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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浦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鎖定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楊委發[2009]11號)精神,設立上海市楊浦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為主管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楊浦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根    據
區委、區政府
職能調整
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
創建時間
2009年

楊浦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職能調整

(一)增加參與本區實有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二)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

楊浦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並結合本區的實際,制定實施意見和辦法。
(二)研究本區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研究提出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負責協調推動本區有關部門、羣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衞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推動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的政策措施。
(五)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佈的政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計劃和工作制度;負責協調建立本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六)監測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發展動態,負責開展人口發展趨勢的中、長期預測,提出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本區數據的更新維護工作,促進人口信息資源的綜合利用;參與本區實有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七)制定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計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推進嬰幼兒早期啓蒙教育和獨生子女社會行為教育工作。
(八)依法管理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劃,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組織開展社區家庭計劃指導工作,完善人口出生預報制度,指導家庭科學合理安排生育;參與做好艾滋病預防工作。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計劃,指導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服務網絡體系建設,指導區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楊浦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上海市楊浦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委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起草文件、報告;協助委領導協調機關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資料、政務信息、信訪、保密、督辦以及基建、保衞等機關行政管理工作。擬定計劃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國家公務員培訓,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
(二)政策規劃科(與流動人口管理科合署)
貫徹執行國家和上海市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執法;審批《獨生子女證》的發證、補證、退證,規劃內二胎審批提出有關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案,調查研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組織人口與計劃生育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根據區政府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制定全區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劃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區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三)宣教科技科
制定計劃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並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協調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工作。綜合管理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配合衞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對計劃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