二》引《婁承先別傳》曰:昔山越民反,所過殘毀。至婁氏之裏,往中庭,顧見釜甑,尚著於灶,曰:"恐他遠寇取之!"仍為取洗,沈著井中而去。婁家後還,皆盡得之。
  • 12.    《北堂書鈔 卷第一百三十六 服飾部五》:未嘗脱屩「婁承先別傳雲自雲徵討常著戎服未嘗脱屩也 今案陳俞本同」
  • 13.    三國演義(第120回)國學子部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3-11-20]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