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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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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榆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榆林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所屬部門
榆林市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榆林市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安全生產制度規定。
(二)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擬定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規劃,發佈安全生產信息;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程的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和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根據市政府授權,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四)承擔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及其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負責全市鐵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除外)職業衞生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衞生安全許可證審核工作,負責丙級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承擔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非煤礦山(受省局委託)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指有儲存設施,含從事危險化學品無儲存經營的中省在榆企業及劇毒和易制爆企業)和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初審。
(七)依法負責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的審核;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建設前進行安全條件審查;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項目建設前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查。
(八)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範圍內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相應考核;受省安監局委託,承擔相應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考試和發證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示範和推廣工作。
(九)負責全市安全評價、諮詢、檢測檢驗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管理;協調配合省安監局組織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辦理安全生產行政複議案件。
(十)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