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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法

鎖定
概括法,“列舉法”的對稱。設置税目的一種方法。一般指把性質相近的徵税產品或經營項目概括為一個税目的方法。例如我國現行增值税,除按具體產品分別列舉税目外,還對種類繁多、界限不易劃清的產品,如搪瓷製品等,按產品類別設置概括品目。 [1] 
中文名
概括法
對    稱
列舉法
又如現行營業税,把種類繁多的各種服務業務概括設置為一個“服務業”税目,等等。 採用概括法設置税目,税目數量較少,税制比較簡化,但每個税目包含的範圍較大,界限容易混淆,也不利於體現税收政策。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