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樅陽縣統計局

鎖定
樅陽縣統計局位於銀塘新區浮山路2號新政務服務大樓10樓,現有職工18人,其中本科學歷11人,大專學歷5人,副高職稱1人,中級職稱4人,中共黨員14人。局機關內設職能股室:辦公室、業務一股、業務二股、綜合股(經濟運行考核辦公室)、局屬事業單位樅陽縣城鎮社會經濟調查隊(樅陽縣普查中心)。局領導4人,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1人,黨組成員1名,總統計師1人。局股室隊(中心)負責人5人。 [1] 
中文名
樅陽縣統計局
辦公地址
安徽省銅陵市樅陽縣樅陽鎮浮山路 [1] 
郵    編
246700 [1] 
本科學歷
11人 [1] 
大專學歷
5人 [1] 
職    工
18人 [1] 
類    型
政府單位

樅陽縣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實施統計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二)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縣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縣國內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衞生、就業、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全縣各地、各部門開展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佈、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佈制度。
(七)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管理全縣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建設管理和維護基本單位名錄庫,實施統計“四大工程”建設,審核確認“一套表”單位。
(十)參與擬訂鄉鎮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
(十一)協助管理統計站、首席統計員;承擔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稱評審以及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發證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十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樅陽縣統計局領導分工

局長 蔡勁松 [4] 
局黨組書記:吳宏祥同志
領導分工:主持縣統計局全面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分管辦公室。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鄒平同志
領導分工:工程建設、行政審批、物資採購,分管業務二股、城鎮社會經濟調查隊(普查中心)。
局黨組成員:汪寶蘭同志
領導分工:分管紀檢監察、機關效能、文明創建和工會、婦女等羣團工作,分管業務一股,協助吳宏祥同志分管黨風廉政建設
局黨組成員、總統計師:徐亞民同志
領導分工:分管扶貧開發、招商引資、財務、幹部人事、名錄庫維護、法規,分管綜合股(經濟運行考核辦公室),協助吳宏祥同志分管辦公室。 [1] 

樅陽縣統計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安全、保密、紀檢監察和信訪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承辦協助管理各鄉鎮統計站、首席統計員;承擔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稱評審以及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發證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局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檢查、處理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事務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基本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審核全縣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和統計調查方案,管理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表,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負責全縣統計執法人員的管理、業務培訓及證件發放工作。
(四)綜合股(經濟運行考核辦公室)
負責綜合類統計業務。承擔全縣人口普查和經濟普查相關業務;組織實施全縣勞動力調查、人口抽樣調查、工資統計和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情況、文化產業、投入產出等的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衞生、就業、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監測預警全縣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並提出諮詢建議;對綜合性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彙總整理全縣的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綜合性統計數據發佈及新聞宣傳工作,組織編寫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及《樅陽縣情》資料;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負責經濟運行考核工作,擬定鄉鎮經濟運行以及參與擬定擴權強鎮綜合評價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收集、整理、上報縣域經濟運行考核相關資料,配合省、市人民政府做好縣域經濟考核工作;按規定承辦縣人民政府目標管理考核的有關事項。
(五)城鎮社會經濟調查隊(普查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統計局制定的統計普查、調查方法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重大國情國力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並對其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準確、及時、系統地收集整理和編印有關統計普查、調查資料;向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調查資料和信息;根據國家統計法律、法規,協助做好統計普查和執法工作;負責對調查人員的業務培訓;完成縣政府和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統計調查、分析研究工作。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