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楊謙

(武漢龍信誠獅二手車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原總經理)

鎖定
楊謙,曾任武漢龍信誠獅二手車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1] 
2023年4月21日上午,嘉魚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楊謙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一案。楊謙當庭認罪悔罪。 [2] 
中文名
楊謙
國    籍
中國

楊謙人物經歷

歷任神龍鴻泰樣板站,東風鴻泰銷售公司高管;武漢龍信誠獅二手車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楊謙人物事件

楊謙依法雙開

2022年6月,“廉潔東風”通報,神龍汽車有限公司下屬武漢龍信誠獅二手車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原總經理楊謙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娛樂活動等問題。2013年至2022年,楊謙在神龍鴻泰樣板站,東風鴻泰銷售公司、神龍二手車公司擔任高管期間,先後收受多名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現金紅包、高檔酒水、茶葉、家電、服飾等禮品、禮金摺合共計16.8萬元,其中多次發生在春節、中秋等節日期間:2017年4月、2018年4月,楊謙還2次接受供應商組織安排的喝酒唱歌娛樂活動,相關費用均由供應商文付,楊謙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7月,楊謙受到開除黨籍、開除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楊謙公開審理

2023年4月21日上午,嘉魚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工作人員楊謙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一案。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70名幹部職工和縣監察委員會部分幹部旁聽了庭審。
2010年至2021年,被告人楊謙利用擔任神龍鴻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和東風鴻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相關領導職務的便利,為多家公司和個人在承接業務、採購停產車型滯留件等方面謀取利益,前後18次非法收受他人給予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21.8萬元,個人實得311.8萬元。
2018年春節和2019年春節前,被告人楊謙的下屬黃某為感謝楊謙在工作上的關照以及希望今後繼續得到其關照,先後兩次分別送給楊謙3萬元和4萬元現金,楊謙均予以收受。
2013年春節前,被告人楊謙為感謝時任東風鴻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姚某對其在職位上的提拔,送給姚某現金5萬元,姚某予以收受。
2019年上半年,曾某(另案處理)在得知神龍公司有一批停產車型滯留件要處理後,向時任東風鴻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的被告人楊謙提出請託,後被告人楊謙與神龍公司備件服務部部長孫某和神龍公司東風雪鐵龍品牌部總經理任某私下溝通,並利用職務之便為曾某提供幫助。2019年12月,曾某和王某通過圍標方式以某公司的名義購得該批滯留件。2020年1月,曾某為感謝孫某和任某的幫助,通過楊謙將40萬元現金分別送給了孫某和任某。2021年3月,孫某因任某被監察機關留置,將20萬元現金退還給了楊謙,楊謙暫未進行處理。
2022年4月,楊謙因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被嘉魚縣監察委員會採取留置措施,同年7月,嘉魚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楊謙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提起公訴。
案發後,被告人楊謙主動交代了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單位行賄犯罪事實,嘉魚縣監察委員會已暫扣楊謙331.8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楊謙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
楊謙進行了最後陳述:“...我辜負了組織對我的培養,愧對家人,我願意接受法律的懲罰,認罪悔罪,爭取早日迴歸社會...”。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本案將擇期宣判。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