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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爵

(明朝中期名臣)

鎖定
楊爵(1493年9月4日或12月2日—1549年11月3日),字伯珍,號斛山,陝西西安府耀州富平縣(今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老廟鎮篤祜村)人。明朝中期名臣。 [3]  [55] 
嘉靖八年(1529年)進士,授行人,因上《固邦本疏》而得到明世宗的稱讚。嘉靖十一年(1532年)擔任山東道試監察御史,以母喪歸。嘉靖十八年(1539年),被起用為河南道試監察御史,嘉靖二十年(1541年),楊爵上書世宗,批評符瑞之説,言詞切直,被下詔獄刑訊,繫獄五年,瀕死而幸生。被釋歸家十日,再次入獄,三年後得釋。於獄中桎梏刑掠,飲食屢絕,,仍泰然處之,並著成《周易辨説》《中庸解》等。 [56]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十月,楊爵去世,享年五十七歲。隆慶元年(1567年)贈光祿寺少卿,萬曆二十年(1592年)追諡“忠介”。 [3] 
楊爵學以王守仁心學為宗,強調致中和,即致良知。認為“天命謂性,天人一理也。率性謂道,動以天也。修道謂教,求合乎天也。戒懼慎獨,自修之功至於中與和也。”政治上主張愛民,主張為政者應惠恤鰥寡,以愛子之心去愛百姓。反對奸妄邪術。著作有《楊忠介集》13卷、《周易辯錄》4卷等。 [3]  [55] 
概述圖來源:楊爵塑像取自陝西富平楊爵祠 [49] 
全    名
楊爵
伯珍
斛山
諡    號
忠介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陝西西安府耀州富平縣(今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老廟鎮篤祜村)
出生日期
1493年9月4日(一説1493年12月2日)
逝世日期
1549年11月3日(嘉靖二十八年十月十四日)
主要成就
上《固邦本疏》,幫助湖廣災民度過危厄
主要作品
《山西行》《鬻子行》《周易辨説》《中庸解》《斛山遺稿》
最高官職
河南道監察御史
追    贈
光祿寺少卿

楊爵人物生平

楊爵志在讀書

弘治六年七月二十四日(1493年9月4日)或十月二十四日(1493年12月2日),楊爵出生於陝西西安府耀州富平縣(今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老廟鎮篤祜村)。 [2-3] 
正德七年(1512年),楊爵開始讀書,當時楊爵家庭貧困,燒柴薪代替燈燭。在隴上耕種,總是挾帶書冊來讀。 [3]  [5] 
正德十五年(1520年),楊爵跟隨韓邦奇遊學,與楊繼盛並稱“韓門二楊”。 [3] 
嘉靖元年(1522年),兄長楊靖做官,忤逆知縣楊玳(字文瑞,太原人,監生),被拘囚獄中。楊爵投書辯冤,一併被拘囚。等到下任知縣來後,楊爵上書訴訟冤屈。新任知縣楊滋(盧龍人,監生)稱楊爵為奇士,當即釋放他,並資助他生活費。楊爵更加發奮學習,立志表現奇節。 [3]  [6] 
嘉靖七年(1528年)秋,楊爵中鄉試,為書經科第三名。 [3] 

楊爵出使各地

嘉靖八年(1529年),楊爵考中進士,授行人司行人,出使藩楚。 [3]  [8-9] 
嘉靖九年(1530年),楊爵根據出使王府得來的情況,上言説:“我奉命出使湖廣,看到百姓滿臉飢色,提着筐拿着刀,割道路上餓死的人肉吃。即使讓周公制定的禮儀在今天全都恢復了,對這些衰老、瘦弱、飢餓、寒冷的百姓又有什麼補益呢?”奏章呈入,明世宗表示許可。 [3]  [10] 
嘉靖十年(1531年),楊爵奉命出使河南道。 [3] 

楊爵以母辭官

嘉靖十一年五月六日(1532年6月8日),楊爵擔任山東道試監察御史,不久因母老請求回家鄉供養 [3]  [11-13] 
嘉靖十二年(1533年),母親去世後,楊爵在墓地旁邊建起小屋居住,冬天墓旁竟然長出竹筍。他親自推車為田地施肥,妻子為他送飯,看見的人都不知他是御史。 [3]  [14] 

楊爵再次啓用

嘉靖十五年五月二十八日(1536年6月16日),巡按陝西御史周鈇推薦楊爵。 [15] 
嘉靖十八年十二月十日(1540年1月18日),明世宗下詔起用楊爵,擔任河南道試監察御史。 [3]  [16] 
嘉靖十九年十月四日(1540年11月2日),實授河南道試監察御史,巡視南城。 [3]  [17] 

楊爵直諫入獄

楊爵雕像 楊爵雕像
嘉靖二十年正月一日(1541年1月27日),京城下小雪,大學士夏言、尚書嚴嵩等人作頌稱賀。這一年旱災頻繁,朝夕建立齋醮,修築雷壇,屢興工役。方士陶仲文加官宮保,而太僕卿楊最因規勸被處死,翊國公郭勳還承寵當權。楊爵撫胸嘆息,半夜不能入睡。 [18] 
二月九日(3月6日),楊爵上疏説:“如今天下形勢如同人病入膏肓,全身的腹心百骸,沒有不受到禍害的。即使想拯救他,也手足無措。而且私門請託已成為風俗,賂賄公開流行,遇到災變而不憂慮,不是祥瑞而稱頌祝賀,讒諂之言當面阿諛,流為欺君罔上,士風人心,頹廢毀壞達到了極點。諍諫之臣、正直之士日益遠去,對於矯情恣意的事情沒有人敢從中進行牴觸,這是天下的大憂。去年從夏天進入秋天時,總是天晴不下雨。畿輔千里,已經沒有秋禾。既而一整個冬天都沒有降雪,元日只下了一點就停止了。農民大失所望,擔心旱情的心理普遍相同。這正是撤樂減膳,憂懼不安的時候,但輔臣夏言等人都以為是好兆頭,而稱頌它。欺天欺人,不是太厲害了嗎?翊國公郭勳,朝廷內外都知道是大奸大蛀蟲,陛下寵愛他,讓他逞惡肆毒。羣奸都向他靠攏,好人都遠離他。這種用人不當,足以失去人心而導致危亂髮生,是第一點。 [19]  我巡視南城,看到一月中凍死餓死的有八十人。五城共計,不知有多少。哪個不是陛下的赤子,但想延長片刻生命都不能夠。而土木工程十年都沒有停止過。工部的屬官增設到數十人,又派官遠修雷壇。因為一個方士的緣故,剝削民膏民血而不知體恤,這難道不能停止嗎?況且現在北方敵寇跳梁,國內盜賊興起,加上連年發生災害,上下交空,還能勞民浪費,結怨天下嗎?這種無益工程不停,足以失去人心而導致危亂髮生,是第二點。 [20]  陛下即位之初,勵精有為,曾經以《敬一箴》頒佈告示天下。但數年以來,很少上朝,經筵講席久廢。大小臣眾,朝參辭謝,不能一睹皇上聖容。反覆陳言,卻不能一聽天子之話語。恐怕人心日益鬆懈苟且,朝廷內外日益渙散,不是古代君臣論政問答和睦相處、協力圖治的氣象。這種不親臨朝廷商討,足以失去人心而導致危亂髮生,是第三點。 [21]  以前旁門左道惑眾,聖王必定加誅他們。現在異言異服列於朝苑,金紫赤紱的賞賜及至方外之人。坐而論道的保傅職位,現在舉薦給與奇邪之徒。流品的混亂無以復加。陛下誠心與公卿賢士日論治道,那麼心正身修,天地鬼神無不保傅,怎用這種妖誕邪妄的方法,列之於宮禁,來牽累您的身子呢?貽笑四方,被百世譏諷,不是小事啊。這種信奉採用方術,足以失去人心而導致危亂髮生,是第四點。 [22]  陛下登基的初期,延訪忠謀,虛懷納諫。一時大臣官吏言詞過於激切,有很多人獲罪。從此以後,臣下震於天威,懷危慮禍,沒有聽説再有犯顏直諫以為盡心相助的人。往年,太僕卿楊最話説出而身受死,近來贊善羅洪先等人都因為言詞而被罷官貶斥。國體治道,受到損害的有很多。我並不是為楊最等人惋惜。古今掌管國家的,沒有不是以聽從諫而興,拒諫而亡。忠臣的口被堵塞,那麼讒諛的人一起進宮,安危休慼無從得聞。這種阻止壓抑言路,足以失去人心而導致危亂髮生,是第五點。 [23]  希望陛下顧念祖宗創業的艱難,想想今日守成的不易,覽看我的奏章,讓它得到施行,宗社幸甚。” [24] 
明世宗惡恨直言的人,朝廷內外相互告誡不敢觸及明世宗的忌諱。楊爵上疏詆譭符瑞,而且言詞過於切直。明世宗震怒,當即將他下詔獄進行拷打,血肉狼藉,枷以刑具,死了一夜又甦醒過來。所司請求送到法司擬罪,明世宗不許,命令嚴加禁錮。獄卒因明世宗的意思不能猜測,屏去他的家人,不許他接受飲食。他多次瀕臨死亡,但還處之泰然。既而主事周天佐、御史浦鋐因為營救楊爵,先後被鞭子打死在獄中,從此沒有敢營救楊爵的人。 [25-26]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工部員外郎劉魁因為言事被同拘囚,歷時五年不被釋放。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給事中周怡也因為言事被同拘囚,歷時五年不被釋放。 [29] 
嘉靖二十四年八月十二日(1545年9月17日),明世宗被扶乩的話所感動,當即將楊爵、周怡放出牢獄,嚴嵩認為不夠,建議將楊魁也一同釋放,明世宗同意了。 [27-28]  還沒有過一個月,尚書熊浹上疏言説乩仙的妄謬。明世宗發怒説:“我本來就知道釋放楊爵,諸妄言歸過的人就會紛紛到來。”又下令東廠追捉楊爵。 [30] 

楊爵出獄歸鄉

嘉靖二十六年十一月五日(1547年12月16日),大高玄殿發生災禍,明世宗在露台禱告。火光中像有呼喊三人是忠臣的,於是傳詔令急速釋放他們。 [31-32] 
嘉靖二十八年十月九日(1549年10月29日),楊爵早晨起來,有大鳥集聚在他的家舍。楊爵説:“伯起之祥到來了。”於是給自己寫下了墓誌銘。 [3]  [34]  十月十四日(11月3日),楊爵去世,享年五十七歲。 [3] 
隆慶元年(1567年)二月,明穆宗下詔恢復楊爵的官職,贈光祿寺少卿,蔭其孫楊恆為上林苑左監丞。 [3]  [37]  六月十九日(7月24日),陳瓚建議對楊爵卹典帝王對臣屬規定的喪葬善後禮式)。 [36] 
萬曆二十年二月十九日(1592年4月1日),于孔兼請求為楊爵補諡。 [38]  十月八日(11月11日),陝西巡按御史孫珫查明楊爵一事,朝廷同意對楊爵補諡,諡號“忠介”。 [3] 

楊爵主要影響

楊爵政治

嘉靖八年(1529年)十月,楊爵奉命赴湖廣公幹,事畢返回所奏。他於往返途中,見到南、北直隸,河南、山西、陝西等地歷經蝗災與嚴寒,百姓困於饑饉,餓死無數,以至路烹死屍、父子相食,民生極其困頓。面對這種狀況,他“拊膺大痛,食不下咽”,深感有責任、有義務如實上奏明世宗朱厚熜。在奏議中,他説:“等到臣到達了京城,我發現朝堂上下討論的不是如何救民賑災的急務,而是考究郊社禮儀的細事。”民為邦本,本固邦寧,恰恰本末倒置、緩急不分。他有深沉的憂慮,因而大力呼籲:“如今是救民賑災的時候,而考究郊社禮儀的細事的時候。”楊爵持論一方面不順大流,敢於求真務實,不懼怕得罪同僚;另一方面,胸懷百姓,有仁民愛物之心,能抓住國家治理的根本,看到在禮樂表面興盛下隱藏的禍端,見解深邃,謀慮長遠。他説:“臣所擔憂的事,不在於府庫的錢財,不在於遍濟天下,而是恐怕陛下沒有憂勤斯民的想法。憂民才能憂國,治民才能治國。”楊爵希望國君能以天下蒼生為念,懷揣“憂勤斯民之心”。他倡導的“憂民即所以憂國,治民即所以治國”是中國思想文化中“民為邦本”理念的發展與新體現。由於《固邦本疏》得到了明世宗的採納,國家積極採取措施,幫助不少災民度過危厄。 [42] 

楊爵思想

  • 三原關學
楊爵其學以盡心行己、戒懼慎獨為要。楊爵認為,中和是心的本體,他特別重視戒懼慎獨對盡心修己的作用,認為道心人心,只當以是不是求之,一念發動的不是,則為人心。道心極難體認,擴充戒謹恐懼之功,少有間斷,則蔽錮泯滅,而存者寡,故曰“唯微”;人心一動,即在兇險路上行走,喪德滅身,亡國敗家皆由於此,故曰“唯危”。他指出,“儼若思”即是戒慎恐懼之意,但功夫尚未到“極至處”,功夫極至處便慎獨。使人在暗室屋漏之中,一念發動之際,凜然畏懼,不可少怠,不敢少息,則天理常存,私意不萌,純一不已,從而合於天。為作到慎獨,楊爵也倡導“心靜”、“不動心”。認為心靜則能知“幾”,方寸擾亂,則不能察吾之動是與不是。慎獨,亦含獨立不懼之義。他主張能夠躬行踐履,並且律己甚嚴,是楊爵為學的可貴之處和顯著特色,在其長期的獄中生活裏一直保持着這種精神。 [45] 
楊爵一生有八年時間是在牢獄中度過,雖然不能和子女、家人共享天倫之樂,但他對家庭後輩學問教養非常重視,雖在獄中不能親自面談面講學習的道理和方法,但可以通過書信表達他的諄諄教誨、勸告和良苦用心。楊爵教養子弟是以孔孟儒家思想為主,要求子弟要做向孔孟一樣的聖賢之人。 要子弟做堯舜般正人君子,遠離卑下小人。不僅如此,他還常以古人的言論教導子弟。 [43] 
  • 女貞之道
楊爵內心深處有着封建時代男尊女卑思想。他受傳統女主內,男主外思想的影響,特別強調“女貞”,重視女子在家庭中的地位。他認為家庭中個體的修身是家庭和睦的基礎。而家庭的穩固又是天下安定的根本。所以他強調“立家之初,習尚未定,心志未變,訓之以正則正,感之以邪則邪”,如此正家風,是為了邪不侵害正。楊爵還特別講求婦女貞操觀念,他在獄中給家人的書信有三十五則,每則均在教導兒女如何學習,如何做人。
在楊爵內心深處,婦人女子貞操是第一位的,生命則是第二位的,危機時刻,要婦人女子“寧願做個乾淨鬼,不做污濁人”,要婦人女子做烈婦節女,而不要苟且偷生,真實體現了楊爵內心對婦人女子貞潔觀念的重視,也體現了古語“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封建男尊女卑思想在楊爵等士大夫階層的份量。因而他對女子的安全尤其關注和看重。 [43] 
  • 夫婦之道
楊爵認為夫婦之道正如天地之道一般,有夫婦然後有父子,這是生死始終真理。天地大義思想,乃人類繁衍生息的終始。關於夫婦大義之道,楊爵認為“夫為妻綱”是遵循天地大義,夫婦各遵其位,應該如天地遵守自然的規則,否則就是違背“人道”,正如“天地翻覆,冠履倒置”,其結果則是家無寧日,國家也難於長久穩固。 [43] 
  • 和睦之道
楊爵對家庭鄰里和睦之道非常重視,他在獄中寫就三十五則家書句句盡涵對偲及仕等子弟們勸勉和告誡之情,教養子弟要做令人敬仰正人君子。這些家書涵蓋了忠、孝、節、悌、義等儒家倫理規範,體現了他雖身處困境仍操心家事,對後輩拳拳之心和憂慮之情。
楊爵不僅心繫國計民生,而且重情重義,重視家庭恩愛和睦倫理道德,同時他還非常重視晚輩對長輩孝順和奉養之道,即使在牢獄之中,他也不忘對長輩盡孝養之心。對長輩要盡孝順和奉養之道,對幫助過自己的人,楊爵也始終心懷感恩之心,儘管身處牢獄之中,也不忘告訴自己兒子表達自己的感恩之心。 [43] 

楊爵歷史評價

明穆宗朱載坖:爾故原任河南道監察御史楊爵,剛貞成性,弘毅為心,兩疏叩閽,聞者為之悚懼,而氣不少衰,五年繫獄,見者為之悲酸,而節乃益勵。 [52] 《<楊忠介集>附錄》引
明神宗朱翊鈞:爾原任山東道監察御史贈奉議大夫光祿寺少卿楊爵,志慮堅貞,行操清鯁,爰從廷擢,拔真憲台,爾能正色陳規,犯顏明諍,激譚危論,偶觸雷霆,勁氣直聲,增光日月,圖圄益明,其志獻畝不忘乎君,天監純忠,人稱孤介。 [52] 《<楊忠介集>附錄》引
楊滋:此國器也,授衣餐,遇以殊禮。 [7] 《富平縣誌》引
韓邦奇:宿學老儒,莫能過之,吾幾失人矣!剛大之氣,百折不回。 [43] 《明儒學案》引
徐階張居正等:爵性狷介,清苦自甘,勇於為義,以忠讜得罪,設齒無怨言。 [33] 《明世宗實錄》
楊博等吏部官員:①尚書熊浹諫止仙亭,御史楊爵彈擊權幸,二臣雖罪止斥黜,然其忠義風節,世所共仰。 [35] 《明穆宗實錄》引)②御史楊爵敷陳一疏,義膽忠肝,前後奏議,自當稱首,繫獄十年,困心衡慮,始終氣節,原無與雙。 [52] 《請卹典疏》
高儀:御史楊爵精忠可貫,天日德行,不愧古人,鄉評與朝,議鹹孚易,名當操定。 [52] 《請諡典疏》
吳時來:長美姿容,身滿七尺。 [52] 《<楊忠介集>附錄》引
孫丕揚稜稜氣節,諸貴近,莫敢於以私者。 [52] 《楊御史傳》
曾如春:抱志慷昻,雅不急仕進,而嘗慕汲黯、朱雲之為人。 [53] 《<楊忠介集>附錄》引
于孔兼:查先朝御史楊爵,精忠激烈,至死不靡。 [39] 《明神宗實錄》引
孫珫:爵稜稜大節,耿耿孤忠,立朝讜言,百折不替,居鄉德望,歷世彌彰。 [40] 《明神宗實錄》引
雒於仁:公性狷介,清苦自甘,勇於為義,以忠讜得罪,沒齒無怨言。 [52] 《<楊忠介集>附錄》引
馮從吾:先生為人徑直不阿,而內實忠淳。自少至老,孳孳學問,以韓苑雒、馬溪田為師,以楊椒山、周訥溪、劉晴川、錢緒山、蔡汶演諸君子為友。險夷如一,初終不貳,磨礁精光,展拓胸次,其所涵養者誠深,以故鼎鑊湯火,百折不回,完名全節,鏗鈎一代不偶也。彼世之淺衷寡蓄,耽耽以氣節自多者視先生當愧死矣。 [44] 《關學編》
黃宗羲:剛大氣,百折不回。 [45] 《明儒學案》
沈佳:門人楊爵、楊繼盛並以忠諫顯海內,稱二楊先生。 [3] 《明儒言行錄·卷四》
紀昀:爵則以躬行實踐為先,關西道學之傳,爵實開之跡。 [42] 《四庫全書總目》

楊爵軼事典故

楊爵拾金不昧

嘉靖七年(1528年)秋,楊爵赴長安應試,在客店中拾得商賈錢袋一個,當時正值他考中舉人,欲上京應考而囊中羞澀之時,但他卻分文不取,直守錢袋至失主到來。 [48] 

楊爵不為財動

楊爵參加科舉考試,高中進士,取得了做官資格,被朝廷授行人,在行人司供職,奇士的奇節益顯崢嶸風采,他先後奉明世宗之命,出使過蘭州肅府、河南伊府、湖南吉府。對皇帝的使臣,各地藩王和地方官吏,均以厚禮饋贈。當他們把珍珠、瑪瑙、貂皮、金銀等財寶敬獻給楊爵時,他一概拒絕接受。楊爵説:“為士餓死,不食他人非禮之食;凍死,不穿他人非禮之衣,豈能受此醜物。”字字珠璣的妙言雋語,顯示了楊爵在金銀財寶面前,不動心,不移志,清廉自守,潔身自愛。 [50] 

楊爵堅持正義

嘉靖十八年(1539年)冬月,官至都察御史、河南巡撫,同樣為官清廉、公正有為的富平同鄉李石疊因返鄉為母守孝而專程來到篤祜村探望因家庭變故告歸在家的楊爵,二人相見,惺惺相惜,共敍別離。談話間不覺已到晌午,家裏還沒有吃飯,孩子們衣服單薄,飢腸轆轆,石疊見狀,忙問緣由,楊爵回答道:“擢升御史,乃朝廷委以重任,有人饋以重金,我豈肯貪小利而枉法度,辱我錚錚七尺之軀;告歸養母,乃反哺至親所繫,兄嫂家母接續喪亡,無有不義之財,僅憑几畝薄地養家,故此只可節衣縮食,維繫日常。”聽罷楊爵一番言論,石疊深為楊爵的不惟小利,固守清貧的氣節所感動。一介朝廷命官,居然貧困到如此地步,家小几無隔夜之食,依然能甘於困苦,唯教書授徒、敦禮治學是樂。想起這些,石疊不覺已潸然淚下,感慨萬千。李石疊後曾回憶道:“君自居官,抵今三十餘載,遠近饋遺,一無所受,至今家道清貧,來客無茶相待,饋豆以代茶湯。”為此,楊爵特賦詩曰:“吾家生計窄,歲歲慣飢寒;薄午煙方舉,隆冬布不完;三旬九遷食,十載一著冠;堅讀吾由命,長貧汝自安;但看顏氏子,陋巷樂瓢簞。” [54] 

楊爵獄中生活

楊爵在開始入獄的時候,明世宗命令東廠監視偵察楊爵的語言行動,五天彙報一次。校尉周宣略為照顧楊爵,而受到譴責。管理東廠事務的太監徐府再三來奏報楊爵的語言行動這件事。明世宗因密諭不應當公開,將徐府治重罪。楊爵先後拘囚七年,天天和周怡、劉魁切磋討論,忘掉了他們的困苦。楊爵所著的《周易辨説》、《中庸解》,就是在獄中完成的。 [41] 

楊爵處之泰然

楊爵泰然 楊爵泰然 [46]
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楊爵出獄,到家剛剛十天,校尉到達。他們一起吃完麥飯後,就上道到京。校尉説:“何不處置家事?”楊爵立在屏風前呼喊他的婦人説:“朝廷逮捕我,我去了。”竟然離去而沒有回看,左右看到的人都泣然淚下。 [30] 

楊爵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先輩
曾祖父
楊通
祖父
楊整
父親
楊攀
母親
李氏
平輩
妻子
張氏
後輩
兒子
楊偲
楊仕
楊偉
楊俁
參考資料: [2-3] 

楊爵人物爭議

  • 出生月份
西北大學碩士論文《楊爵年譜》中曾引用《墓表》,其中提及《墓表》的來源是《楊忠介集·附錄·卷三》,記載楊爵出生於弘治六年十月二十四日(1493年12月2日),然而《楊忠介集》並未提及墓表,疑似為該作者偽造。 [3]  [51]  據《嘉靖八年進士登科錄》楊爵個人參加科舉時所填的信息記載,楊爵出生於弘治六年七月二十四日(1493年9月4日)。 [2] 

楊爵後世紀念

  • 楊爵墓
楊爵墓位於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老廟鄉六甲城村,佔地面積約260平方米,封土圓丘形,底徑4米,高約3米;前立明代基碑3通。 [47] 
  • 楊爵祠
楊爵祠 楊爵祠
楊爵祠原建於明萬曆二十年(1592年),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修繕,坐北朝南,由前廳、後殿組成,面闊8.2米,進深11.1米,是一處較為典型的關中民居,2004年8月30日被富平縣公佈為第三批文物保護單位。2014年3月,富平縣文物局、老廟鎮和篤祜村共同籌資,依照“修舊如舊”的原則,對楊爵祠堂進行了整修。 [1] 

楊爵史料索引

張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 [4] 
參考資料
  • 1.    忠國愛民的御史楊爵  .富平縣人民政府.2017-05-31[引用日期2022-09-19]
  • 2.    龔延明主編,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中 點校本,寧波出版社,2016.05,第415頁.
  • 3.    李鋒. 楊爵年譜[D]. 陝西:西北大學,2009:第3-50頁.
  • 4.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9-19]
  • 5.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年二十始讀書。家貧,燃薪代燭。耕隴上,輒挾冊以誦。
  • 6.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兄為吏,忤知縣繫獄。爵投牒直之,並系。會代者至,爵上書訟冤。代者稱奇士,立釋之,資以膏火。益奮於學,立意為奇節。
  • 7.    惠軍昌,徐朋彪,路海玲,清·乾隆四十三年《富平縣誌》校注,吉林大學出版社,2019.04,第103頁.
  • 8.    《陝西通志·卷六十》:舉嘉靖八年進士,授行人,奉使楚藩。
  • 9.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登嘉靖八年進士,授行人。
  • 10.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帝方崇飾禮文,爵因使王府還,上言:“臣奉使湖廣,睹民多菜色,挈筐操刃,割道殍食之。假令周公製作,盡復於今,何補老贏飢寒之眾!”奏入,被俞旨。
  • 11.    《關學編·卷四》:壬申,選授山東御史。
  • 12.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八》:(嘉靖十一年五月六日),選授太常寺博士王昺、行人周汝員、馮震、蔡靉、柯喬、宋茂熙、白賁、曾守約、李實、楊爵、李鳳、張子立、楊春芳、知縣沈一定、王橋、鄒堯臣、蔣瑜俱試御史。昺、一定河南道,汝員、靉浙江道,震、喬貴州道,茂熙雲南道,賁廣西道,守約江西道,實橋、堯臣陝西道,爵山東道,鳳、子立湖廣道,春芳、瑜福建道 。
  • 13.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久之,擢御史,以母老乞歸養。
  • 14.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母喪,廬墓,冬月筍生。推車糞田,妻饁於旁,見者不知其御史也。
  • 15.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七》:(嘉靖十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鉄又薦原任光祿寺卿馬理、右副都御史管楫、山東道試監察御史楊爵、兵部主事趙時春宜召用,吏部覆如鉄言,報罷 。
  • 16.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二》:(嘉靖十八年十二月十日),詔起用原任通政使司右參議李鳳來,浙江道監察御史蔡靉,山東道御史楊爵,湖廣道御史浦鋐,吏部考功司郎中餘胤緒,南京禮部儀制司郎中林炫,南京兵部車駕司員外郎吳鼎,兵部武選司主事袁袠,陝西按察司僉事施昱。
  • 17.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二》:(嘉靖十九年十月四日),詔雲南等道試御史胡植、魏謙吉、章檗、胡汝輔、張煥翁、伍倫、唐臣、陳與音、錢應揚、桂榮、饒天民、葉經、郭廷冕、徐鶴齡、楊爵、陳時等俱實授。
  • 18.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帝經年不視朝。歲頻旱,日夕建齋醮,修雷壇,屢興工作。方士陶仲文加宮保,而太僕卿楊最諫死,翊國公郭勳尚承寵用事。二十年元日,微雪。大學士夏言、尚書嚴嵩等作頌稱賀。爵撫膺太息,中宵不能寐。
  • 19.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今天下大勢,如人衰病已極。腹心百骸,莫不受患。即欲拯之,無措手地。方且奔競成俗,賕賂公行,遇災變而不憂,非祥瑞而稱賀,讒諂面諛,流為欺罔,士風人心,頹壤極矣。諍臣拂士日益遠,而快情恣意之事無敢齟齬於其間,此天下大憂也。去年自夏入秋,恆暘不雨。畿輔千里,已無秋禾。既而一冬無雪,元日微雪即止。民失所望,憂旱之心遠近相同。此正撤樂減膳,憂懼不寧之時,而輔臣言等方以為符瑞,而稱頌之。欺天欺人,不已甚乎!翊國公勳,中外皆知為大奸大蠹,陛下寵之,使諗惡肆毒,羣狡趨赴,善類退處。此任用匪人,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者,一也。
  • 20.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臣巡視南城,一月中凍餒死八十人。五城共計,未知有幾。孰非陛下赤子,欲延須臾之生而不能。而土木之功,十年未止。工部屬官增設至數十員,又遣官遠修雷壇。以一方士之故,朘民膏血而不知恤,是豈不可以已乎?況今北寇跳梁,內盜竊發,加以頻年災沴,上下交空,尚可勞民糜費,結怨天下哉?此興作未已,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者,二也。
  • 21.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陛下即位之初,勵精有為,嘗以《敬一箴》頒示天下矣。乃數年以來,朝御希簡,經筵曠廢。大小臣庶,朝參辭謝,未得一睹聖容。敷陳覆逆,未得一聆天語。恐人心日益怠媮,中外日益渙散,非隆古君臣都俞吁咈、協恭圖治之氣象也。此朝講不親,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者,三也。
  • 22.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左道惑眾,聖王必誅。今異言異服列於朝苑,金紫赤紱賞及方外。夫保傅之職坐而論道,今舉而畀之奇邪之徒。流品之亂莫以加矣。陛下誠與公卿賢士日論治道,則心正身修,天地鬼神莫不祐享,安用此妖誕邪妄之術,列諸清禁,為聖躬累耶!臣聞上之所好,下必有甚。近者妖盜繁興,誅之不息。風聲所及,人起異議。貽四方之笑,取百世之譏,非細故也。此信用方術,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者,四也。
  • 23.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陛下臨御之初,延訪忠謀,虛懷納諫。一時臣工言過激切,獲罪多有。自此以來,臣下震於天威,懷危慮禍,未聞復有犯顏直諫以為沃心助者。往歲,太僕卿楊最言出而身殞,近日贊善羅洪先等皆以言罷斥。國體治道,所損甚多。臣非為最等惜也。古今有國家者,未有不以任諫而興,拒諫而亡。忠藎杜口,則讒諛交進,安危休慼無由得聞。此阻抑言路,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者,五也。
  • 24.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望陛下念祖宗創業之艱難,思今日守成為不易,覽臣所奏,賜之施行,宗社幸甚。
  • 25.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及帝中年,益惡言者,中外相戒無敢觸忌諱。爵疏詆符瑞,且詞過切直。帝震怒,立下詔獄搒掠,血肉狼籍,關以五木,死一夕復甦。所司請送法司擬罪,帝不許,命嚴錮之。獄卒以帝意不測,屏其家人,不許納飲食。屢濱於死,處之泰然。
  • 26.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六》:(嘉靖二十年二月九日),河南道御史楊爵上言……疏入,上怒甚,命錦衣衞逮送鎮撫司拷訊,已,鎮撫司上其狀,請送法司擬罪,詔禁獄衞獄。
  • 27.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二》:(嘉靖二十四年八月十二日),詔釋御史楊爵、給事中周怡於錦衣衞獄,赦其罪,放回原籍,大學士嚴嵩因言:“二臣荷蒙聖慈寬放,誠天地好生之仁,但原監犯人尚有工部郎中楊魁與爵等事體相同,乞一體寬宥。”上從其言,並赦之。已,復遣官校逮爵,錮之詔獄。
  • 28.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至二十四年八月,有神降於乩。帝感其言,立出三人獄。
  • 29.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逾年,工部員外郎劉魁,再逾年,給事中周怡,皆以言事同系,歷五年不釋。
  • 30.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未逾月,尚書熊浹疏言乩仙之妄。帝怒曰:“我固知釋爵,諸妄言歸過者紛至矣。”復令東廠追執之。爵抵家甫十日,校尉至。與共麥飯畢,即就道。尉曰:“盍處置家事?”爵立屏前呼婦曰:“朝廷逮我,我去矣。”竟去不顧,左右觀者為泣下。比三人至,復同系鎮撫獄,桎梏加嚴,飲食屢絕,適有天幸得不死。
  • 31.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三十》:(嘉靖二十六年十一月五日),詔釋革前職御史楊爵出獄,爵前後繫獄凡七年,人無敢為言者,是夜宮中大傳詔急賜爵。
  • 32.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二十六年十一月,大高玄殿災,帝禱於露台。火光中若有呼三人忠臣者,遂傳詔急釋之。
  • 33.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三百三十 嘉靖二十六年 十一月 五日 1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09-19]
  • 34.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三十》:歸有大鳥集其舍,爵曰:“吾殆將死。”乃自為墓誌。
  • 35.    穆宗莊皇帝實錄 卷二 隆慶元年 正月上 六日 3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09-19]
  • 36.    《穆宗莊皇帝實錄·卷九》:(隆慶元年六月十九日),吏科左給事中陳瓚條上六事……故大學士楊廷和、尚書林俊、彭澤、梁材、侍郎何孟春、員外楊繼盛、太僕寺卿楊最、御史楊爵、贊善羅洪先卹典,宜加優異。
  • 37.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隆慶初,復官,贈光祿卿,任一子。
  • 38.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五》:追奪左都御史吳時來,謚補謚御史楊爵。先是禮部員外郎于孔兼奏稱國謚典。
  • 39.    神宗顯皇帝實錄 卷二百四十五 萬曆二十年 二月 十九日 4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09-19]
  • 40.    神宗顯皇帝實錄 卷二百五十三 萬曆二十年 十月 八日 3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09-19]
  • 41.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爵之初入獄也,帝令東廠伺爵言動,五日一奏。校尉周宣稍左右之,受譴。其再至,治廠事太監徐府奏報。帝以密諭不宜宣,亦重得罪。先後系七年,日與怡、魁切劘講論,忘其困。所著《周易辨説》、《中庸解》,則獄中作也。
  • 42.    陳戰峯. 明代楊爵《隆治道疏》的思想與特色[J]. 華夏文化, 2020, (4):第10-13頁.
  • 43.    邢春華. 楊爵《周易辨錄》及其家道倫理思想[J]. 湖南科技學院學報, 2012, (6):第6-8頁.
  • 44.    史飛翔著,關學與陝西書院,西北工業大學出版社,2016.03,第41頁
  • 45.    楊爵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9-19]
  • 46.    鄧啓銅註釋,中國古代傳統美德經典故事叢書 繪圖忠節經典故事,東南大學出版社,2015.09,第144頁
  • 47.    國家文物局主編,中國文物地圖集 陝西分冊 下,西安地圖出版社,1998.12,第609頁.
  • 48.    富紀研.一塵不染話楊爵[J].黨風與廉政,1994,000(010):第38頁.
  • 49.    訪古萬斛山  .富平縣人民政府.2019-11-12[引用日期2022-09-19]
  • 50.    梁生.“奇士”“奇書”:楊爵[J].陝西審計,1998,(第6期):第31頁.
  • 51.    《楊忠介集·附錄·卷三》  .中華典藏[引用日期2022-09-30]
  • 52.    《楊忠介集·附錄·卷一》  .中華典藏[引用日期2022-10-15]
  • 53.    《楊忠介集·附錄·卷二》  .中華典藏[引用日期2022-10-15]
  • 54.    看取蓮花淨,方知不染心  .國家税務總局陝西省税務局.2022-11-22[引用日期2022-12-30]
  • 55.    馮克正,傅慶升主編.諸子百家大辭典.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96.第201頁
  • 56.    鄭天挺,吳澤,楊志玖主編;翁獨健,蔡美彪,李學勤等副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 上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第13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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