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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鎖定
根據《中共梧州市委員會、梧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梧發〔2010〕7號),設立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為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類    別
政府辦
地    點
梧州市
所屬國家
中國

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負責辦理國務院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的文電。
(二)負責市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佈的公文。
(四)研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請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市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或辦理文件的要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對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以及市人民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報告。
(七)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土地山林水利糾紛案件。
(九)收集、編輯、報送市人民政府領導參閲的信息資料。
(十)負責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人民政府領導指示,協助處理各縣(市、區)以及市直各部門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一)負責政務服務、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務服務、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當好市委、市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
(十三)負責梧州國際寶石節各項活動的籌辦工作。
(十四)做好接待及行政事務工作,為市人民政府領導提供服務。
(十五)辦理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

(一)第一秘書科。
負責市長的政務活動安排;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黨組會議以及市人民政府召開的其他重要會議的會務安排、會議記錄,撰寫上述會議簡報、紀要;負責辦理市人民政府領導與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領導間的文電和有關工作聯繫,處理市長日常事務中的各種往來信函等文件;組織收集整理市人民政府領導主要政務活動信息,組織編髮市人民政府領導重要政務活動週報;協助起草和整理市長重要會議講話稿以及《政府工作報告》等綜合性文稿。
(二)經濟研究室。
負責起草和整理市長重要會議講話稿以及《政府工作報告》等綜合性文稿;負責市人民政府重要文稿和文件的審核或起草;負責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收集各種經濟信息;協助做好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黨組會議以及全市經濟運行分析會議及市人民政府組織召開的其他重要會議的會務安排、會議記錄,按要求編寫會議簡報或紀要。
(三)第二秘書科。
負責對應副市長的政務活動安排,起草對應副市長的文稿,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文稿,處理和督辦對應副市長的文電、信函、批示及其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對應副市長召開的專題會議的會議記錄,撰寫會議紀要。辦理機構編制、審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改革、科技、政法、環保、市政、招商、統計、社會穩定、工業園區等方面的文電工作;負責與各民主黨派駐梧委員會的工作聯繫並處理有關文電;負責與國家統計局梧州調查隊、石油、郵政管理、通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聯繫並處理有關文電。
(四)政務公開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工作,對市政府政務公開的內容進行審核把關;負責電子政務、政務服務方面的工作聯繫和文電處理。負責市人民政府公報文件的審核及聯繫新聞媒體發送等工作;負責政務諮詢有關工作,提出政務諮詢研究課題,組織市人民政府政務諮詢專家的調研、論證、諮詢活動。
(五)第三秘書科。
負責對應副市長的政務活動安排,起草對應副市長的文稿,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文稿,處理和督辦對應副市長的文電、信函、批示及其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對應副市長召開的專題會議的會議記錄,撰寫會議紀要;辦理衞生、人口計生、民政、商務、市場管理、外事等方面的文電工作;負責與鹽務管理、煙草、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檢驗、工商行政管理、海關、緝私、海事、出入境檢驗檢疫、貿易促進等方面的工作聯繫並處理有關文電。
(六)第四秘書科。
負責對應副市長的政務活動安排,起草對應副市長的文稿,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文稿,處理和督辦對應副市長的文電、信函、批示及其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對應副市長召開的專題會議的會議記錄,撰寫會議紀要;辦理國有資產管理、國土資源、財政、公積金、房改等方面的文電工作;負責與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國税、地税等方面的工作聯繫並處理有關文電。
(七)第五秘書科。
負責對應副市長的政務活動安排,起草對應副市長的文稿,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文稿,處理和督辦對應副市長的文電、信函、批示及其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對應副市長召開的專題會議的會議記錄,撰寫會議紀要;辦理農口各部門、公安等方面的文電工作;負責與氣象、水文、供銷合作社等方面的工作聯繫並處理有關文電。
(八)第六秘書科。
負責對應副市長的政務活動安排,起草對應副市長的文稿,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文稿,處理和督辦對應副市長的文電、信函、批示及其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對應副市長召開的專題會議的會議記錄,撰寫會議紀要;辦理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方面的文電工作;負責與公路、鐵路、船舶檢驗、航道管理、交通戰備、梧州機場等方面的工作聯繫並處理有關文電。
(九)第七秘書科。
負責對應副市長的政務活動安排,起草對應副市長的文稿,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文稿,處理和督辦對應副市長的文電、信函、批示及其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對應副市長召開的專題會議的會議記錄,撰寫會議紀要;辦理工業和信息化、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文電工作;負責與供電、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方面的工作聯繫並處理有關文電。
(十)第八秘書科。
負責對應副市長的政務活動安排,起草對應副市長的文稿,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文稿,處理和督辦對應副市長的文電、信函、批示及其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對應副市長召開的專題會議的會議記錄,撰寫會議紀要;辦理文化新聞出版(體育)、教育、旅遊、廣播電影電視、宗教事務等方面的文電工作;負責與工會、共青團、婦聯、工商聯、社科聯、文聯、僑聯、科協、自治區駐梧各新聞機構等方面的工作聯繫並處理有關文電。
(十一)文電科。
負責文電收發、運轉、印鑑管理、文件歸檔、辦公室保密、文印、校對、公文規範審核、機要通信、文件交換等方面的工作;負責跟蹤落實會議通知的有關事項;負責《每日要情》的編髮工作。
(十二)信息科。
負責指導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編輯和報送工作,並向自治區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報送有關信息;負責編寫《梧州內參》、《政務快報》、《網絡輿情摘要》等信息刊物。
(十三)人事科。
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及管理單位、市人民政府駐外辦事處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黨羣等方面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的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秘書長(主任)會議等辦公室內部會議的會務工作。
(十四)檔案科。
負責收集、接收國務院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文件和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及其各科室的日常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圖、文、音像等文件資料,並進行鑑定、整理和立卷歸檔;負責檔案資料的管理、防護、查閲利用等工作。
(十五)行政保衞科。
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大樓的安全保衞、消防工作,協調做好大樓內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管理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協調處置各類上訪鬧事等突發事件;做好與武警三中隊的聯繫工作。
(十六)財務科。
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掛靠單位及部分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及有關經費收支、統計工作;做好市人民政府經費口有關部門的財務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及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發放、辦公用品費用開支及差旅費的核算、報銷工作。
(十七)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負責對自治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反饋;負責對市人民政府領導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以及市人民政府領導重要批示和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反饋;負責對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承辦、轉辦、答覆和督辦工作;負責組織全市政務督查工作。
(十八)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與市人民政府調解處理土地山林水利糾紛辦公室合署辦公)。
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工作,督促檢查、落實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領導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及批示,協調、指導、督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有關部門的應急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內設總值班室、應急協調處置科。
負責對轄區內“三大糾紛”案件的調處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協辦;組織調處市人民政府直接交辦、單個職能部門不便調處的重大、疑難糾紛案件,配合有關部門平息因“三大糾紛”引發的突發事件。市人民政府調解處理土地山林水利糾紛辦公室內設調處科。
1.總值班室。負責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確保與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及所屬各部門,各地市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門、單位,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聯絡暢通;接收並辦理通過總值班室向市人民政府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以及市內外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傳達、轉辦市人民政府領導關於突發事件的批示、指示;協助領導處理突發事件;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2.應急協調處置科。負責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全市應急隊伍、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練;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處置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協調處置到市委、市政府上訪羣眾的信訪工作;協調指導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佈、應急保障;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組織修訂我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審核印發我市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指導、協調全市應急平台體系規劃、建設;辦理應急管理調研、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綜合會議等方面的工作和文電。
3.調處科。負責對轄區內土地、山林、水利“三大糾紛”案件的調處工作進行檢查、督促、指導和協辦;組織調處市人民政府直接交辦的涉及職能部門交叉的、重大的糾紛案件;配合有關部門平息因“三大糾紛”引發的突發事件;負責案件相關法律文書的草擬工作;負責“三大糾紛”來訪羣眾的接待和立案審查工作,負責法律宣傳、培訓工作。
(十九)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
組織並參與起草我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管理的規範性文件;負責推進行政審批項目集中辦理,組織市級各職能部門和中直、區直部門為社會公眾和行政管理相對人提供諮詢、辦理行政許可與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及相配套的管理與服務事項;組織公共資源交易機構進入政務服務中心服務,並進行規範和監督管理;負責審查市級各職能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授權,受理行政審批的相關投訴;負責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行政審批項目聯合審批的組織協調;負責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管理、考核、考評和獎懲;協調、指導全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中心管理工作,為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提供信息服務和業務指導。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內設政務管理科、政務監督科、政務技術科。
1.政務管理科。負責辦公室的日常政務工作;負責辦公室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和其他事務性工作;負責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文電收發、印鑑管理、文書檔案管理、保密、安全保衞、資產管理、後勤服務;負責進駐單位服務質量的考評,窗口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監督、考評、考核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宣傳工作。
2.政務協調科。負責審核、協調進入與退出政務服務中心的審批單位;負責行政許可與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收費事項、確認登記、諮詢服務及其他公共服務事項的進入、調整、保留、取消等;負責協調公共資源交易機構進入政務服務中心服務;負責推進行政審批項目集中辦理,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協調、指導全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中心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務公開工作,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務公開工作。
3.政務技術科。負責政務服務中心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以及系統的運行維護與管理工作;負責政務服務中心信息系統的更新、升級、培訓和推廣;負責配合監察部門組織開展行政效能電子監察的數據分析和編髮工作;負責起草制定政務服務中心信息系統建設技術標準及相關的規章制度。 [2] 

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人員編制

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82名(含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行政編制6名,市應急調處辦公室行政編制8名,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行政編制9名)。梧州市人民政府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7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由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兼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兼任。 [3] 

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現任領導

副主任:唐志揚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