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楊鈞

(四川省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審判員、三級調研員)

鎖定
楊鈞,男,漢族,1967年2月生,四川嶽池人,在職大學學歷。1987年12月參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三級調研員、審判員。
2023年4月,楊鈞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文名
楊鈞
國    籍
中國
籍    貫
四川嶽池
出生日期
1967年2月

楊鈞人物履歷

1987年12月至1994年01月,在嶽池縣人民法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
1994年01月至1998年07月,歷任廣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副科級幹部;
1998年07月至2002年04月,歷任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副科級幹部、審判員;
2002年04月至2013年05月,歷任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正科級審判員、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副縣級審判員;
2013年05月至2018年05月,歷任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副縣級審判員、機關黨委副書記;
2018年05月至2021年12月,歷任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機關黨委副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副縣級審判員、四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審判員;
2021年12月,任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三級調研員、審判員。 [1-2] 

楊鈞人物事件

楊鈞違紀被查

2022年9月29日,“廉潔四川”微信公眾號通報,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三級調研員、審判員楊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楊鈞依法雙開

2023年4月,經廣安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審判員、三級調研員楊鈞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鈞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翫忽職守;違反生活紀律,道德敗壞;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案件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徇私枉法,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枉法判決;徇私舞弊,對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予以暫予監外執行。
楊鈞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楊鈞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楊鈞公開通報

2013年至2020年,楊鈞在擔任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機關黨委副書記等職務期間,先後收受8名管理和服務對象以拜年、祝賀生日等名義所送禮金共計11.9萬元,以及價值2000元的購物卡;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旅遊活動安排,到山東泰山、孔廟等景點遊玩,並由管理和服務對象支付費用。同時,楊鈞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3月,楊鈞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違紀所得、相關費用已收繳。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