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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山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

鎖定
根據樂山市委編委《關於市級文化行政部門整合的通知》(樂編髮[2012]108號),設立樂山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簡稱樂山市文廣新局),為樂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掛樂山市文物保護局牌子。
中文名
樂山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
適用地區
樂山市
地    點
樂山市
類    型
政府部門

樂山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物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相關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囊施,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擬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物保護事業和產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文化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全市文化產業發展,研究制定大力發展文化產業的保障措施;扶持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和重點產業圈區,協調文化產業佈局,實施文化產業倍增計劃;指導相關行業協會。
(四)負責文化藝術事業管理,指導文藝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具有地域特色性文化藝術精品,推動各門類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管理金市性重大文化活動。
(五)負責推進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物保護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相關基礎設施和重大工程設施建設;組織和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推廣和普及工作,指導、推進各類羣眾性文化活動的開展;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指導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和創作題材規劃,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組織實施國家、省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的技術規定和標準。
(七)制定全市廣播電視專用網絡具體規劃,指導全市廣播電税網絡分級建設和開發工作;參與制定全市信息網絡的總體規劃;負責全市廣播影視、新聞機構記者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監督管理報刊社、通訊社駐樂記者站。
(八)負責著作權管理,調解著作權糾紛,提供著作權法律諮詢;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管,組織實施農家書屋建設工程,協調中小學教科書發行和監管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掃黃打非”行動。
(九)指導、管理全市文物事業,組織實施文物保護工作,大力發展博物館事業,指導全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工作。
(十)監督管理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市場,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從業機構致相關業務進行行業監管。
(十一)負責推進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物保護等方面的科技信息建設,指導相關科技研究和開發,推廣運用高新技術。
(十二)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評獎,組織、協調對外文化交流活動,推出一批有影響力的樂山地方特色文化品轉,實施文化走出去戰略。
(十三)承擔市政府公佈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樂山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機構設置

樂山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內設機構及其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樂山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督促、督辦局決定的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的落實;承辦文電處理、會務組織、來信來訪、公務接待、信息調研、政務公開、綜合治理、應急管理、安全保密、檔案管理、計劃生育、對外聯絡工作;負責全局綜合性文件和材料的起草、編纂行業大事記和年鑑約稿,指導全系統開展政策調研與經驗交流,協調實施重大課題調研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制定、下達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實施目標管理與考核;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工作;協調管理機關車輛及後勤事務;組織、協調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二)政工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任免、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職務(職稱)晉升、工資晉級晉檔、調資、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下屬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和“三金”的調整及審核報批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行業人才建設規劃;負責全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初級職稱評審及中、高級職稱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推進市級文廣新系統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全系統優秀人才管理;承擔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承辦老幹部局交辦的各項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產業有關經濟政策;管理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負責編制市級文廣新系統預算、決算;管理全局的國有資產;組織協調市級文廣新系統資金調度;監督管理基本建設項目,負責對直屬單位的財會核算、經濟運行以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實施財務審計監督;負責全市文化事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
(四)藝術科
擬訂全市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具有地域特色性文化藝術精品,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優秀文藝作品;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調控藝術事業機構佈局;指導市級藝術事業機構業務建設;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組織、指導文藝創作業務培訓工作。
(五)社會文化科(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科)
擬訂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保護規劃;指導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調控社會文化事業機構佈局;指導圖書館、文化館、鄉鎮綜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中心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市級社會文化事業單位的業務建設;組織、指導羣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及文化藝術普及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工作;負責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數據庫,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保護體系。
(六)產業科
制定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管理辦法、激勵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文化旅遊、出版發行、廣播影視、演藝娛樂、印刷複製、動漫遊戲、創意設計等產業的發展;推進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開發與實施;着力打造一批龍頭企業、骨幹企業、培育企業;負責重大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的基礎設施和產業園區(基地)建設,指導區域性特色產業羣建設和節慶會展及藝術品市場交易;牽共負責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的統計工作。
(七)市場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擬訂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系統播出機構的管理;負責對文藝演出、文化娛樂、藝術品、藝術培訓、網絡傳播與手機媒體、動漫與網絡遊戲、文化會展等市場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從事演藝活動、藝術培訓活動、廣播影視節目製作、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和互聯網文化單位;承辦開辦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含IP電視、網絡廣播電視、手機視聽節目)服務業務的有關工作並負責內容監管;負責對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指導開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查處違規行為;承擔市政府公佈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八)宣傳管理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的規劃和方案;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工作;指導並協調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及規劃;指導廣播電視節目在播出前的內容審查;組織、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評獎和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動畫片的捌作和播出;組織、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宣傳隊伍建設;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廣播電視活動。
(九)事業技術科
擬訂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的科技發展規劃、政策、技術標準和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網規劃;制定全市廣播電視專用網的具體發展規劃,指導其分級建設與開發;負責全市廣播影視公共服務體系和政府應急廣播體系的規劃建設;負責全市廣播影視節目安全播出的調度、指揮和管理;協調處理全市各級播出機構安全播出突發事件。
(十)電影管理科
擬訂全市電影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負責監管全市電影的拍攝、放映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公益電影放映工程;負責監督管理電影專項資金;負責城市電影院的管理、審批、許可證的發放;指導、協調全市重大電影活動;負責電影公司轉制後人員的相關工作。
(十一)村村通管理科(掛樂山市市中區廣播電影電視局牌子)
指導各鄉鎮廣播站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金市地面數字電視、集成播控平台、信號傳輸系統和發射覆蓋系統的規劃建設和運行管理,統籌管理運行維護費;提供廣播電視村村通設施設備技術服務與培訓,對村村通、地面數字電視用户進行管理;負責數據採集、統計、登錄工作;指導各縣(市、區)開展廣播電視村村通工作;負責市中區廣播電影電視工作。
(十二)新聞出版科(掛樂山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擬訂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出版、印刷、版權管理工作;負責對報、刊型內部資料的初步審核和註冊登記;負責報刊社及報刊出版活動、記者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領取人員資格初審;負責報刊和報、刊型內部資料的審讀工作;負責協調中小學教科書發行工作和監管工作;負責印刷企業和出版物零售單位的登記、年度審核工作;負責農家書屋、社區書屋等新聞出版重大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著作權糾紛調解;承擔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文物保護科
貫徹執行文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文物保護、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金市不可移動文物資源調查,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搶救、維修、巡查、研究和利用,基本建設工程中的考古調查、勘探和發掘,博物館建設,館藏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研究和展示等業務;開展學術研究和對外文物展覽交流;組織開展文物執法檢查;引導、規範文物流通秩序;管理監督全市文物經費使用情況;參與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工作。
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按市委規定設置。 [1] 

樂山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直屬機構及其駐地

1、樂山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
地址:樂山市中區叮咚街116號
地址:樂山市中區柏楊東路156號
3、樂山市圖書館
地址:樂山市中區春華路南段273號
4、樂山市歌舞團
地址:樂山市中區嘉定南路568號附8號
5、樂山市川劇團
地址:樂山市中區東大街123號
6、樂山廣播電視報社
地址:樂山市中區春華路南段639號
7、樂山市文化藝術研究所
地址:樂山市中區人民南路114號
8、樂山市文化影視館
地址:樂山市中區人民南路128號
地址:樂山市中區嘉定南路509號
10、樂山惠民農村數字電影院線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樂山市中區人民南路148號
11、四川中廣傳播有限公司樂山分公司
地址:樂山市中區嘉定南路509號 [2] 

樂山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樂山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機關行政編制4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1名;機關黨委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正科級中層領導職數14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兼黨辦主任1名);副科級中層領導職數5名。
市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專項編制2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監察室主任1名。
另核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6名、後勤用工控制數1名。

樂山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現任主官

  • 局長:謝曉明
  • 副局長:餘波
  • 副局長:李學軍
  • 副局長:李建
  • 副局長:周玉容
  • 副局長:吳秀文
  • 機關黨委書記:陳玲
  • 紀檢組長:呂偉強
  • 總工程師:張彬 [3] 

樂山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駐地

樂山市市區春華路639號
  • 郵政編碼:614000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