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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文王
(春秋時期楚國國君)
鎖定
- 全 名
- 熊貲
- 別 名
- 楚文王
- 諡 號
- 文
- 姓
- 羋
- 氏
- 熊
- 所處時代
- 春秋
- 民族族羣
- 華夏族
楚文王人物生平
楚文王即位滅申
楚武王五十一年(前690年),熊貲的父親楚武王在伐隨途中去世,熊貲繼位,是為楚文王。
[2]
[19]
楚文王繼位後,從疆郢幾經周折遷都到為郢。
[20]
後來為郢成為春秋時期楚國最主要的都城。
[21]
楚文王二年(前688年)冬天,楚文王舉兵北上討伐申國(今河南南陽)。楚、申之間有鄧國(今湖北襄樊一帶),楚伐申,必須假道於鄧。鄧與楚為姻親,當時的鄧國國君鄧祁侯是楚文王之舅。楚文王引兵過鄧時,鄧祁侯説:“楚文王是我的外甥。”於是讓他停在鄧國,設宴款待他。騅甥、聃甥和養甥請求鄧祁侯殺掉楚王,鄧祁侯不許,於是三人説:“亡鄧國者,必是此人。等到他滅了申國,再來滅鄧國,就好像咬噬您的肚臍一樣,再也來不及圖謀應付了。要殺他,只有乘這個時候。”鄧祁侯不聽,按正規的禮儀接待楚文王后,楚文王繼續北上,攻滅了申國,將申變成楚國的一個大縣。此時,鄧雖倖存,但已危若釜底游魚。次年春天,楚師在自申返楚的途中伐鄧。
[3]
[22]
楚文王伐蔡取息
楚文王六年(前684年),楚文王派兵攻打蔡國(今河南上蔡縣)。
[23]
從郢都到蔡國,全程約四百公里,楚伐蔡必須向一些小國假道,不像在江漢平原上來往那麼自由自在。論戰略,楚武王用兵如波浪式推進,楚文王用兵則跳躍式突進。自從楚武王揚言:“我有敝甲,欲以觀中國之政”,只過了二十二年,其子楚文王就開始逐鹿中原。
[24]
楚文王此次伐蔡,意在拔除中原南部最大的一個姬姓封國。但出師的理由,從表面上説,是應息侯之請,去懲罰無無禮的蔡哀侯。息是蔡的南鄰,故址在今河南息縣。
[24]
蔡夫人和息夫人是姐妹,都出身於陳國公室。蔡侯先娶,息侯後娶。息夫人美貌,自陳過蔡,將赴息,蔡侯以姐夫名義阻留求見,竟強佔了息夫人。
[48]
[54]
息侯得知此事後,非常生氣,於是派人對楚文王説:“請您假裝進攻我國,我向蔡國求援,蔡哀侯一定會派軍隊來,楚國再乘機攻擊蔡國,可以建立戰功。”楚文王聽從息侯的計策立即整軍出征。九月,楚師在在莘地擊敗蔡師,蔡哀侯被楚師俘獲並被帶回郢都。
[23]
蔡哀侯被俘後,怨恨息侯。為了報復,蔡哀侯隨楚文王在息國做客時,便故意向楚文王描述息夫人的美貌,勸楚文王一定要見一面。楚文王聞言後,就堅持要求息侯請息夫人出來,見面後果然愛上了她的美貌。
[5]
[48]
楚文王回國後,將蔡哀侯釋放回國。
[4]
楚文王十年(前680年),楚文王來到息國,設宴招待息侯而加以襲殺,就滅亡了息國。楚文王將息夫人帶回楚國,納娶息夫人為妃,史稱文夫人。文夫人入楚宮後,為楚文王生下兩個兒子:楚堵敖和楚成王。文夫人在楚文王面前少言寡語,幾乎從不先開口。一次,楚文王詢問文夫人何以如此不歡,文夫人回答説:“我一個女人,伺候兩個丈夫,即使不能死,又能説什麼?”楚文王認為是蔡哀侯的緣故才滅亡息國,於是再度派兵攻打蔡國,同年七月,楚軍進入蔡國,
[5]
並繼續扣留蔡哀侯,蔡哀侯在楚國前後被軟禁九年後(前675年)去世。
[25]
楚文王逐鹿中原
楚文王十二年(前678年)夏季,諸侯聯軍進攻鄭國。鄭厲公從櫟地回到國都,沒有及時通知楚國。秋季,楚國以鄭厲公對楚國不恭敬沒有及時通知為由,進攻鄭國,到達櫟地。
[27]
楚文王伐鄭之舉,意在深入中原腹地,向正在成為霸主的齊國示威。
[24]
楚文王十三年(前677年),楚文王北上出方城,在汝水邊分封土田,進入陳國境內整頓演練軍隊,並攻佔了陳國的鄰國頓國來恐嚇陳國。
[48]
陳國因此懼怕而臣服楚國。但楚軍後來又撤出頓國,沒有滅亡它。
[51]
楚文王逝於徵途
當初,楚武王攻克權國,派鬥緡做這裏的長官,鬥緡據有權地而叛變楚國。楚國包圍權地而殺掉了鬥緡,又把權地的百姓遷到那處,改派閻敖治理這個地方。等到文王即位,和巴國人一起進攻申國,楚軍使巴軍受到驚恐。巴國人背叛楚國而進攻那處,加以佔領,於是又攻打楚國都城的城門。閻敖在湧水裏游泳逃走,楚文王殺了閻敖,他的族人作亂。楚文王十四年(前676年)冬季,巴國人趁機進攻楚國。
[6]
楚文王十五年(前675年)春,楚文王發兵抵禦巴軍,在津地被巴軍打得大敗。回到都城,大臣鬻拳不開城門接納。楚文王執意要進城,鬻拳就拿起武器對準楚文王,楚文王害怕而被迫退卻。鬻拳説:“我用武器威脅國君,沒有比這再大的罪過了。”於是就自己砍去兩腳。楚國人讓他擔任衞戍楚都城門的官職,稱之為太伯,並且讓他的後代執掌這個官職。
[7]
楚文王為了以功補過,就轉而進攻黃國(在今河南潢川縣),在踖陵打敗了黃國的軍隊。楚文王回國,到達湫地時得了病。夏季,六月庚申日,楚文王去世。鬻拳把他安葬在夕室,然後自己也自殺身亡,死後被安葬在地下宮殿的前院裏。
[7]
楚文王為政舉措
楚文王政治
法制建設
楚文王在楚國的立法史上作出了突出貢獻。楚武王時期,楚國之法以習慣法為主。而楚文王所頒佈的《僕區》之法,是楚國曆史上首部見載史冊的成文法。《僕區》之法的其中一條條文是規定窩藏盜贓者與盜賊同罪
[36]
;除此之外,楚文王還對小盜處以墨刑
[37]
,並制訂了懲治搶劫罪的法律。
[38]
這些跡象表明,楚文王已經通過成文立法來保護私有財產,在楚國法律史上具有重大意義。
[35]
楚文王還關注司法的建設。《説苑·至公》記載,楚文王伐鄧時,他的兩個兒子搶奪農夫的野菜,楚文王就將兒子處死以正國法。這個故事反映了楚文王嚴格貫徹法律的執行,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思想。
[38]
發揚縣制
楚國是中國最早創立縣制的諸侯國家。通過設縣,楚國把地方的政治、經濟、軍事權力都集中到國君的手中,便於直接管理。首見於史籍的是楚武王滅權(今湖北荊門市)之後,設權為縣,出現縣制的雛形。楚文王即位後,相繼攻滅申國(今河南南陽市)、息國(今河南息縣),並設立申、息二縣,楚國的縣制由此得到貫徹。
[8]
申、息二縣北接中原,東連淮夷,攻守兼備,是楚國的北疆門户,也在往後承擔着重要的賦税、兵役職能。
[33-34]
遷都於郢
楚文王的另一項戰略行動是遷都。舊説依託《史記》等史書記載,認為楚國自熊繹“居丹陽”,楚文王“始都郢”,
[39]
並且楚國終春秋時期都長期在此郢定都,並關於楚文王所都郢的位置發展出湖北襄陽宜城、湖北荊州紀南城與湖北宜昌當陽季家湖古城三種主流説法。
[44]
[53]
進入21世紀後,隨着清華簡《楚居》的出土和對紀南城考古研究的深入,上述舊説已經基本被推翻。據《楚居》記載,楚武王先後居於宵、免、疆三地,開始將國都稱為郢;楚文王則先後遷居「氵禾水」郢、樊郢、為郢和免郢;後來的楚王亦常遷居其他各郢。
[20]
儘管《楚居》的各郢是否有一些是陪都或楚王的臨時居所,尚有爭議
[40]
,但其中楚文王首次遷居建設的為郢,卻有着特殊的地位。春秋時期,前後有九位楚王在為郢短期或長期定都,在各郢中首屈一指,這意味着為郢是春秋時期楚國最主要的都城。
[21]
關於為郢的地望,目前也仍然存在爭議,現有湖北襄陽宜城
[41-42]
與湖北宜昌當陽季家湖古城
[21]
[43]
兩種主流説法。
選賢舉能
楚文王注重選賢舉能,甚至可以不分民族,不分等級,破格提拔,充分信任,使之有用武之地。他任命俘獲的申人彭仲爽為令尹,彭仲爽不負所望,戰勝攻取申、息兩國,使楚國的邊界達到中原的汝水流域。
[8]
[24]
楚文王軍事
開疆拓土
楚武王去世時,楚國已經牢固地控制了江漢地區。楚文王在位時期,繼續開疆拓土,向漢北進發。他先後伐鄧、滅申、滅鄧
[22]
,從而控制住了南陽盆地;而破蔡、滅息
[5]
、伐黃
[7]
,則將楚國的勢力擴展到了汝水、淮水流域。除此之外,楚文王還北上攻打鄭國
[27]
,開啓了楚國的中原爭霸之路。
[24]
建造方城
楚文王控制南陽盆地後,就開始在南陽盆地北面、伏牛山東端的方城山山隘處建設軍事堡壘,以控制南陽盆地和黃淮平原之間的通道。到楚文王去世時,這裏的軍事要塞已經頗具規模,因此楚成王時的屈完可以説“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雖眾,無所用之”。後來,方城一直是楚國最重要的北方防線之一,到戰國時楚國又在南陽盆地邊緣建起了長城,經過方城,因此又稱楚長城為方城。
[24]
楚文王歷史評價
張正明:①強硬如挾雷帶電,詭譎如翻雲覆雨,這是文王的複合性格。在國人心目中,文王是一位合格的君主。但文王的性格又是矛盾的,除了七分雄鷙,還有三分昏庸。②文王做事,既有迅捷、凌厲的一面,也有慎重、嚴謹的一面。③武王的性格剛而又剛,文王的性格剛中有柔。
[24]
楚文王軼事典故
楚文王和氏璧
等到楚厲王去世,楚武王繼位後,卞和又捧着那塊璞玉進獻給楚武王。楚武王讓玉匠鑑定,玉匠又説:“這是塊石頭。”楚武王也認為卞和欺騙自己,於是砍掉他的右腳。
[10]
等到楚武王去世,楚文王繼位後,卞和就抱着那塊璞玉在楚山下哭泣,卞和整整哭泣三天三夜,眼淚哭幹直到流出血來。楚文王聽説後,便派人去詢問卞和哭泣的原因,説:“天下受斷足之刑的人那麼多,為何獨獨你哭得這麼悲傷呢?”卞和説:“我不是悲傷腳被砍掉,而是悲傷把寶玉稱作石頭,把忠貞的人稱作騙子。這才是我悲傷的原因。”楚文王就讓玉匠加工這塊玉璞,發現真是一塊寶玉。於是把它命名為“和氏璧”。
[11]
楚文王獬豸冠
相傳,楚文王曾獵獲一頭獬豸(獬豸是有着羊的身體、麒麟外觀的瑞獸,擁有分辨正與不正能力),並用它的皮毛做成一頂帽子,成為“獬豸冠”。楚文王喜好戴獬豸冠,因此楚國人爭相仿效。
[15]
到漢代時,獬豸冠竟成為執法者的禮帽。
[16]
楚文王受鞭刑
楚文王得到茹黃之狗和宛路之箭,就用它們到雲夢澤打獵,三個月不回來。得到丹地的美女,縱情女色,整整一年不上朝聽政。
[12]
大臣葆申説:“先王占卜讓我做太葆,卦象吉利。如今您得到茹黃之狗和宛路之箭,前去打獵,三個月不回來。得到丹地的美女,縱情女色,一年不上朝聽政。您的罪應該施以鞭刑。”楚文王説:“我從離開襁褓就列位於諸侯,請您換一種刑法,不要鞭打我。”葆申説;“我敬受先王之命,不敢廢棄。您不接受鞭刑,這是讓我廢棄先王之命。我寧可獲罪於您,也不能獲罪於先王。”楚文王説:“遵命。”於是葆申拉過席子,楚文王伏在上面。葆申把五十根細荊條捆在一起,跪着放在楚文王的背上,再拿起來。這樣反覆做了兩次,對楚文王説:“請您起來吧!”
[13]
楚文王説:“同樣是有受鞭刑的名聲,索性真的打我一頓吧!”葆申説:“我聽説,對於君子,要使他心裏感到羞恥,對於小人,要讓他皮內覺得疼痛。如果讓他感到羞恥仍不能改正,那麼讓他覺得疼痛又有什麼用處?”葆申説完,快步離開朝廷,自行流放到澡淵邊上,請求楚文王治自己死罪。楚文王説;“這是我的過錯,葆申有什麼罪?”於是改弦更張,召回葆申,殺死茹黃之狗,折斷宛路之箭,打發走丹地美女,將所有的心思全部放在勤政愛民,勵精圖治上,數年時間兼併三十九個國家,擴大楚國的疆土,使楚國日益強盛。
[14]
楚文王善識人
申侯是楚文王的寵臣,貪財但善於逢迎上意,因此楚文王雖然知道他的缺點卻還是喜愛他。據《左傳》記載,楚文王臨終的時候,把璧玉給他,讓他走,説:“只有我瞭解你,你壟斷財貨而永不滿足,從我這裏取,從我這裏求,我不加罪於你。後來的人將會向你索取大量財貨,你必然不免於罪。我死,你一定要趕快走,不要到小國去,他們不會容納你的。”安葬楚文王后,申侯逃到鄭國,又受到鄭厲公的寵信,留鄭十二年後果然如文王預言的那樣被誅殺。子文聽到他的死訊,説:“古人有這樣的話説:‘瞭解臣子沒有像國君那樣清楚的。’這句話是不能改變的啊!”
[46]
後來《呂氏春秋》改編了這一事件,使楚文王的人物形象更為英明。在新故事中,大夫莧嘻恪守禮儀,多次冒犯楚文王,他在旁邊時楚文王心情緊張,他不在旁邊時楚文王怡然自得。楚文王為表彰他的忠誠,賜莧僖五大夫的爵位。申侯善於揣摩楚文王的心思,楚文王想要辦的事,往往還沒説出口申侯就辦到了。申侯在旁邊時楚文王覺得自在,不在旁邊時楚文王便若有所失。楚文王知道他是佞臣,就把他送到鄭國去了。後來申侯果然在鄭國為害。
[47]
楚文王人際關係
輩分 | 關係 | 稱謂 | 簡介 |
父輩 | 父親 | 熊通 | 楚武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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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 | 鄧國公女 | ||
舅舅 | |||
平輩 | 弟弟 | 熊善 | |
兄弟 | 熊瑕 | 即屈瑕 | |
妻子 | 文夫人 | ||
子輩 | 長子 | 熊艱 | 楚堵敖,母文夫人
[5]
|
次子 | 熊惲 | 楚成王,母文夫人
[5]
| |
女兒 | 文羋 | ||
江羋 |
楚文王史料索引
楚文王藝術形象
-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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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史記·卷四十·楚世家第十》:五十一年,周召隨侯,數以立楚為王。楚怒,以隨背己,伐隨。武王卒師中而兵罷。子文王熊貲立,始都郢。
- 3. 《史記·卷四十·楚世家第十》:文王二年,伐申過鄧,鄧人曰“楚王易取”,鄧侯不許也。
- 4. 《史記·卷四十·楚世家第十》:六年,伐蔡,虜蔡哀侯以歸,已而釋之。楚強,陵江漢間小國,小國皆畏之。
- 5. 《左傳·莊公十四年》:蔡哀侯為莘故,繩息媯以語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滅息。以息媯歸,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問之,對曰:“吾一婦人而事二夫,縱弗能死,其又奚言?”楚子以蔡侯滅息,遂伐蔡。秋七月,楚入蔡。君子曰:“《商書》所謂‘惡之易也,如火之燎於原,不可鄉邇,其猶可撲滅’者,其如蔡哀侯乎。”
- 6. 《左傳·莊公十八年》:初,楚武王克權,使鬥緡尹之。以叛,圍而殺之。遷權於那處,使閻敖尹之。及文王即位,與巴人伐申而驚其師。巴人叛楚而伐那處,取之,遂門於楚。閻敖遊湧而逸。楚子殺之,其族為亂。冬,巴人因之以伐楚。
- 7. 《左傳·莊公十九年》:十九年春,楚子御之,大敗於津。還,鬻拳弗納。遂伐黃,敗黃師於踖陵。還,及湫,有疾。夏六月庚申卒。鬻拳葬諸夕室,亦自殺也,而葬於絰皇。 初,鬻拳強諫楚子,楚子弗從,臨之以兵,懼而從之。鬻拳曰:“吾懼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也。楚人以為大閽,謂之大伯,使其後掌之。君子曰:“鬻拳可謂愛君矣,諫以自納於刑,刑猶不忘納君於善。”
- 8. 《左傳·哀公十七年》: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為令尹,實縣申、息,朝陳、蔡,封畛於汝。
- 9. 《韓非子·和氏第十三》: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獻之厲王。厲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為誑,而刖其左足。
- 10. 《韓非子·和氏第十三》:及厲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獻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為誑,而刖其右足。
- 11. 《韓非子·和氏第十三》: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於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淚盡而繼之以血。王聞之,使人問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寶玉而題之以石,貞士而名之以誑,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寶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 12. 《呂氏春秋·貴直論第三·直諫》:荊文王得茹黃之狗,宛路之矰,以畋於雲夢,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聽朝。
- 13. 《呂氏春秋·貴直論第三·直諫》:葆申曰:“先王卜以臣為葆,吉。今王得茹黃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聽朝。王之罪當笞。”王曰:“不穀免衣襁褓而齒於諸侯,願請變更而無笞。”葆申曰:“臣承先王之令,不敢廢也。王不受笞,是廢先王之令也。臣寧抵罪於王,毋抵罪於先王。”王曰:“敬諾。”引席,王伏。葆申束細荊五十,跪而加之於背,如此者再,謂王:“起矣!”
- 14. 《呂氏春秋·貴直論第三·直諫》:王曰:“有笞之名一也,遂致之!”申曰:“臣聞君子恥之,小人痛之。恥之不變,痛之何益?”葆申趣出,自流於淵,請死罪。文王曰:“此不穀之過也,葆申何罪?”王乃變更,召葆申,殺茹黃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後荊國兼國三十九。令荊國廣大至於此者,葆申之力也,極言之功也。
- 15. 《淮南子·卷九·主術訓》:楚文王好服獬冠,楚國效之,趙武靈王貝帶鵕壽而朝,趙國化之。
- 16. 《後漢書·志第三十·輿服下》:法冠,一曰柱後。高五寸,以纚為展筩,鐵柱卷,執法者服之,侍御史,廷尉正監平也。或謂之獬豸冠。獬豸神羊,能別曲直,楚王嘗獲之,故以為冠。
- 17. 楚文王修築方城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5-31]
- 18. 王爽.新時代必須掌握的1000個傳統文化常識[M].海口:海南出版社,2019.09.第18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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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劉彬徽.試論楚丹陽和郢都的地望與年代[J].江漢考古,1980(01):45-57.
- 45. 《淮南子·卷十四·説山訓》:文王污膺,鮑申傴背,以成楚國之治。
- 46. 《左傳·僖公七年》:夏,鄭殺申侯以説於齊,且用陳轅濤塗之譖也。初,申侯,申出也,有寵於楚文王。文王將死,與之璧,使行,曰,“唯我知女,女專利而不厭,予取予求,不女疵瑕也。後之人將求多於女,女必不免。我死,女必速行。無適小國,將不女容焉。”既葬,出奔鄭,又有寵於厲公。子文聞其死也,曰:“古人有言曰:‘知臣莫若君。’弗可改也已。”
- 47. 《呂氏春秋·紀·仲冬紀》:荊文王曰:“莧嘻數犯我以義,違我以禮,與處則不安,曠之而不穀得焉。不以吾身爵之,後世有聖人,將以非不穀。”於是爵之五大夫。“申侯伯善持養吾意,吾所欲則先我為之,與處則安,曠之而不穀喪焉。不以吾身遠之,後世有聖人,將以非不穀。”於是送而行之。申侯伯如鄭,阿鄭君之心,先為其所欲,三年而知鄭國之政也,五月而鄭人殺之。
- 48. 清華簡《系年》第五章:蔡哀侯取妻於陳,息侯亦取妻於陳,是息媯。息媯將歸於息,過蔡,蔡哀侯命止之,曰:以同姓之故,必入。息媯乃入於蔡,蔡哀侯妻之。息侯弗順,乃使人於楚文王曰:君來伐我,我將求救於蔡,君焉敗之。文王起師伐息,息侯求救於蔡,蔡哀侯率師以救息,文王敗之於莘,獲哀侯以歸。文王為客於息,蔡侯與從,息侯以文王飲酒,蔡侯知息侯之誘己也,亦告文王曰:息侯之妻甚美,君必命見之。文王命見之,息侯辭,王固命見之。既見之,還。明歲,起師伐息,克之,殺息侯,取息媯以歸,是生堵敖及成王。文王以北啓出方城,封畛於汝,改旅於陳,焉取頓以贛(恐?)陳侯。
- 49. 左傳(春秋魯)左丘明撰 .國學導航網[引用日期2023-07-04]
- 50. 東周列國志(明)餘邵魚 馮夢龍(清)蔡元放等 .國學導航網[引用日期2023-07-04]
- 51. 魏棟.清華簡《系年》楚文王“取頓以恐陳侯”事析論[J].長江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43(01):60-65.
- 52. 陳元秋. 春秋時期楚國擴張線路研究[D].華東師範大學,2017,35.
- 53. 周家洪.楚文王在楚國崛起中的貢獻及其原因[J].長江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36(10):9-11.
- 54. 劉光勝著;李守奎主編.清華簡《系年》與《竹書紀年》比較研究.上海:中西書局,2015.11:49
- 55. 《左傳·文公元年》:既又欲立王子職而黜大子商臣。商臣聞之而未察,告其師潘崇曰:“若之何而察之?”潘崇曰:“享江羋而勿敬也。”【疏:江羋,成王妹,嫁於江。】從之。江羋怒曰:“呼,役夫!宜君王之慾殺女而立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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