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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曉芳

(大同市藥械集中招標採購中心原主任)

鎖定
楊曉芳,男,回族,1971年11月生,山西大同人,大學學歷,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大同市藥械集中招標採購中心主任。
2022年2月,楊曉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大同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中文名
楊曉芳
民    族
回族
出生日期
1971年11月
性    別

楊曉芳人物履歷

歷任大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科員,大同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辦公室副主任,大同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副主任,大同市藥械集中招標採購中心主任 [2] 

楊曉芳所獲榮譽

2020年6月2日,入選山西省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候選對象名單。 [1] 

楊曉芳人物事件

違紀調查
2022年2月24日,據大同市紀委監委網站消息:大同市藥械集中招標採購中心主任楊曉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大同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2022年5月消息,大同市紀委監委對大同市藥械集中招標採購中心原主任楊曉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楊曉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兼職取酬,違規入股企業;利用職務便利為民營醫院在醫保基金結算、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索取收受鉅額財物。楊曉芳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大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楊曉芳開除黨籍處分;由大同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提起公訴
2022年7月,大同市藥械集中招標採購中心原主任楊曉芳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大同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大同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