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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有賢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鎖定
楊有賢,男,回族,寧夏同心人,1967年10月出生,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寧夏黨校研究生學歷。
現任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中文名
楊有賢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回族
出生地
寧夏同心
出生日期
1967年10月
畢業院校
寧夏黨校

楊有賢人物履歷

1989年07月至1993年12月,國務院宗教事務局一司二處工作;
1993年12月至1995年03月,國務院宗教事務局副主任科員;
1995年03月至1995年09月,國務院宗教事務局主任科員;
1995年09月至1996年09月,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人保處工作;
1996年09月至1998年07月,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綜合處工作;
1998年07月至2000年10月,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秘書五處副處級秘書;
2000年10月至2003年11月,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秘書五處副處長;
2003年11月至2005年12月,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秘書三處處長;
2005年12月至2006年01月,固原市原州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
2006年01月至2007年07月,固原市原州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7年07月至2008年07月,石嘴山市惠農區委書記、石嘴山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
2008年07月至2008年08月,石嘴山市惠農區委書記;
2008年08月至2011年12月,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1年12月至2016年11月,銀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銀川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銀川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 
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 
2024年03月,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楊有賢職務任免

2024年3月2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任命楊有賢為自治區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4] 

楊有賢擔任職務

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代表 [5] 

楊有賢人物事件

2016年4月21日至22日,外省某市一行15人到銀川市學習考察,銀川市政府分別於4月21日中午、晚上和4月22日中午,3次超標準接待,並在接待中提供香煙,用公款購買贈送15盒枸杞。銀川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政府副市長楊有賢等人先後陪同就餐。3次超標準接待由銀川市接待辦工作人員納鵬翔安排,費用經接待辦主任張明新籤批報銷,並經張明新同意違規贈送枸杞。楊有賢等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