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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光

(中國農業銀行原首席專家)

鎖定
楊光,男,1963年出生,山東人。曾任農行河北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曾任中國農業銀行首席專家、公司業務部兼投資銀行部總裁 [1] 
2023年5月,楊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5] 
中文名
楊光
國    籍
中國
籍    貫
山東
出生日期
1963年

楊光人物履歷

2011年出任農行河北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3] 
曾任中國農業銀行首席專家、公司業務部兼投資銀行部總裁 [4-5] 

楊光人物事件

楊光違紀違法

2022年11月17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天津市紀委監委消息:中國農業銀行首席專家楊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天津市監委監察調查 [2] 

楊光依法雙開

2023年5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天津市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天津市監委對中國農業銀行首席專家楊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楊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動搖,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違規持有、實際使用各種高爾夫球卡;違反議事規則,少數人決定重大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家庭實有房產情況,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中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違規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楊光表面對黨忠誠,背後違規逾矩,管黨治黨失職失責;喪失黨性原則,紀法觀念淡薄,恃權而驕、有權任性,把主管領域當成自己的私人領地。目無法紀、心無敬畏,“親”“清”不分,與信貸客户勾肩搭背,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甘於被“圍獵”。
楊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在黨的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農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楊光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楊光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天津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依法處理。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