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樂安縣鹽務局

鎖定
樂安縣鹽務局是縣人民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部門,具體履行轄區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職能,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撫州市鹽務局
中文名
樂安縣鹽務局
地    區
樂安縣
類    型
政府部門
下設機構
辦公室等

樂安縣鹽務局單位概況

樂安縣鹽務局(鹽業公司)於1981年由樂安副食品公司分離,同年三月成立,現有正式職工18人,固定資產120萬元,隸屬江西省鹽業總公司,在省總公司“人、財、物、產、供、銷”六統一領導下,擔負起全縣食鹽供應和市場管理。於2001年5月榮獲省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先進集體”。為全縣人民吃上合格碘鹽作出了不懈努力。

樂安縣鹽務局主要職責

1、監督檢查鹽業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
2、負責全縣的鹽政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受理鹽業違法行為舉報,制止和糾正各類涉鹽違法行為,維護好全縣鹽業市場秩序;
3、負責全縣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4、負責受理用鹽單位提報的用鹽計劃並加強監督管理,保障鹽業市場的有序供應;
5、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樂安縣鹽務局機構設置

食鹽專營部(鹽政稽查隊)、綜合服務部(辦公室、財務)。

樂安縣鹽務局領導介紹

縣鹽務局長、縣鹽業公司經理:彭小明,負責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