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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震

(四川省德陽市政府原副市長)

鎖定
楊震,男,漢族,1962年8月出生,四川羅江人,198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3月參加工作,北京交通大學遠程與繼續教育學院工商管理專業畢業,在職大學。曾任四川省德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1] 
2020年3月,楊震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向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 
中文名
楊震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2年8月

楊震人物履歷

1979.09-1982.03 綿陽商業技工學校學習
1982.03-1983.08 四川省德陽縣五交化公司營業員
1983.08-1984.06 四川省德陽市五交化公司統計科副科長
1984.06-1988.12 四川省德陽市五交化公司財會計劃科副科長
1988.12-1994.05四川省旌城商場副經理、經理、黨支部書記、四川金源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
1994.05-1995.03 四川金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副董事長
1995.03-1995.06 四川金源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
1995.06-1995.08 四川省德陽大廈黨總支書記、總經理
1995.08-1996.07 四川省德大集團黨總支書記、總經理,德陽市供銷社黨委委員
1996.07-1998.04四川省德大集團黨總支書記、總經理,德陽市供銷社黨委委員、副主任
(1995.09-1997.06德陽教育學院財務會計專業大專班函授學習)
1998.04-1998.07 四川省德大集團董事長、德陽市供銷社副主任
1998.07-2000.09 四川省德陽市供銷社主任、黨委書記
2000.09-2002.09 四川省德陽旌湖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02.09-2009.02四川省德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其間:2003.09-2006.07北京交通大學遠程與繼續教育學院工商管理專業本科班學習)
2009.02-2011.10四川省中江縣委書記(其間:2009.02-2010.01兼任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1.10-2012.01 四川省德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候選人
2012.01-2019年12月 四川省德陽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其間:2012.09兼任德陽市殘聯主席團主席) [3-6] 
德陽市第六屆、七屆人大代表。

楊震人物事件

楊震違紀被查

2019年8月21日,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德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楊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楊震雙開處分

2020年03月25日,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四川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德陽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楊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震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與私營企業主親清不分,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
楊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震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免去其第八屆德陽市委委員職務,終止其德陽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7] 

楊震提起公訴

2020年3月30日,從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德陽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楊震(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向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震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楊震,聽取了辯護人意見。
綿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楊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德陽市旌湖經開區黨委書記兼管委會主任、德陽市經開區黨委書記兼管委會主任、中江縣委書記、德陽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