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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昂

(律師)

鎖定
楊志昂,男,漢族,1973年10月8日出生,身份證330725797310082333,漢族,大學文化程度,職業是律師,因吳英案於2007年2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三月被逮捕,2007年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中文名
楊志昂
性    別
出生日期
1973年10月8日
職    業
律師
名    族
國    籍
中國
涉吳英案經過
2006年,吳英的債權人楊志昂表示有一筆美元的生意要和吳英談,並以合作伙伴為由輾轉温州杭州馬鞍山幾個地方,就在馬鞍山的南湖賓館綁架了吳英。
據北京東衞律師所的吳英調查筆記顯示,參與這次綁架的有浙江陽光事務所律師律師楊志昂,楊志昂的哥哥楊衞陵,楊衞陵的老婆,義烏市政府工作人員;楊志昂的外甥高宇,有楊志昂嫂子的妹夫,另外還有三四個吳英不認識的人,其中楊志昂是吳英的債權人,據吳英自己寫的舉報材料稱,自己曾向楊志昂借款3130萬元,已還款900萬元,還欠款1095萬元左右。
此次綁架前後一共九天,吳英表示,自己被拿走的東西包括:3萬多現金,價值50多萬的伯爵手錶一隻,翡翠一致,本色公司公章、經營執照、税務登記證、貨款正、銀行卡共20多張,還有300多萬的銀行匯票一張,另外楊志昂還強迫吳英在多張空白A4紙簽字,並讓吳英抄寫了一些委託書、收條等。
綁架期間,綁架集團就警告吳英不要他報案,在楊志昂等人釋放了吳英之後,吳英到東陽公安局報案,從當晚九點左右到公安局報案筆錄,到第二天七點左右才結束,但是之後公安局並沒有立案。“楊志昂是義烏市陽光律師所的律師,作為律師他參與綁架,知法犯法,同時他也是第一個在義烏開地下錢莊的人,他的家人也有義烏政府方面有關係,嫂子是義烏市政府裏面的人”吳英的父親吳永正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