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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建生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反貪污賄賂局局長)

鎖定
楊建生,曾任河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污賄賂局局長。 [1] 
2024年6月,楊建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1] 
中文名
楊建生
國    籍
中國

楊建生人物履歷

曾任河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污賄賂局局 [1]  [3-6] 

楊建生擔任職務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2010年7月-2016年11月) [7-8] 

楊建生人物事件

開除黨籍
2024年6月2日,經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紀委監委對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反貪污賄賂局局長楊建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建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原則,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違規經商辦企業;喪失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開發項目、協調資金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楊建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河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建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