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樅陽縣民政局

鎖定
樅陽縣民政局是樅陽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管社會行政事務和全縣民政工作的職能部門。
中文名
樅陽縣民政局
地    址
樅陽縣
屬    性
非盈利
性    質
事業單位

樅陽縣民政局工作職責

(一)根據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協調全縣城鄉社會救助工作,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鄉鎮城鄉社會救助工作以及“救急難”工作。組織實施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四)擬訂全縣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配合縣有關部門做好全縣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職責。
(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有關政策、標準,負責全縣行政區劃以及鄉鎮的設立、撤銷、更名、隸屬關係或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本縣轄區內及本縣與周邊縣(區)界的邊界爭議和調處事務;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指導鄉鎮開展地名管理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婚姻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改革。
(七)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事業發展。
(十)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民政服務機構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縣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羣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羣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縣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縣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編制公佈行政區劃信息的樅陽縣行政區劃圖。 [1] 

樅陽縣民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機要、信息、安全生產、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發佈、民政信息化和電子政務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承擔民政標準化工作,承擔民政建設和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等工作。牽頭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等事項。
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民政事業費、行政經費的管理工作,檢查監督民政事業費使用情況。負責民政事業費、機關行政經費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預決算和日常管理。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民政統計工作。
(二)社會救助工作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救急難”工作。動員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指導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三)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股。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四)社會組織管理股(社會組織黨建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管理權限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縣級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投訴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指導推動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職業規範。負責全縣社會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社工崗位開發。牽頭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全縣誌願者註冊登記,指導全縣誌願服務規範管理工作。
(五)區劃地名辦公室。負責全縣行政區劃以及鄉鎮的設立、撤銷、更名、隸屬關係或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縣內鄉鎮級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管理,負責指導全縣地名的標準化、規範化管理,承辦縣內重要地名命名、更名審核報批工作。
(六)社會事務股。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
(七)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股。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八)行政許可股。承擔民政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參加行政審批疑難事項的會審。參加涉及本部門聯合審批事項的聯合審批會議。負責開展政務服務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大廳窗口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 [1] 

樅陽縣民政局現任領導

局長:葉志嬌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