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楊維

(中國同盟會會員)

鎖定
楊維(1887—1928),字莘野, [1]  四川省敍永縣人,1906年在東京加入同盟會,回國後曾參加萍鄉起義。1907年在成都密謀起義事泄下獄,1911年11月川督趙爾豐釋其出獄,12月9日就任軍事巡警總督。1928年因病逝世。 [2] 
中文名
楊維
別    名
丹巖僧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日期
1887年
逝世日期
1928年
出生地
敍永縣
相關事蹟
1906年在東京加入同盟會

楊維人物生平

楊維,字莘野,亦字辛友,別號丹巖僧,敍永縣人,生於1877年(清光緒十三年)。自幼好學,善為詩文,膽識過人,尤喜談兵,不拘小節。其先世居雲南鎮雄長官司(少數民族地區),至祖父始移居敍永金鵝池,以其族屬不明,備受縣中權貴歧視,遂憤而東渡日本。
1905年,楊維抵東京,入警視學校,旁及軍事。在橫濱結識孫中山,談甚洽,“得聞天下事,由是奮發,遂效驅馳”。1906年6月3日,經黃樹中(復生)主盟,加入中國同盟會,從事革命活動。年底,他奉命回國,參加萍鄉起義;事敗,逃漢口,走蕪湖,乞食至南京,大病幾死;復由上海轉香港,經天津,至宛平窺清廷虛實,再繞道回川,艱苦備嚐,而志彌堅。楊維回川后,曾與黃樹中、熊克武楊兆蓉、餘英、黃方、趙鐵橋等策劃永寧、江安起義,皆告失敗。1907年夏,與黃方、熊克武潛回成都,會同革命黨人密議瀘州、敍府、成都三處同時起義。不料,11月成都起義前夕,事機不密,為叛徒出賣,楊維與黃方、張治祥、王樹槐、黎靖瀛、江永成同時被捕,世稱“六君子”。當成都知縣王棪審訊時,楊侃侃而談,義正詞嚴,歷數清廷罪惡,毫無懼色,並索紙告訣家人,有“途窮天地窄,世亂死生輕”之句。在獄中,日與同囚難友講解古今義烈故事,暗中傳播革命真理;並同獄外同志聯絡,撰文報刊,宣傳革命,無一日忘革命事業。
武昌起義不久,四川總督趙爾豐見清廷大勢已去,乃釋楊維等人出獄。1911年11月27日,大漢四川軍政府在成都成立,蒲殿俊、朱慶瀾分任正副都督。當時,趙爾豐雖交出政權,仍陰謀復辟,巡防軍與新軍、同志軍時有衝突,而成都街市,幫會公口林立,哥老飛揚跋扈,社會秩序大亂,致使人心惶惶。在這種動盪形勢下,蒲殿俊等束手無策,反而異想天開地下令各軍休假,並定於12月8日閲兵。楊維“初出獄,洗沐不暇,囚首罪服,急謁當道,慷慨激昂,獻陳六議:一、遺趙氏,絕隱患;二、撫藏番,彌邊釁;三、散民兵,去要挾;四、協陸防,肅軍紀:五、護外僑,避干涉;六、尤要者,請收回檢閲之命,以防意外”。但是,這些正確意見不為蒲、朱等人採納。12月8日兵變發生,一時槍聲四起,亂兵劫藩庫、搶銀行、抄富室,焚燒街房。
成都兵變發生後,尹昌衡急率鳳凰山新軍人城平叛,旋任都督。尹素知楊維膽識過人,求其出任軍政府軍事巡警總監。楊維受命於危難之際,“兵不滿百,庫無一錢",卻意氣自若,從容應付。他首先組織軍事巡警總廳,仿照日本首都警視總監規則,將成都分為東、南、西、北、外東5個分區,設分監,配備武裝;併成立總監巡警司令部,統率一個大隊,荷槍實彈,執行任務。他認為治亂須用重典,要嚴肅法紀,方能建立革命新秩序,遂發佈“三斬令”:“敢有擾亂治安者斬,敢有造謠生事者斬,敢有言亡清尚存者斬”,對犯禁病民之徒,一律繩之以法。他親率武裝巡警,晝夜巡邏,鋭志平亂,並以“不要錢、不怕死、不枸私”九字大書示眾。人人感奮,相誡遵紀守法,無犯楊總監。由於他執法嚴明,公正無私,嚴厲打擊犯罪活動,距兵變不及旬日,混亂不堪的社會秩序遂迅速安定。在此期間,他還頒佈《軍事巡警總廳警令》74條,對有礙交通秩序、敗壞風俗、不講衞生等行為,均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罰款或拘留,大倡文明之風。同時,還興辦了各種社會福利事業,受到羣眾擁護。
1912年7月,尹昌衡西征。代理四川都督胡景伊本袁世凱爪牙,深忌楊維的威望。楊維不得已辭職。袁世凱授楊維陸軍上將銜,將其調京任用,陰予監視。楊維至京,知袁必叛國,便走天津、上海、漢口等地,進行反袁活動。1913年,楊維竟被誘捕於北京。經多方營救,袁世凱迫於輿論,乃將楊維解送回原籍。回川途中,楊維備受迫害,幾瀕於死,1914年夏始安抵敍永。1915年12月,護國軍興,楊維潛赴成都與諸同志密謀起義,遂召集舊部,攻取灌縣,建四川招討軍司令部。陳宦被迫宜布四川獨立後,任楊維為兵工廠總辦。蔡鍔入成都,任四川督軍,乃任楊維為川南巡閲使。1919年,熊克武任四川督軍。楊維任警務處處長兼省會警察廳廳長,一如往昔,恪盡其職。1924年熊克武兵敗出川,率軍經湖南赴廣州,楊維任後備軍司令。熊克武為蔣介石、汪精衞陷害,被囚於虎門後,楊維隻身回川。此後,因國民黨右派猖狂,楊維十分反感,未再任職。1927年,楊維回敍永,宣講孫中山三大政策及國內外形勢,醜詆墨索里尼以譏刺蔣介石,言簡意咳,聞者動容。此後,楊維隱居成都,閉門謝客,似乎往日鋭氣已消,其實憂國憂民之心如故。惜其壯志難酬,1928年夏病逝。 [1] 

楊維人物事蹟

楊維丁未六君子

丁未六君子 又稱成都革命黨獄。1907年,四川同盟會密謀大規模的武裝起義,預定於11月14日,慈禧太后的生日,趁省城清吏朝於會府,聚而殲之。瀘州,敍府等地響應。11月6日,各路會黨約4000人云集成都四門,待命舉火。但消息泄露,省中大吏臨時改變祝壽地點,緊急調兵入城,全城搜捕,革命黨人楊維、黎靖瀛、江永成、黃方、王述懷、張治祥6人被捕下獄,成都起義失敗。1911年四川獨立後出獄,人稱“成都六君子”。 [3] 

楊維整頓警政

1911年12月,改組後的軍政府都督尹昌衡素知楊膽識過人,要求他挑起社會治安這副重擔。楊受命於危難之際,雖“兵不滿百,庫無一錢”,卻意氣自若,從容赴任。他認為治亂世須用重典,乃發佈“敢有擾亂治安者斬;敢有造謠生事者斬;敢有言亡清尚存者斬”的“三斬令”,親率士兵,晝夜巡邏,鋭志平亂,對“犯禁病民”之徒,一概繩以嚴法。他張貼告示,以“不要錢、不怕死、不徇私”自律,深得公眾的擁戴。“有欲乘騷亂者皆相戒守紀律,無犯楊總監。用法雖嚴,人無敢怨。”都督尹昌衡生活不檢點,在辦公時間和川劇旦角飲酒調笑,“維即摔其轎頂,並面斥其非,罰俸三月,尹亦唯唯”。當時,以同志軍為背景的袍哥公口林立,尹昌衡最初不僅沒有制止,反而加以提倡,他本人也自封為“大漢公”總舵把子。成渝兩軍政府合併前,蜀軍政府曾對此提出責難。四川軍政府令楊維告示全市,限期撤去會黨公口。有抗命者,他便親自帶人前往處置。在他任職期間,還諮請軍政府發佈了《結會結社律》、《報律》、《禁止人民結黨勒磕燒劫通告》、《禁止擅封倉儲六言示》、《示諭各街首人禁止賭博》、《嚴禁毆辱報館示》,會同外務部發布《保護教堂醫館及外國人告示》。“打啓發”事件發生後,外國僑民撤離成都去重慶。為了保護這批外僑的安全,他以個人名義寫信,請沿途革命黨人予以關照,並派出衞隊護送。此外,還頒佈《軍事巡警總廳令》74條,對有礙交通秩序、風俗、衞生等違警行為,當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罰款或拘留,並簡政放權,通告各支廳“遇有不法之徒,準笞杖至1000以下,罰金至10元以下”;“各分廳亦準笞杖至400以下,罰金至5元以下;若有案情重大可以多罰者,準稟明從權辦理”。由於執法嚴明,公正無私,嚴厲打擊各種危害社會治安的活動,“距大難不及旬日而居民安堵如無事”,使一度混亂不堪的社會秩序迅速好轉。但是,楊維主持警務也並非事事稱心。1912年7月5日,位於正府街華陽縣署以東的成華審判廳看守所發生犯人越獄事件。楊維得報後迅即會同成都府知事但懋辛率兵趕赴現場,當場處決為首分子2名。返回途中路過大牆西街口時,後隊一士兵槍支走火,楊不明究竟,誤以為奸人行刺,當即下令在附近一帶搜索,陸軍第二鎮師長彭光烈鼓樓街住宅亦被警兵毀門轟人。彭認為掃了他的面子,便就此事發表諮文公諸報端,對楊維此舉進行抨擊。此時,尹昌衡已率部西征,都督一職由胡景伊署理,胡對楊的支持遠不如尹昌衡。楊深感辦事掣肘,乃於7月28日將警廳各事交總文案楊祖唐代理,作《別書》昭告各界民眾,表明心跡,掛冠北去。楊維走後全市人心惶惶。尹昌衡之母為全城安寧着想,於8月1日帶領隨從人等親赴北道追挽,在新都與楊相遇,懇切要求他返回任所,“談至全城生命甚至泣下,以手挽楊衣不捨去”。次日楊維回到成都,不久即正式向督府辭職。 [2] 
參考資料
  • 1.    四川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四川省志 人物誌 上.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83-85
  • 2.    成都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纂.成都市志 公安志.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448-449
  • 3.    賈大泉主編.四川歷史辭典.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