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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時喬

鎖定
楊時喬(1531年-1609年)字宜遷,號止庵,廣信府上饒人 [6]  (今江西省上饒市信州區水南街道灘頭人)。約明神宗萬曆三十七年(1609)前後去世。嘉靖四十四年(公元一五六五年)進士。萬曆中,累官吏部左侍郎。絕請謁,謝交遊,止宿公署,苞苴不及門,銓敍平亢。卒,諡端潔。時喬著有《端潔集》、《兩浙南闗榷事書》一卷 《周易古今文全書》、《馬政記》等,均《四庫總目》並傳於世。
本    名
楊時喬
宜遷
止庵
出生日期
1531年
逝世日期
1609年
國    籍
中國
籍    貫
信州上饒
年    代

楊時喬史料記載

楊時喬,字宜遷,上饒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的進士。楊時喬被授職為工部主事。在杭州徵專賣税,命令商人自己報告收入,向有司交税,不做干預。隆慶元年(1567年)冬天,楊時喬上奏時政的要務,奏疏呈入,朝廷褒揚並採納了,朝廷內外傳誦一時。 [1] 
後來楊時喬升任禮部員外郎,調任南京尚寶丞。萬曆初年,他以安葬親人而離職。喪服解除,出任南京太僕丞,又調任尚寶司,稱病回鄉。楊時喬一向無意榮升,一再起用一再告退。過了十七年才被推薦擔任尚寶卿,四次調任後升南京太常卿。上奏請求討論建文帝的諡號,祭祀去世的有氣節的大臣。調任通政使。任期滿後,他接連上奏請求退休,神宗不允許。 [2] 
全面考核京城外的官吏時,楊時喬已經與副都御史詹沂接受任務,過了幾天,神宗忽然命令户部尚書趙世卿代替楊時喬,於是中途放棄。輔臣朱賡稱不成體統,馬上告訴了神宗。皇帝也發覺了錯誤,當天收回報告。楊時喬堅決推辭不肯上任,吏科陳治則彈劾他有怨憤不合大臣的禮儀。神宗下旨責備,楊時喬才又負責事務。永年伯王棟去世,他的兒子王明輔請求世襲。楊時喬認為外戚不應當傳承封爵,堅持爭辯,皇帝不聽。當時沈一貫已經被罷免,言路爭相攻擊他的黨羽。但是李廷機是沈一貫教導的門生,內閣大臣空缺,眾人都推舉他,只有給事中曹子汴、宋一韓,御史陳宗契堅持不同意。楊時喬最終遵從了眾人的意見。不久,又推舉黃汝良、全天敍擔任侍郎,那些攻擊沈一貫的人更加不高興。給事中王元翰、胡忻便接連彈劾楊時喬,楊時喬上奏辯解,極力請求罷職。 [3] 
當時,神宗授予楊時喬選拔官吏的權力,又不設置右侍郎,楊時喬一個人單獨負責吏部事務,選官很公允。負責選官五年,最後起用以前的尚書孫丕揚,沒有到任,楊時喬已經去世。箱中只有一件破舊的毛皮衣,同僚們募捐收殮了他。詔令封贈吏部尚書,諡號端潔。 [4-5] 

楊時喬圖書信息

古籍名:兩浙南關榷事書
作 者:(明)楊時喬
出版社: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5
版 本:影印本
叢書名:續修四庫全書

楊時喬今日豐溪河

豐溪河寬闊流暢,百年難遇洪災。如今,上饒市人民政府又撥專款修建兩岸河堤,使之成為亮化、綠化、美化的濱江公園。漫步在美麗的濱江公園的饒城市民,仍然記着疏浚豐溪河楊時喬

楊時喬明史記載

楊時喬,字宜遷,上饒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除工部主事。榷税杭州,令商人自署所入,輸之有司,無所預。隆慶元年冬,上時政要務,言:“幾之當慎者三,以日勤朝講為修德之幾,親裁章奏為出令之幾,聽言能斷為圖事之幾。弊之最重者九:曰治體怠弛,曰法令數易,曰賞罰無章,曰用度太繁,曰鬻官太濫,曰莊田擾民,曰習俗侈靡,曰士氣卑弱,曰議論虛浮。勢之偏重者三:宦寺難制也,宗祿難繼也,邊備難振也。”疏入,帝褒納,中外傳誦焉。
擢禮部員外郎,遷南京尚寶丞。萬曆初,以養親去。服除,起南京太僕丞,復遷尚寶。移疾歸。時喬雅無意榮進,再起再告。閲十七年始薦起尚寶卿,四遷南京太常卿。疏請議建文帝諡,祠禮死節諸臣。就遷通政使。秩滿,連章乞休,不允。三十一年冬,召拜吏部左侍郎。時李戴已致仕,時喬至即署部事。絕請謁,謝交遊,止宿公署,苞苴不及門。及大計京朝官,首輔沈一貫欲庇其所私,憚時喬方正,將令兵部尚書蕭大亨主之,次輔沈鯉不可而止。時喬乃與都御史温純力鋤政府私人。若給事中錢夢皋、御史張似渠、於永清輩,鹹在察中,又以年例出給事中鍾兆鬥於外。一貫大愠,密言於帝,留察疏不下。夢皋亦假楚王事再攻郭正域,謂主察者為正域驅除。帝意果動,特留夢皋;已,盡留科道之被察者,而嚴旨責時喬等報復。時喬等惶恐奏辨,請罷斥,帝不問。夢皋既留,遂合兆鬥累疏攻純,並侵時喬。時喬求去。已而員外郎賀燦然請斥被察科道,亦詆純挾權鬥捷,顧獨稱時喬。又言:“陛下睿斷躬操,非閣臣所能竊弄”,意蓋為一貫解。時喬以與純共事,復疏請貶黜,不報。及純去,夢皋、兆鬥亦引歸。帝復降旨譙讓,謂“祖宗朝亦常留被察科道,何今日揣疑君父,誣詆輔臣”。因責諸臣朋比,令時喬策勵供職,而盡斥燦然及劉元珍、龐時雍輩。時喬嘆曰:“主察者逐,爭察者亦竄矣,尚可靦顏居此乎?”九疏引疾,竟不得請。時中外缺官多不補,而羣臣省親養病給假,及建言詿誤被譴者,充滿林下,率不獲召。時喬乃備列三百餘人,三疏請錄用。三十四年,皇長孫生,有詔起廢,時喬複列上遷謫鄒元標等九十六人,削籍範俊等一百十人。帝卒不省。
明年,大計外吏。時喬已偕副都御史詹沂受事,居數日,帝忽命户部尚書趙世卿代時喬,遂中輟;蓋去冬所批察疏,至是誤發之也。輔臣朱賡謂非體,立言於帝。帝亦覺其誤,即日收還。時喬堅辭不肯任,吏科陳治則劾其怨懟無人臣禮。有旨詰責,時喬乃再受事。永年伯王棟卒,其子明輔請襲。時喬以外戚不當傳世,固爭之,弗聽。時一貫已罷,言路爭擊其黨。而李廷機者,一貫教習門生也,閣臣闕,眾多推之;惟給事中曹於汴、宋一韓、御史陳宗契持不可。時喬卒從眾議。未幾,又推黃汝良、全天敍為侍郎,諸攻一貫者益不悦。給事中王元翰胡忻遂交劾時喬。時喬疏辨,力求罷。
當是時,帝委時喬銓柄,又不置右侍郎,一人獨理部事,銓敍平允。然堂陛扞格,曠官廢事,日甚一日,而中朝議論方囂,動見掣肘。時喬官位未崇,又自温純去,久不置都御史,益無以鎮厭百僚。由是上下相凌,紀綱日紊,言路得收其柄。時喬亦多委蛇,議者諒其苦心,不甚咎也。秉銓凡五年。最後起故尚書孫丕揚。未至,而時喬已卒。篋餘一敝裘,同列賻襚以殮。詔贈吏部尚書,諡端潔。
時喬受業永豐呂懷,最不喜王守仁之學,闢之甚力,尤惡羅汝芳。官通政時具疏斥之曰:“佛氏之學,初不溷於儒。乃汝芳假聖賢仁義心性之言,倡為見性成佛之教,謂吾學直捷,不假修為。於是以傳注為支離,以經書為糟粕,以躬行實踐為迂腐,以綱紀法度為桎梏。逾閑蕩檢,反道亂德,莫此為甚。望敕所司明禁,用彰風教。”詔從其言。
參考資料
  • 1.    張廷玉.明史:中華書局,1974年
  • 2.    《明史·列傳第一百一十二楊時喬傳》:擢禮部員外郎,遷南京尚寶丞。萬曆初,以養親去。服除,起南京太僕丞,復遷尚寶。移疾歸。時喬雅無意榮進,再起再告。閲十七年始薦起尚寶卿,四遷南京太常卿。疏請議建文帝諡,祠禮死節諸臣。秩滿,連章乞休,不允。
  • 3.    《明史·列傳第一百一十二楊時喬傳》:明年,大計外吏。時喬已偕副都御史詹沂受事,居數日,帝忽命户部尚書趙世卿代時喬,遂中輟;蓋去冬所批察疏,至是誤發之也。輔臣硃賡謂非體,立言於帝。帝亦覺其誤,即日收還。時喬堅辭不肯任,吏科陳治則劾其怨懟無人臣禮。有旨詰責,時喬乃再受事。永年伯王棟卒,其子明輔請襲。時喬以外戚不當傳世,固爭之,弗聽。時一貫已罷,言路爭擊其黨。而李廷機者,一貫教習門生也,閣臣闕,眾多推之;惟給事中曹於汴、宋一韓、御史陳宗契持不可。時喬卒從眾議。未幾,又推黃汝良、全天敍為侍郎,諸攻一貫者益不悦。給事中王元翰、胡忻遂交劾時喬。時喬疏辨,力求罷。
  • 4.    《明史·列傳第一百一十二楊時喬傳》:當是時,帝委時喬銓柄,又不置右侍郎,一人獨理部事,銓敍平允。
  • 5.    《明史·列傳第一百一十二楊時喬傳》:秉銓凡五年。最後起故尚書孫丕揚。未至,而時喬已卒。篋餘一敝裘,同列賻襚以殮。詔贈吏部尚書,諡端潔。
  • 6.    吳震主編.宋明理學新視野 下:商務印書館,2021:第75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