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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管理學
鎖定
村級森林管理規劃是以行政村為單元,逐步培育森林管理的制度體系,包括組建村森林管理委員會。制定鄉規民約一建立以社區為基礎的自然保護區或封育區等,將村界內所有的森林資源,包括個人、集體和國有的林地和林木作為一個整體納人到村森林管理制度框架中,由相關利益羣體,特別是村民,共同制訂村林業發展和森林經營管理的計劃,並由國有林場、鄉村政府和村民共同實施。
行政村是開展森林資源管理最適宜的單元。
- 中文名
- 森林管理學
- 外文名
- Forest management
- 單 元
- 以行政村為單元
- 形 成
- 培育森林管理的制度體系
- 管 理
- 國有林場、鄉村政府和村民
- 對 象
- 村界內所有的森林資源
森林管理學意義
底層林業單位和鄉村班子常常弄不清楚林地和林木的權屬,羣眾也就更弄不清楚了。儘管國家提高了對林業的重視程度,林業投資逐年增加,項目不斷增多,但是很難説羣眾對林業的滿意度有很大的提高,聊有些地方出現了羣眾的實際利益受到損害的現象。顯而易見,基層森林管理單位的職能有待加強,羣眾造林、愛林、護林的積極性需要增強,進而扭轉林業投資效益不高、森林質量低的局面。
從國家宏觀層面來看,農村公社制度解體後,95%以上的農村社區逐漸呈現出弱控制的特徵,原來的從上至下外部強控制的社區組織結構瓦解或被削弱。森林被認為是公共資源,即使私人所有,也有部分公共產品的特點,在絕大多數社區,森林的效益在家庭收人中的比重並沒有高到足以推動單個農户集約經營,自然調動單個農户在時間、投資、智力等方面的投入,促進效率的改善。這與農地不一樣,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林業上的應用就沒能表現出它在農業上的活力。但我們不得不考慮這樣的現實中國集體林地佔整個林地資源的65%,國有林中還有大面積的森林區生活着數以千萬計的農民。我們必須面對這樣的局面,集體林尤其是丘陵山區集體林近15年來森林資源質量下降,集體林場萎縮,商品材供應能力和潛力也在不斷的降低。更嚴重的是鄉村政府動員發展林業的能力也在下降,部分原因可解釋為取消了義務工、積累工,社區羣眾發展林業的自覺性沒有提高,羣眾對造林不感興趣。國有林場依靠計劃經濟遺留下來的組織控制手段,只要聲足夠的投資,尚能保障林業投資的效果。但是現狀不容樂觀,很有必要儘快進行森林基層管理制度的研究,把森林管理和林業發展與當地羣眾有效地連接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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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管理學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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