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樂彥瑋

鎖定
樂彥瑋(?-676) [5]  ,字德珪,雍州長安縣(今陝西省西安市)人。
顯慶中為給事中,時故侍中劉洎之子詣闕訴洎為褚遂良所譖枉死狀,李義府亦助之。高宗問近臣,皆言枉,獨彥瑋曰:“國君無過舉,若雪洎之罪,豈可謂先帝用刑不當乎?”遂止其事。歷任東台舍人西台侍郎同東西台三品大司憲 [1] 
本    名
樂彥瑋
德珪
所處時代
唐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雍州長安縣(今陝西省西安市)
逝世日期
676年
官    職
西台侍郎(即中書侍郎)、同東西台三品(即同中書門下三品)
追    贈
齊州都督

樂彥瑋人物生平

顯慶元年(656),為給事中。時劉洎子上言洎貞觀末為褚遂良所譖枉死,中書侍郎李義府贊成之。他獨辨其事不枉。歷唐州刺史,高宗因其敢於直諫,拜東台舍人。 [2] 
麟德元年(664),遷太子右中護、檢校西台侍郎、同知軍國政事;不久拜相,以西台侍郎同東西台三品。次年罷相,改任大司憲,旋遷任御史大夫。
上元三年(676)卒,贈齊州都督。 [3-4] 

樂彥瑋史籍記載

樂彥瑋《舊唐書》

時故侍中劉洎之子詣闕上言,洎貞觀末為褚遂良所譖枉死,稱冤請雪,中書侍郎李義府又左右之。高宗以問近臣,眾希義府之旨,皆言其枉。彥瑋獨進曰:“劉洎大臣,舉措須合軌度,人主暫有不豫,豈得即擬負國?先朝所責,未是不愜。且國君無過舉,若雪洎之罪,豈可謂先帝用刑不當乎?”然其言,遂寢其事。
彥瑋尋丁憂,起為唐州刺史。及入辭,高宗記其言直,復拜東台舍人。累遷西台侍郎、同東西台三品。乾封元年,代劉仁軌為大司憲,官名復舊,改為御史大夫。上元三年卒,贈秦州都督,永昌年,以子思晦貴,重贈揚州大都督。思晦,則天時官至鸞台侍郎,兼檢校天官尚書、同鳳閣鸞台三品,為酷吏所殺。

樂彥瑋《新唐書》

顯慶中,其子弘業詣闕訴遂良譖死狀,李義府右之。高宗問近臣,給事中樂彥瑋曰:"辨之,是暴先帝過刑。"事寢。文明初,詔復官爵。
彥瑋,字德珪,長安人。麟德元年,以西台侍郎同東西台三品。數月,罷為大司憲。卒,贈齊州都督。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