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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暉

(行政處罰人)

鎖定
樊暉,男,1969年3月出生。依據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樊暉超比例持股未報告並限制期交易案經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中文名
樊暉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69年3月

目錄

樊暉人物事件

根據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於2022年3月發佈的〔2022〕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2018年2月7日至2019年4月18日,樊暉實際控制使用44個賬户(以下簡稱賬户組)交易“國城礦業”。賬户組交易“國城礦業”由樊暉決策,交易資金來源於樊暉自有及籌集資金。 [2] 
自2018年2月7日起,樊暉控制使用賬户組連續交易“國城礦業”。截至2018年7月3日收盤,賬户組累計持有“國城礦業”54,785,996股,佔公司當時已發行股份的4.82%。 [2] 
2018年7月4日,賬户組繼續買入“國城礦業”,首次達到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截至收盤,賬户組累計持有58,084,296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11%。樊暉在持股比例超過5%後,未按法律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 
樊暉持有“國城礦業”首次達到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後,賬户組繼續交易“國城礦業”。直至2019年4月18日,賬户組競價買入累計成交27,534,991股,累計成交金額316,025,790.46元;大宗交易買入累計成交5,278,977股,累計成交金額58,700,116.2元;競價賣出累計成交67,816,577股,累計成交金額812,816,699.79元;賬户組內賬户之間成交金額67,325,084.96元。扣除賬户組內賬户之間成交金額,賬户組限制轉讓期內累計交易金額1,120,217,521.49元。限制轉讓期內,賬户組持有“國城礦業”比例最高為公司已發行股份的6.2%。 [2] 
對此,北京證監局對樊暉處以3060萬元罰款。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