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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遇

鎖定
梅遇,字品章,江西南城縣人。清順治三年門646)舉人,康熙三年(1664)任眉縣知縣,任內十年,注重農業和教育,尤其是興修水利和植樹造林。
本    名
梅遇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性    別

梅遇人物生平

清順治三年門646)舉人,康熙三年(1664)任眉縣知縣,任內十年,注重農業和教育,尤其是興修水利和植樹造林。在任期間,常帶僕從下鄉巡視,橫從斜谷到韋谷(今泥峪),縱從秦嶺北麓至渭水之濱,皆留下他跋涉的足跡,摸清了縣情,深為眉縣有豐富的水利資源而欣慰。
四年(1665),關中大旱,他“爰步禱太白”,巧合“獲澍雨尺餘”,“既而思之,天澤莫如雨,地澤莫如河”,他認為“地之富於河,可以補天之窮於雨”。相信人定可以勝天。組織全縣士紳,耆老和黎民,在春秋寧相渠、西漢成國渠、北宋井田渠、明代通濟渠的基礎上,陸續治修了斜谷、赤谷、潭谷、鳳泉、橫渠、西磑等九條河溪,變荒水為益水,變水害為水利,解決了大部分地區食水和灌溉的難題,有效地促進了農業生產。
六年(1667)春,郿地大旱,梅遇偕司訓成鑑和李柏等13名生員士民、 耆老,頂着炎夏烈日,多次深入斜谷關內,勘查水源、水情、地形、地貌,組織山外36村的百姓,戰酷暑,修水利,在斜谷關的雞冠石附近,築新壩,提高水位,攔河引水,開東、中兩道新渠,復修眉、岐境內兩條舊渠,流程百餘里,灌地千餘頃,受到陝督、撫二司褒揚,並面諭他 “再宜引灘諸河,以利生民”。7月1日,一場暴雨使沙石泥淤塞了赤谷口的寧相渠首,梅遇又在“秋老虎”高温下,深入現場勘查,作出整修規劃,帶頭捐出俸銀,僱工鑿石,募集民工,清除淤泥沙石,拓寬了渠道,不久竣工放水。沿渠村莊人民齊聲歡呼:梅縣令救活了咱們呀!他接着規定“寧曲以上的近村渠水,為居民食用水,不準灌田;寧曲以下,用水可灌阪下田;沿渠各村,自覺做好經常性渠道維修。”此渠的復修、擴修,使金寧平原的農業連年豐收,人民生活有了保障,移居這一線的人愈來愈多,貨物就地交換,逐漸形成了新興的金渠集(鎮)。
繼而,梅遇在西磑裏(今縣西,南至山,北跨渭河的地方,即第五村鄉和馬家鎮西部)再次募工,鑿石開渠,長引通流,灌溉百餘畝地,人口日漸聚居,形成了仙興集(具
體地點待考)。
八年(1669)三月,梅遇親自“逾山谷,冒荊棘”勘察規劃,又一次“捐俸買山木,募工造橋渡水”,擴大渠道,開始橫渠鎮“井田渠”的復修擴修工程。很快竣工的新渠比舊渠宏大,可灌地數百頃。時任永壽知縣的張琨(張載後裔),聞訊特地回鄉參觀,讚賞不已,回到任上,以崇敬的心情撰寫了梅公《新修井田渠碑文》。
此時,梅遇已治理了八河,他認為“潭谷治而九河之利始全”,恰值李柏、趙秀、薛胤等五位生員上書給他,請求復修潭谷水利。己有夙願,下有請求,梅遇同生員們多次勘查,
始定規劃,組織實施。他明令“石性頑冷,若煉以巨火,沃以寒水,陰陽相簿(衝突),斯塊(此石)斷裂矣!”他還從實際出發,指出“鑿以鐵,撞以石,槓以木,挽以索,邪許之聲(共同喊號子)震山谷,斯轟隆委落矣!”他對挖土運沙的犁、撅、畚、錘和填溝平坡的打夯木樁如何使用,都對施工人員作了細緻的交代,並親自督辦工程所需物資、民夫生活食糧,使浩大的潭谷河上堰,五個月便勝利竣工。渠闊四尺(分東、西二渠),北流五里,灌溉今湯峪鄉西部和小法儀長坳村的廣大農田。繼之,他又制定了《潭谷河渠水規》,並 “擇鄉評出眾者一人立為堰長,於每村各舉一人為水老。每年正月,堰長傳水老,水老催堰夫,浚渠補堰。如有抗以妨礙公事治罪。”渠成後,梅遇親自撰寫了《潭谷河上堰水利碑記》,由李柏書成,豎於堰首(今存於湯峪鎮下馮家堡)。
梅遇非常重視培養人才。他説:“學校經術之材治道,非經術無以振興學校,非學校無以鼓吹經術,惟經術之士出於學校,而後治道興焉!故虞有上癢、下癢;夏有東序、西序;
商有左學、右學;周人兼之,東膠、虞癢並設,文之岐陽鐘鼓,武之鎬京辟雍,何其盛也!其所崇祀者,皆故先聖王。”“漢武帝創立學合,文教大興,帝遂詔郡國各立學,聘申董諸大儒講六經。”梅遇一赴眉任,即尊清廷“興學校、重經術、育人才,以崇論道”之詔命,帶頭捐俸重修文廟、學宮(啓聖洞)、大成殿,還復修或新修了明倫堂、名宦祠、鄉賢祠、
欞星門、戟門、禮門、義門和兩廡,凡五十楹,成為一邑文明之光。
眉縣在明末至清順治一朝,無一貢生,自梅遇從康熙初到任,重視教育,培養人才,僅康熙一朝,全縣就考中貢生31名。他到任前30餘年眉縣無一舉人,而在他任眉的10年裏,四次會試,竟有張鏈、張搶、張爾璽、汶廣齡、宮之麗五人,考中舉人。
梅遇還在水利之所不及的渭北高原,創設義倉數處,儲備荒歉之糧。招回逃荒外流之民籍,墾荒田、給牛種、調屯税,一心為黎民操勞。正如王仙、蕭震生在續修《郿縣誌》政略卷所述,梅遇在郿任上,“創義倉以備荒政,開陂壩以資灌溉,教種植以增財用,給牛種以墾荒田,權荒熟以足國需,廣賑助以蘇貧乏,拆健訟以平冤抑,勤勸講以育德造,建祠
造以和神人,禱甘雨以濟乾旱,凡此十政,皆夫子(梅遇)年勞日祿也。”
康熙十三年(1674),以治郿功,擢升四川同知(知州的副職),他向新任知縣張思信交卸完畢,尚未起程赴任,便被叛清的吳三桂餘部攻破縣城,劫持入營,逼其入夥。梅遇堅貞不屈,叛軍懾於梅遇在眉縣人民中威望高而未敢加害,遂被釋放。梅遇未去四川上任,便改道回江西南城家中,後不知所終。 [1] 

梅遇人物簡介

梅遇,字品章,江西南城縣人。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