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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峯

(遼寧省丹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

鎖定
楊峯,男,漢族,1964年11月出生,198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文學學士。曾任遼寧省丹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1] 
2023年11月,楊峯因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雙開。 [3] 
中文名
楊峯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4年11月

楊峯人物履歷

曾任共青團丹東市委書記,東港市委副書記(正縣長級),寬甸滿族自治縣委書記。
2006年6月,任丹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寬甸滿族自治縣委書記;
2006年7月,任丹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9年12月,任丹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丹東大孤山經濟區管委會主任(兼);
2011年2月,任丹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2年5月,任丹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丹東市翡翠灣開發建設指揮部總指揮、黨工委書記(兼);
2016年9月,換屆時未提名。 [1] 

楊峯人物事件

楊峯 違紀被查

2023年8月,楊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遼寧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2] 

楊峯依法雙開

2023年11月,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丹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楊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利用執法監督職權干預案件辦理;紀法底線失守,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楊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峯開除黨籍處分;由遼寧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