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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光

(遼寧省丹東市委宣傳部原副部長)

鎖定
楊光,男,漢族,1962年10月生,遼寧東港人。1991年11月入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東北師大研究生院政治經濟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任丹東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抗美援朝紀念館黨組書記、館長
2018年7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 
中文名
楊光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遼寧東港
出生日期
1962年10月
性    別

楊光個人履歷

1983.08—1984.10 東溝縣石油公司職工學校教師
1984.11—1988.09 東溝縣統計局科員
1988.09—1990.08 南開大學國際經濟系學生
1990.08—1993.05 東溝縣委政策研究室科員、縣委辦秘書
1993.05—1995.04 東溝縣委副科調、綜合組副組長、組長
1995.04—1998.07 東港市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8.07—2002.11 東港市菩薩廟鎮黨委書記(其間:1998.12-2000.12東北師大國際工商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1999.08-2001.12中央黨校法律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2002.11—2008.08 東港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其間:2007.01掛職遼寧省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導組長)
2008.08—2008.12 東港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08.12—2009.12 東港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2009.12—2011.10 東港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遼寧東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2011.10—2014.07 中共丹東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兼)、東北東部城市區域合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14.07—2016.06 中共丹東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兼)、東北東部城市區域合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抗美援朝紀念館(丹東市博物館)黨總支書記、館長
2016.06—2016.12東北東部城市區域合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抗美援朝紀念館(丹東市博物館)黨總支書記、館長
2016.12—2017.02 東北東部城市區域合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抗美援朝紀念館(丹東市博物館)黨組書記、館長
2017.02— 2018.04中共丹東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抗美援朝紀念館(丹東市博物館)黨組書記、館長
中共丹東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候補委員,丹東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

楊光人物事件

楊光違紀被查

2018年4月23日,據丹東市紀委監委消息:丹東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抗美援朝紀念館黨組書記、館長楊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楊光依法雙開

2018年7月20日,據丹東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遼寧省紀委監委和丹東市委批准,丹東市紀委監委對丹東市委宣傳部原副部長,抗美援朝紀念館原黨組書記、館長楊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楊光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打高爾夫球;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羣眾紀律,在辦理涉及羣眾事務時刁難羣眾、吃拿卡要;違反工作紀律,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違反生活紀律,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楊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丹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會會議和市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經省紀委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光開除黨籍處分,由丹東市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