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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約生效

鎖定
條約生效,是指條約在法律上成立,並對各締約方產生拘束力。對此,國際法上並沒有統一的規定,條約是各締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其主效的方式和日期,也由締約方自行決定,一般是在條約中明確規定。 [1] 
中文名
條約生效
定    義
指條約在法律上成立,並對各締約方產生拘束力
條約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簽訂的,確定簽約國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方面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包括公約、協定、換文、聯合宣言、憲章等。由兩個國家簽訂的條約稱"雙邊條約";三個或三個以上國家簽訂的條約稱"多邊條約"。條約一般具有時間性,如果期滿不再續簽即失效。
參考資料
  • 1.    馬呈元.國際法(第三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