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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紹文

(貴州省黔東南州天柱縣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

鎖定
楊紹文,男,侗族,1969年4月出生,貴州天柱人,199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黔東南州天柱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23年10月,楊紹文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雙開。 [3] 
中文名
楊紹文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侗族
籍    貫
貴州天柱
出生日期
1969年4月
畢業院校
貴州省委黨校

楊紹文人物履歷

1988.10 - 1990.07 貴州省黔東南州民族行政管理學校行政管理專業學習
1990.08 - 1991.12 貴州省天柱縣江東鄉政府工作員、團委書記
1991.12 - 1992.04 貴州省天柱縣興隆鎮政府工作員
1992.04 - 1994.08 貴州省天柱縣江東鄉政府工作員
1994.08 - 1996.01 貴州省天柱縣江東鄉政府經濟科技辦公室副主任
1996.01 - 1996.03 貴州省天柱縣江東鄉副鄉長、經濟科技辦公室副主任
1996.03 - 1998.12 貴州省天柱縣江東鄉副鄉長、經濟科技辦公室主任(兼)
1998.12 - 2002.01 貴州省天柱縣坪地鎮黨委副書記(1998.09-2001.06在貴州省委黨校法律專業學習<函授大專>)
2002.01 - 2003.03 貴州省天柱縣坪地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3.03 - 2006.11 貴州省天柱縣坪地鎮黨委書記(其間:2001.09-2004.01在貴州省委黨校法律專業學習<函授本科>;2004.09-2004.12在貴州省黔東南州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2006.11 - 2008.03 貴州省天柱縣坪地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8.03 - 2008.05 貴州省天柱縣邦洞鎮黨委書記
2008.05 - 2010.11 貴州省天柱縣邦洞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0.11 - 2011.05 貴州省天柱縣邦洞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兼黔東天柱工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2011.05 - 2011.08 貴州省天柱縣邦洞鎮黨委書記、兼黔東天柱工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2011.08 - 2012.06 貴州省天柱縣邦洞鎮黨委書記、兼黔東循環經濟工業區天柱工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副縣長級)
2012.06 - 2016.04 貴州省天柱縣邦洞鎮黨委書記、黔東循環經濟工業區天柱工業園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副縣長級)(其間:2012.09-2012.12掛職任鹽城市濱海經濟開發區沿海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2016.04 - 2016.09 貴州省黔東循環經濟工業區天柱工業園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副縣長級)
2016.09 - 2016.12 貴州省黔東循環經濟工業區天柱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副縣長級)
2016.12 - 2017.03 貴州省天柱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7.03 - 2018.07 貴州省天柱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縣總工會黨組成員、主席
2018.07 - 2018.08 貴州省天柱縣委常委,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縣總工會黨組成員、主席
2018.08 - 2018.09 貴州省天柱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總工會黨組成員、主席
2018.09 - 2019.08 貴州省天柱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縣總工會黨組成員、主席
2019.08 - 2020.01 貴州省天柱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縣總工會黨組成員、主席,三級調研員
2020.01 - 2023.10 貴州省天柱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縣總工會黨組成員、主席,縣政協黨組副書記(兼),三級調研員 [1]  [3] 

楊紹文人物事件

楊紹文違紀被查

2023年3月21日,據黔東南州紀委監委消息:黔東南州天柱縣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楊紹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黔東南州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楊紹文依法雙開

2023年10月,經黔東南州委批准,黔東南州紀委監委對天柱縣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楊紹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紹文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私慾膨脹,以權謀私,漠視法令,不知敬畏;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轉移藏匿贓物、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不講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提拔和調整幹部;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生活腐化、放縱慾望,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楊紹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黔東南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黔東南州委批准,決定給予楊紹文開除黨籍處分;由黔東南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黔東南州紀委監委)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