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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洪波

(吉首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鎖定
楊洪波,曾任吉首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1] 
2021年9月,楊洪波因犯貪污罪、受賄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3] 
中文名
楊洪波
國    籍
中國

楊洪波人物履歷

曾任吉首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1] 

楊洪波人物事件

楊洪波違紀事件

安排公款裝修私營餐館用於單位定點公務接待問題
楊洪波在擔任吉首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期間,違規收受單位下屬及工程項目老闆紅包禮金及煙酒等禮品,共計價值29.3萬元;2017年,楊洪波安排人員從單位私設“小金庫”中支出19.7萬元對吉首市某餐館頂樓進行整體裝修,作為單位定點接待場所多次組織違規吃喝;楊洪波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1]  至2019年初餐館停止營業前,吉首市交通運輸局每月均會到該餐館吃兩三次飯。楊洪波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2] 

楊洪波開除黨籍

2021年4月,楊洪波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 

楊洪波公開通報

2023年3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對吉首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洪波利用職權為親屬牟利等問題進行通報。 [3] 
2015年至2019年,楊洪波在擔任吉首市交通運輸局系統黨委副書記、局長,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力,安排吉首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和多名工程老闆到其子楊某某經營的煙酒店採購煙酒;違規對其子楊某某控制經營的某公司發放停業補償56.33萬元。通過“打招呼”的方式,違規為親屬李某某、楊某在某國有企業的職工錄用上提供幫助。楊洪波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4月,楊洪波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2021年9月,楊洪波因犯貪污罪、受賄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