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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發羣

(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

鎖定
楊發羣,男,漢族,1962年9月3日生於河南鄭州密縣,四級高級法官。199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  曾任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23年4月,鄭州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楊發羣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4] 
中文名
楊發羣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2年9月3日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出生地
河南鄭州密縣

楊發羣人物履歷

1983年7月畢業於河南省人民警察學校,1983年至1997年任新密市礦務局刑偵科偵查員、副科長、科長;1997年至2003年任鄭州市公安局鄭州礦務局公安處黨組委員、副處長、政委;2003年至2004年任鄭州市公安局礦區分局副局長;2004年至2005年任鄭州市公安局火車站分局副局長;2005年至2007年任滎陽市公安局黨組副書記、政委;2007年至2010年任滎陽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書記、院長;2010年至今任金水區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書記、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 

楊發羣人物事件

楊發羣 楊發羣
2016年1月21日上午,鄭州中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廣湖,帶領港區、二七、管城、高新、新鄭、中牟等基層法院院長和鄭州中院中層正職、部分鄭州市人大代表一行,到金水法院現場觀摩調研。金水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楊發羣陪同觀摩調研。 [3] 
2013年至2017年3月,楊發羣在公務接待活動中,多次安排購買高檔白酒予以超標準接待,將接待所用高檔白酒以購買辦公用品名義予以簽字報銷,將超出接待標準所購食材支出列入幹警食堂大賬予以報銷。2014年勞動節前及2014年、2016年、2017年中秋節前,楊發羣分4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現金、購物卡、禮品共計價值1.7萬元。楊發羣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