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樂山市監察局

鎖定
中共樂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在中共樂山市委和中共四川省紀委領導下,按照《黨章》的規定開展工作;樂山市監察局屬市政府序列,在市政府和省監察廳領導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規定開展工作。市紀委機關和市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對市委、市政府和省紀委、省監察廳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中文名
樂山市監察局
地    點
樂山市
屬    性
非營利
性    質
事業單位
局    長
廖敏 [1] 

樂山市監察局工作職責

一、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市級部門(單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組織建設、幹部管理和工作考核,負責收集整理市管幹部廉政檔案和領導幹部黨風廉政情況的考察工作。
二、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三、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省紀委、省監察廳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區、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保證政令暢通。
四、負責調查處理市級黨政羣機關各部門,各區、市、縣、自治縣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按照批准權限決定給予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重要或複雜案件。
五、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各區、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和批准權限,作出行政處分決定(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六、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市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八、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實踐中的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在本地區的實施細則。
九、調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地方政府制定有關政策法規實施細則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或撤銷的建議;變更或撤銷區、市、縣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十、會同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市屬以上企事業單位及各區、市、縣、自治縣委和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干部管理工作,審核區、市、縣、自治縣及市級各部門紀委(紀檢組)領導班子和監察局(室)領導人選;負責市級部門(單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組織建設、幹部管理和工作考核;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對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工作實行檢查監督;負責收集整理市管幹部廉政檔案和領導幹部黨風廉政情況的考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省紀委、省監察廳和市委、市政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樂山市監察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的文秘、信息、檔案、網絡建設、外事、行政管理、後勤服務、會務和接待工作。
二、教育調研室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調研工作和紀檢監察干部培訓工作、懲防體系建設工作。
三、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監督檢查、綜合分析全市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廉政情況考察和廉政檔案等工作。
四、糾風工作室
負責全市糾風工作的組織、調查、檢查、分析、綜合,對羣眾反映的熱點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治理。
五、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各級黨政羣機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辦理有關建議、提案和特邀監察員工作。
六、紀檢監察一室
負責部分縣(市、區)和市級部門及市屬以上企事業單位紀檢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的調查工作,市委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紀檢監察二室
負責部分縣(市、區)和市級部門及市屬以上企事業單位紀檢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的調查工作,樂山市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案件審理室
負責黨紀、政紀案件審理工作和法規工作,複審、複核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
九、信訪室
負責辦理羣眾來信來訪和電話舉報,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的檢舉、控告和申訴,辦理市長熱線辦交辦事項。
十、幹部管理室
負責機關幹部人事管理和全市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幹部隊伍建設、派駐機構管理工作,承擔本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招投標監督室
負責對全市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權出讓、政府採購、國有產權交易等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投訴並督促查處。
十二、效能監察室
負責全市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行政效能建設的監督檢查工作。受理對市直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效能情況的投訴、舉報、申訴和控告,負責對涉及行政效能和幹部作風案件的查處工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