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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義

(清初官吏)

鎖定
楊義(?—1662)山西洪洞人。明崇禎進士,官山東聊城知縣。順治元年,授河南汝陽知縣。五年,行取,擢江西道御史,巡視兩浙鹽政。義疏請定行鹽掣驗之法,遴選清廉有司照引盤驗,御史親臨監掣。八年,睿親王得罪,義劾工部侍郎李迎晙前官營繕郎中,監造王府,僣擬禁廷,不數年閒,躐昇華膴,請敕部治罪。以迎晙事在赦前,寢其議。復巡視長蘆鹽政,劾運使趙秉樞貪酷骫法,削籍逮治。九年,督學江南,尋掌京畿道事。
本    名
楊義
所處時代
明末清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山西洪洞
逝世日期
1662年
官    職
刑部侍郎、工部尚書
十一年,大學士陳名夏得罪,義因劾請告侍郎孫承澤黨附名夏,下部,令承澤休致。吏部尚書劉正宗薦降調員外郎董國祥,擬授文選司郎中,義面詰正宗專擅,即具疏劾之,正宗得旨察議,國祥卒以贓敗,謫徙尚陽堡。十二年,條陳時政,言:“大學士呂宮久疾曠職,宜令歸田,養大臣廉恥。”“巡按既停閲城、審錄諸事,督撫按期巡行,宜令簡隨從,慎關防,毋以擾民。”“兵民匱乏,請令各州縣稟生捐銀準貢,以給滿洲兵備鞍馬器用,餘賑被災貧民。”“諭旨嚴禁加派,有司抗不遵行。如臣籍洪洞,地畝正糧外,又加驛站坐司馬伕、工食、公費等項,幾半正糧。祈敕禁革。”會宮已得旨致仕,飭下所司議行。時議復設巡按,義奏請甄舉才守兼優考試,請簡不拘資俸。是歲四遷至刑部侍郎。十四年,調工部。十七年,調倉場侍郎,擢工部尚書康熙元年,致仕。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