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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國家税務局

鎖定
楚雄州國家税務局於1994年7月1日由原楚雄州税務局分設成立的。屬正處級全職能局,歸屬於雲南省國家税務局和楚雄州委州政府雙重領導,並在雲南省國家税務直接領導下開展税收工作,負責全州國税税收徵管和納税服務工作。
中文名
楚雄州國家税務局
級    別
正處級
成立時間
1994年7月1日
隸    屬
雲南省國家税務局

楚雄州國家税務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貫徹執行意見。
(二)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税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税源和上級下達的税收計劃,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税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它税收票證的發放、管理和檢查等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税收執法情況;負責税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地進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徵收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税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税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動態,組織税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1] 

楚雄州國家税務局主要機構

楚雄州國家税務局分為州局機關和縣市區局兩塊,其中,州局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含離退休幹部辦公室)、監察室、黨總支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流轉税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進出口國際税收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計劃統計科、稽查局、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13個科室。下設11個縣市區國家税務局和10個直屬稽查局、16個税務分局。分別是:楚雄市國家税務局、雙柏縣國家税務局、牟定縣國家税務局、南華縣國家税務局、姚安縣國家税務局、大姚縣國家税務局、永仁縣國家税務局、元謀縣國家税務局、武定縣國家税務局、祿豐縣國家税務局、楚雄經濟開發區國家税務局。11個基層縣市區局共有64個內設科室、10個直屬機構、基層派出機構16個。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