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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清市水利局

鎖定
根據《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樂清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發〔2001〕120號),設置樂清市水利局。市水利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職能部門。
中文名
樂清市水利局
職能科室
4個
機關編制
15名
局    長
徐寬寶 [2] 

樂清市水利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規劃、流域(區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
(三)負責水利投資、計劃、項目、資金管理。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權限審核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小型水利工程項目,負責全市水利項目佈局,提出上級補助資金和本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3-督管理。負責涉河、涉堤、涉水項目審批。組織指導灘塗圍墾工作。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指導水資源保護規劃,發佈全市水資源公報。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組織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組織、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水事糾紛的處理。
(七)負責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水量與水質實施監測,發佈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負責水利信息化工作。
(八)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負責重要河道、水庫、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負責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
(九)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監督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相關制度。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建設項目立項審查、建設管理、工程驗收有關工作。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4-監督管理。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水庫、水閘、農村水電站、河道堤防、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定額。
(十)組織指導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組織實施重要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提出並協調落實市直管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水利工程管理標準化建設。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一)負責水土保持工作。組織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二)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與引進、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實施流域(區域)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等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提供防洪、抗旱應急搶險水利技術支撐,編制水利工程應急搶險方案。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承擔防禦洪水、颱風暴潮應急搶險-5-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制定水旱災害防禦水利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堅持建管並重,加強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堅持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動水利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縱深發展。推動水利數字化轉型,加快推進水利現代化。
(十七)與市應急管理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一般及以上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作出決定;協助市委市政府組織開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6-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綜合性工作,發佈森林火險、火災信息。
2.市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等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颱風暴潮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必要時,市水利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1] 

樂清市水利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水利局設4個職能科室。

樂清市水利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對局機關各科室及局屬各單位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催辦督查;負責文秘、檔案、信訪、宣傳、保密保衞、接待、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主持《樂清水利信息》網站運行管理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考核考勤、勞動工資、人才規劃、教育培訓、計劃生育及工青婦等工作;承辦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行業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和職工隊伍建設工作;管理市級水利資金;
監督全市水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指導水利經濟和直屬單位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對直屬單位的經濟活動情況進行審計;承辦局機關財務工作。

樂清市水利局水政水資源科

負責指導全市水政執法和水土保持執法工作;負責起草水法規體系建設規劃和有關水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承辦鄉鎮間的水事、水土流失防治、灘塗圍墾等糾紛調處;
參與縣際間水事糾紛的調處;負責水政監察隊伍的管理;
監督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承辦水利行政訴訟有關事項和水法規宣傳工作;
統一管理和保護水資源;組織制訂全市水量分配方案;
組織實施取水和河道採砂許可制度、河道及水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內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水利規費徵收制度;
發佈全市水資源公報;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
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審查排污口的設置和擴大;
指導實施全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

樂清市水利局規劃建設科

組織制訂全市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流域(區域)水利規劃和水利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協調流域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水中長期供求計劃;
組織編制、審查水利、水電、圍墾建設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水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指導全市水利基本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水利、水電、圍墾工程項目建設;
負責水利、水電、圍墾工程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批和項目的報批;指導、組織水利、水電、圍墾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
管理水利設計、監理、施工及施工安全、工程造價、質量監督等工作;
組織審核全市水利建設相關單位的資質及執業人員的資格;
指導農田水利、鄉鎮供水、農村水電電氣化和城市防洪工程建設;
組織水利、水電、圍墾建設項目的驗收;承辦水利技術推廣工作;
負責管理有關學會協會;負責水利綜合統計工作。

樂清市水利局工程管理科

負責指導、組織、監督水庫、水閘、水電站、堤壩等水利工程管理、運行;
組織實施市管水庫、水閘、水電站、堤壩等水利工程的養護及維修、控制運行和檢查觀測;
監督檢查修建工程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及資金使用情況、負責施工技術指導工作;負責編制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年度運行費用計劃;
負責檢查監督水費政策在本市的執行情況;
負責協調防汛抗旱各項工作;
指導實施全市水文工作。

樂清市水利局人員編制

市水利局機關編制為15名(含後勤服務人員1名,離退休幹部管理人員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5名。
紀檢監察機構按規定設置,人員在編制內配備。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