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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允璽

鎖定
楊允璽,中國清朝官員,廣東省潮州府大埔縣(今屬梅州市大埔縣)人 [1-2]  ,楊允璽於1742年(乾隆7年)接替郝霪,於台灣擔任台灣府台灣縣知縣。楊允璽,字御章,號欽齋。康熙甲申年(1704)生於大埔縣百侯鎮侯南村,為楊之徐的第二個兒子楊夢時長子。早年能文兼工書法。雍正元年由易經充邑庠生,雍正二年(1724年)中舉人,後中明通進士,奉旨任福建省建寧府浦城縣知縣。在浦城六年,清白自持,廉潔奉公,剷除當地陋規,平息當地盜賊,興辦文教,修建廟宇橋樑,諸廢畢舉,頗有建樹,政績顯著。乾隆庚辰年(1760)病逝,享年57歲。 [3] 
本    名
楊允璽
御章
欽齋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客家人 [3] 
出生地
廣東大埔縣百侯鎮侯南村 [3] 
出生日期
康熙甲申年(1704年)
逝世日期
乾隆庚辰年(1760年)
主要作品
《延慶堂會課示文》
《春正偕同人遊柯山三絕》等
籍    貫
廣東省潮州府大埔縣 [1] 

楊允璽人物簡介

楊允璽(1696-1760),進士楊之徐之孫。性孝友,幼承庭訓,早歲能文,日記數千言,兼工書法。雍正元年(1723)補邑庠生,次年甲辰科鄉試以易經中式廣東第41名舉人。二年會試下第,以知縣揀發福建省,歷署大邑有聲,後授福建浦城知縣。登雍正八年(1730)庚戌科明通榜進士。乾隆七年(1742),調署台灣縣。台有厝餉(屋舍税)原為鄭芝龍據台灣時苛派。允璽詳請朝廷豁免,當地居民都是閩粵寄籍者,生熟民雜處,常因事操戈相向鬥殺,允璽禁於未然,懲其已犯,境內帖然。職滿以疾告歸,台人感其德,為之立“去思”碑。次子壽磐,舉人,任陝西眉縣知縣。 [4] 

楊允璽史料記載

楊允璽,號欽齋,性孝友,早年能文,雍正元年(癸卯,1723)舉於鄉。二年會試下第,以知縣揀發閩省。歷署大邑有聲,尋授浦城縣。浦城當閩浙孔道,郵傳絡繹,應付裕如。革陋規,興文教,弭盜安民,百廢俱舉。乾隆七年(壬戌,1742)調署台灣縣。台有厝餉千餘金,為鄭氏據台時苛派。允璽詳請豁之。台無土著,多閩粵人寄籍。生、熟番雜處其中,好勇鬥狠,雖睚眥之忿,必操戈相向。允璽禁於未然,懲其已犯,風稍息。職滿以疾歸。台人立碑銘德。卒年五十七。以覃恩贈父夢時如其官。長子壽鼎歲貢生,任瓊州府定安學訓導。次子壽磐舉人,任陝西郿縣知縣。

楊允璽任期信息

管轄約今台灣南部之嘉義縣、嘉義市、台南縣、市全境及高雄縣部份區域。該區域面積約為4500平方公里,也是清治時期台灣島之漢人集中地所在。
前任:郝霪 ,台灣府台灣縣知縣,1742年上任
繼任:李淮浦

楊允璽軼事典故

乾隆壬戌年(1742),朝廷大員舉薦其調往台灣府台灣縣知縣,為早期客家人 [3]  赴台任職者之一。楊允璽在台任職前,台灣民眾每年需交一千一百餘兩黃金厝餉,從鄭芝龍竊據台灣時便開始徵收,百姓怨聲載道。鄭芝龍是明清之際的福建南安人,初在海上起兵,後受明官職,至都督同知。1645年擁唐王在福州建立南明隆武政權,次年清兵入閩,不聽其子鄭成功勸告,不戰而降,被遷往北方,1661年為清廷所殺。鄭芝龍歸順清廷後,年年要徵收黃金厝餉。楊允璽赴台後,為民請願,最終獲得豁免。 [3] 
1926年上海出版的地方史書《百侯楊氏文萃》中的“允璽公傳”,有一段記載楊允璽在台事蹟:“乾隆壬戌,上官廉其賢,題調台灣縣,台有厝餉一千一百餘金,原鄭芝龍竊據時苛派民間者。歸誠後,以此項報部,定額徵輸,力請在上憲得蒙題豁。”台灣多福建、廣東籍人,與本地土民雜居,族羣之間、民系之間矛盾不斷,鬥殺時聞。楊允璽對此嚴加懲辦。因此在其治台期間,境內帖然。楊允璽勤政愛民,任職期滿時,本要為其升遷,但他因平日勞累過度,勘災積勞,患上瘻痹症,不得不申請回鄉調理,台灣百姓感其功德,立“去思碑”銘其恩。他抵家後,病情未見好轉,卻仍為鄉里中有質成者排難解紛,不遺餘力。 [3] 

楊允璽個人作品

其著述有《延慶堂會課示文》,詩詞有《春正偕同人遊柯山三絕》、《為王父人日閉門謝客分爨獨居即事二十三韻》傳世。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