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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宣傳費
鎖定
業務宣傳費是指企業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主要是指未通過媒體傳播的廣告性支出,包括企業發放的印有
企業標誌的禮品、紀念品等。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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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宣傳費
- 實 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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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費
- 包 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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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發放的印有企業標誌的禮品
- 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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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正文
業務宣傳費相關税收
1.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
納税年度結轉扣除。
2.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
行業管理規定不得進行廣告宣傳的企業或產品,企業以公益宣傳或者
公益廣告的形式發生的費用,應視為業務宣傳費,按規定的比例據實扣除。
業務宣傳費主要條件
(1)廣告是經過工商部門批准的專門機構製作的;
(2)已經實際支付費用,並已取得相應發票;
(3)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一律視同業務宣傳費處理。
按企業所得税法規定,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雖然每年在
企業所得税前有扣除限額,但超過部分均可以往以後年度結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