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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條款

鎖定
條件條款,是指租船合同中的主要條款。英美法認為此類條款對合同的商業目的至關重要,一旦此類條款不列在合同內,或在合同中取消或未被履行,該合同就會產生與訂約方一致協議的商業目的相反的結果。根據各國法律及判例,合同一方違反此類條款,受害方有權取消合同並提出損害賠償。 [1] 
中文名
條件條款
定    義
租船合同中的主要條款
在租船合同中判斷是否條件條款的標準一般有:法律明文規定;合同中約定;法院判例中確定;合同雙方意思表示。例如,船名、船型、船長簽發提單、貨物名稱等屬於條件條款。
理論上當提單持有人沒有注意到船舶是租賃船舶時,該光租條款是否足以否定定期租船人的責任,或者它能否約束並未授權簽發此提單的船東。
參考資料
  • 1.    馬廣文.交通大辭典: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