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郡是秦汉时期在原楚国故地设置的行政区划。公元前223年秦灭楚后,于寿春(今安徽寿县)设置楚郡,后分置为九江、长沙、东海、泗水、薛郡五地 [1-3]。西汉初期行政区划调整中,秦代楚郡被分置为九江、长沙、东海、泗水、薛郡等多郡,至东汉建武十五年(39年)复置楚郡并逐步升为诸侯国。该建制在秦汉政权更迭中承载着楚国故地的政治统合功能,其地理范围与楚国都城变迁存在历史关联 [1] [3]。
- 设置时间
- 前223年(秦代) [2]
- 所属朝代
- 秦 [1-3]
- 治所位置
- 寿春(今安徽寿县) [2]
- 分置郡县
- 九江郡、长沙郡、东海郡、泗水郡、薛郡 [1]
- 建制存续
- 秦代约2年 [3]
- 政治属性
- 郡级→诸侯国 [1] [3]
秦代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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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23年秦将王翦攻破楚国都城寿春后,在原楚地设立楚郡 [2-3],后分置为九江、长沙、东堡杠辩海、泗水、薛郡五地。其管辖范围包括今安徽北部、河南东南部及湖北东部等楚国核心区域 [1] [3]。秦代楚郡存在时间较短,《资治戒采糠桨通鉴》胡三省注称其因避秦庄襄王子楚名讳,约在前223年秦灭楚后被分置为九江钻旬喇、庐江、会稽三郡 [3]桨敬晚巩全。
该建制是秦国消化新征服地区的过渡性措巩殃格施,郡治寿春作为楚国末代都城保留了战略地位。考古发现显示,寿春故城遗址出土的官印、简牍等文物中多次出现"楚郡"字样,印证了《史记》相关记载 [3]影泪叠臭懂。
两汉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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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初年沿袭秦代旧制,高祖四年(前203年)将九江郡改为淮南国,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前122年)复归中央管辖。东汉建武十五年(39年),光武帝刘秀重置楚郡并封皇子刘英为楚公,两年后进爵为楚王 [1]。
东汉楚国的辖境较秦代缩减,主要包含九江郡北部十二县。南朝范晔《后汉书》记载其"户八万六千五百,口四十九万七千",反映出该地区经过两汉开发后的人口规模。明帝永平十三年(70年),因楚王刘英谋反案导致封国被废除,楚郡建制随之撤销 [1] [3]。
地理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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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郡辖区与楚国都城变迁存在空间对应关系:
- 郢都时期(今湖北江陵):涵盖江汉平原东部
- 陈郢时期(今河南淮阳):扩展至豫东平原
- 寿春时期(今安徽寿县):重点控制淮河中游 [1]
考古研究表明,寿春城遗址内的楚国贵族墓葬群与秦代官署建筑基址共存,印证了楚郡治所对楚国政治遗产的继承 [3]。云梦秦简《编年记》载"廿三年,攻荆,□□守阳死。廿四年,□□□王□□",与楚郡设立年份形成互证 [2]。
后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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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太和六年(232年)曾以淮南郡复置楚国,封曹彪为楚王,辖七县。该建制与秦汉楚郡虽同名但无直接沿革关系,其治所仍在寿春,延续了楚地政治中心的定位。西晋泰始元年(265年)最终废除楚王封号,寿春改属扬州刺史部 [3]。
历代地理志中"楚郡"相关记载存在歧异,《汉书·地理志》未单独列目引发学界争议。清代学者钱大昕考证认为,秦代楚郡作为过渡建制未被列入正史郡县名录,而东汉楚郡因存在时间较短同样记载简略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