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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嶺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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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嶺記》是清代文學家、史學家全祖望所寫的一篇散文,文章追敍史可法在揚州抗清犧牲的經過以及他的犧牲所產生的巨大影響,熱烈地歌頌了史可法慷慨死難的精神。 [1] 
中文名
梅花嶺記

梅花嶺記作品原文

順治二年乙酉四月1,江都圍急2。督相史忠烈公知勢不可為3,集諸將而語之曰:“吾誓與城為殉,然倉皇中不可落於敵人之手以死,誰為我臨期成此大節者?”副將軍史德威慨然任之。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當以同姓為吾後。吾上書太夫人,譜汝諸孫中4。”
二十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5,諸將果爭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執刃,遂為諸將所擁而行。至小東門,大兵如林而至,馬副使鳴騄、任太守民育及諸將劉都督肇基等皆死。忠烈乃瞠目曰6:“我史閣部也7。”被執至南門8。和碩豫親王以先生呼之,勸之降9。忠烈大罵而死。初,忠烈遺言:“我死當葬梅花嶺上。”至是,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
或曰10:“城之破也,有親見忠烈青衣烏帽,乘白馬,出天寧門投江死者,未嘗殞於城中也11。”自有是言,大江南北遂謂忠烈未死。已而英、霍山師大起12,皆託忠烈之名,彷彿陳涉之稱項燕。吳中孫公兆奎以起兵不克,執至白下13。經略洪承疇與之有舊,問曰:“先生在兵間,審知故揚州閣部史公果死耶14,抑未死耶?”孫公答曰:“經略從北來,審知故松山殉難督師洪公果死耶,抑未死耶?”承疇大恚15,急呼麾下驅出斬之。
嗚呼!神仙詭誕之説,謂顏太師以兵解16,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蟬脱17,實未嘗死。不知忠義者聖賢家法,其氣浩然,常留天地之間,何必出世入世之面目18!神仙之説,所謂為蛇畫足。即如忠烈遺骸,不可問矣,百年而後,予登嶺上,與客述忠烈遺言,無不淚下如雨,想見當日圍城光景,此即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是不必問其果解脱否也,而況冒其未死之名者哉?
墓旁有丹徒錢烈女之冢,亦以乙酉在揚,凡五死而得絕19,特告其父母火之,無留骨穢地,揚人葬之於此。江右王猷定、關中黃遵嚴、粵東屈大均20為作傳、銘、哀詞。
顧尚有未盡表章者:予聞忠烈兄弟,自翰林可程21下,尚有數人,其後皆來江都省墓。適英、霍山師敗,捕得冒稱忠烈者,大將發至江都,令史氏男女來認之。忠烈之第八弟已亡,其夫人年少有色,守節,亦出視之。大將豔其色,欲強娶之,夫人自裁而死。時以其出於大將之所逼也,莫敢為之表章者。
嗚呼!忠烈嘗恨可程在北,當易姓之間,不能仗節,出疏糾之22。豈知身後乃有弟婦,以女子而踵兄公之餘烈乎?梅花如雪,芳香不染。異日有作忠烈祠者,副使諸公,諒在從祀之列,當另為別室以祀夫人,附以烈女一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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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嶺記註釋譯文

梅花嶺記詞句註釋

1、乙酉:順治(清世祖福臨的年號)二年(1645)的干支。
2、江都:今江蘇省揚州市。
3、督相:明代的大學士,相當於宰相職位。史可法為內閣大學士,故稱督相。忠烈:為史可法死後福王所贈諡號。
4、譜:家譜。此處用為動詞,即“續家譜”的意思。
5、自裁:自殺。
6、瞠目:瞪眼。
7、閣部:史可法為內閣大學士,故自稱“閣部”。
8、執:押解。
9、之:代詞,指史可法。
10、或曰:有人説。
11、殞:死。
12、已而:不久。英、霍山師大起:順治五、六年(1648-1649)間,侯應龍等抗清志士紛紛於英山霍山(均在今安徽省)起義,其中馮弘圖倡言史可法實未死,以史可法名義號召人民,聚眾數千。曾攻佔英山、霍山等縣,後敗於清軍。
13、白下:今江蘇省南京市。
14、審知:確實知道。
15、恚:恨,惱羞成怒。
16、顏太師以兵解:顏真卿唐德宗時官太子太師,建中三年(782)淮寧節度使李希烈反叛,次年朝廷派顏真卿前往曉諭,被殺。兵解:死於兵刃。據《太平廣記》卷三十二載,顏真卿死後十餘年,顏氏僕人曾於洛陽遇真卿,當時傳説他尸解成仙。
17、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蟬蜕:文天祥,宋末抗元領袖,官右丞相加少保。祥興元年(1278)兵敗,為元軍所俘,後被押至大都(今北京市)遇害。大光明法:即佛法,指死後成佛。《文文山年譜》記載,文天祥在獄中被人授此佛法而出世成佛。蟬蜕:謂人遺下形骸仙去,若蟬蜕皮一樣,即死去。
18、出世:成仙。入世:還在人世。
19、凡五死而得絕:(錢氏女)先後以刀刎頸、自焚、上吊、服毒求死,均未成,後以衣帶自縊死。
20、江右:長江下游西部,今指江西。王猷定:南昌人,明遺民,隱居不出,工古詩文。關中:今陝西。黃遵嚴:不詳。粵東:今廣東。屈大均:廣東番禺人,明亡後,出家為僧,以詩文名當時。
21、翰林:官名。可程:史可法弟。史可程子明崇禎十六年(1643)進士,入翰林院,後歸附李自成,旋又降清,不久南歸。史可法曾上書朝廷,要求懲處其弟。
22、出疏糾之:疏,奏章。糾之,彈劾他(史可程)。
23、踵:追隨。兄公:舊時妻稱夫之兄為“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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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嶺記作品譯文

順治二年乙酉(年)四月,江都被(清兵)圍困的(形勢)很危急。督相史忠烈公知道局勢(已)不可挽救,(就)召集眾將領告訴他們説:“我發誓與揚州城同作殉國(之物),但(在)匆忙慌亂中不能落在敵人的手裏死去,誰(能)替我在城破時完成這個(為國而死)的大節呢?”副將軍史德威悲痛激昂地(表示願意)擔負這一任務。忠烈高興地説:“我還沒有兒子,你應當憑同姓的關係作我的後嗣。我(要)寫信(稟告)太夫人,把你(的名字)記入(我的)家譜,排在(太夫人的)孫兒輩中。”
二十五日,(江都)城淪陷,忠烈抽出刀來自刎。眾將領果然爭着上前抱住他(不讓他自殺)。忠烈大聲呼喚德威,德威(悲痛)流淚,不能舉刀,於是被眾將領簇擁着走。到小東門,清兵像密林般地到來,副使馬鳴碌等眾將領都戰死了。忠烈就瞪着眼看敵人説:“我就是(大明朝的)史閣部。”被(俘)押到南門,和碩豫親王用“先生”(的名稱)稱呼他,勸他投降。忠烈大罵而死。當初,忠烈(留下)遺言:“我死後應葬(在)梅花嶺上。”到這時,德威尋找史公的屍骨不能找到,就拿(他的)衣冠(代替屍骨)埋葬他(在梅花嶺上)。
有人説:“揚州城被攻破時,有人親眼看見忠烈穿青衣戴黑帽,騎着白馬,跑出天寧門跳入長江而死,不曾死在城內。”自從有了這種話,長江南北就傳説忠烈沒有死。不久英山、霍山(抗清)義軍大規模起義,都假託忠烈的名義(來號召羣眾),(就)好像陳涉(起義時)假託項燕(的名義)一樣。吳中的孫兆奎因起兵失敗,被俘押到南京。經略洪承疇同他有老交情,問(他)説:“先生在軍中,(是否)確鑿知道原揚州閣部史公真的死了呢,還沒有死?”孫公回答説:“經略從北方來,(是否)確鑿知道原(在)松山殉難的督師洪公真的死了呢,還是沒有死?”洪承疇(聽後)非常惱怒,急忙叫部下(把他)推出去殺了。
唉!(那些)成神成仙的荒唐無稽的説法,説顏太師因被殺而成仙,文少保也因徹悟“大光明”佛法像蟬脱殼一樣遺下了軀殼而成佛,實際上(他們都)不曾死去,殊不知忠義是聖賢人傳統的道德準則,那種凜然正氣浩大磅礴,永遠存留(在)天地之間,為什麼一定要(問他的)面目形象是出世成仙成佛還是入世為人了呢?(那種關於他們成為)神仙的説法,正是(人們)所説的“畫蛇添足”。就像忠烈的遺骨,(現在)已不可能找到了,(但)百年之後,我登上(梅花)嶺,同朋友們談起忠烈的忠言,沒有(一個人)不淚如雨下,忠烈的音容笑貌彷彿就在人們眼前,(這也説明)不必去問他果真成仙成佛了沒有,更何況假託他沒有死而冒他的名義呢?
史可法的墳墓旁還有鎮江姓錢的烈女之墓,也是乙酉那年在揚州,計五次自殺才得死去,自殺時告訴父母要將自己火化,不要將屍骨留在這污穢的土地,揚州人就把她葬在這裏。江西人王猷定、陝西人黃遵巖、廣東人屈大均曾為她作傳、撰銘、寫哀詞。
但還有未能全被表彰出來的:我聽説史可法的兄弟從翰林學士史可程以下,還有好幾人,後來都到江都祭掃史可法墓。正逢英山霍山義軍失敗,捉到了託名而假冒史可法的人,清兵的大將把他押送到江都,下令讓史氏門中的男子和婦女都來辨認,這時史可法的第八個弟弟已死,他的夫人年輕漂亮,為他守節,也出來看這個託名者,大將軍看上了她的美色,想強迫娶她,夫人自殺而死。當時因為她出於大將所逼,人們懾於勢而不敢表彰她。
可嘆啊,史可法曾痛恨史可程降清,在國家淪亡之際,不能保持節操,而寫奏章譴責他,怎會知道在自己死後,竟然有弟媳婦憑女子之身繼承夫兄所留下的光明輝績呢?梅花像雪,芬香而不染塵埃,將來如果有人修建忠烈祠,馬鳴祿副使等想必要列入從祀的位置,還應當另外建一室來祭祀夫人,再附上烈女一輩。

梅花嶺記創作背景

明崇禎十七年(1644),清兵大舉入關。當時任朝廷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的史可法,奉命督師揚州。次年四月,清和碩豫親王多鐸親自率兵攻打揚州城,史可法於城陷後被俘,寧死不屈,為國捐軀,死後其衣冠葬在梅花嶺上。明亡百年以後,全祖望登上梅花嶺,懷着崇敬的心情,用飽蘸感情的筆墨記敍了史可法以身殉國的悲壯事蹟,歌頌了他捨生取義、視死如歸的忠烈行為和崇高的民族氣節,用文字為這位大義凜然的民族英雄樹立了一座不朽的豐碑。 [3] 

梅花嶺記作品鑑賞

文章先寫史可法殉國的決心,接寫史可法殉國的經過和在梅花嶺上埋衣冠的原因,之後又寫了史可法死後佚事和自己對於史可法忠烈愛國精神的無比崇敬。最後寫了史可法的弟婦以死來反抗清大將逼迫的事實。文章所寫內容頭緒多,時間跨度大,但都用梅花嶺一線貫穿起來,條理十分清楚。文中夾敍夾議,使立意更加明顯,語言也很簡煉。
文章第一段寫史可法準備赴死。這一段着重寫史可法要求部下幫他臨期自殺以成“大節”一件事,文中極其簡略地突出描寫史可法的行為、語言。在“江都圍急”、“勢不可為”的情況下,他召集諸將表明自己“與城為殉”,寧死不做俘虜的決心。勢危情急,史可法從容不迫,絲毫沒有死的恐懼和生的留戀,這是因為他感到值得死,而且必須死,表現了他多麼崇高的精神境界及大無畏的英勇氣概!當史德威慨然答應幫他自殺時,他一聽則“喜”,要把史德威寫成家譜,視為自己的兒子。文章正是用這些非同一般的行為、神態、語言等,刻劃史可法的視節操勝於自己的生命。
第二段記敍史可法的英勇就義,分三個層次。第一層寫史可法城陷後“拔刀自裁”未成,“大呼德威”,德威大受感動,痛哭流涕而“不能執刃”,未得死;第二層寫史可法壯烈就義。他抱定必死信念,被抓後怒視敵人,堂堂正正報出姓名,不聽勸降,“大罵而死”,從正面表現了他的英勇氣概;第三層寫史可法遺言“死當葬梅花嶺上”,史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於梅花嶺。烈士的精神多麼像梅花的芳香不染、衝風傲雪的崇高節操。死而求葬梅花嶺,正説明了史可法高潔芳香的堅貞品質。點出梅花嶺這個地點,尤其顯得意味深長。
第三段寫史可法死後影響,突出表現他死得偉大。包括傳言史可法未死,英、霍山師託名起兵抗清以及吳中孫公兆奎諷刺洪承疇兩個層次。史可法未死城中的傳言亦有所據,有些野史即持此説。一開頭寫史可法未死的傳言,表明了人們對史可法的深切熱愛和懷念。史可法的精神激勵着各地義軍紛紛起而鬥爭。第二層次借孫兆奎被俘不屈,用史可法之死的話題諷刺大漢奸洪承疇的苟且偷生,和史可法形成鮮明對比。洪承疇問史可法“果死耶,抑未死耶”,孫兆奎亦明知故問,用同樣的疑問句當面問洪承疇“果死耶,抑未死耶”,含意深長;史可法雖死,精神未死,雖死猶生;洪承疇雖未死,精神早死,雖生猶死!以反面的洪承疇襯托史可法的偉大。
文章第四段是議論,帶有總結意味。以感慨語氣,舉顏真卿與文天祥這兩個古代人物為例,説明肉體雖然會死,但精神可以不死。最後直接議論史可法之死的意義。“忠烈遺骸,不可問矣”,但“其氣浩然,常留天地之間”,使“百年之後”登臨梅花嶺者,“無不淚下如雨”,倍受感動,就像親見了烈士,“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詞氣之間,充滿了對英雄的讚美。最後兩句極其含蓄,表明烈士精神長存,不必計較於肉體的是否得到解脱。只要繼承忠烈精神,也就不必定要假借烈士之名來行事。梅花嶺上僅有史可法的衣冠冢,無烈士骨殖,故文章亦側重於表彰史可法的精神,由此而生髮出這一段關於肉體與精神的深刻議論。
《梅花嶺記》一文章法嚴謹,全文緊扣史可法的英勇就義,並按就義前、就義時、就義後的順序寫,最後對就義加以議論,總結全文。文章處處照應梅花嶺這個地點,注意選取史可法事蹟中典型性的細節表現史可法的精神。文章議論顯得比較含蓄,言近旨遠,令人回味。
文章讚頌了史可法忠於職守、慷慨就義的高貴品質和廣大愛國羣眾反抗強暴、誓死不屈的崇高氣節,並對洪承疇之類的漢奸作了無情的諷刺,抒發了作者的民族意識。主題明確,感情深沉,寓褒貶於客觀敍述之中,語言含蓄精練,富有感染力。嚴酷的文網迫使作者避實就虛,巧構思,精剪裁,對史可法的戰鬥經過簡略記述,而用大量篇幅記述其語言、行動和有關傳説,通過正面描寫和側面烘托陪襯的方法,以塑造抗清義士的高大形象。文章敍議結合,記敍部分以突出史可法的民族氣節,生動傳神;議論的文字則揭示其殉難的意義,深化了文章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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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嶺記作者簡介

全祖望(1705-1755),清代著名史學家、文學家,浙東學派重要代表,字紹衣,號謝山,學者稱謝山先生,浙江鄞縣(今鄞州區洞橋鎮沙港村)人。雍正七年(1729年)貢生,乾隆元年(1736年)舉薦博學鴻詞,同年中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次年即返故里,後未出仕,專事著作。曾主講於浙江蕺山書院,廣東端溪書院。上承清初黃宗羲經世致用之學,博通經史,在學術上推崇黃宗羲、萬斯同,於南明史實廣為蒐羅纂述,貢獻甚大,其著作極為豐富,達35部,400多卷,且大多數學術著作用力極深。其主要著作有:《鮚埼亭集》、《困學紀聞三箋》、《七校水經注》、《續甬上耆舊詩》、《經史問答》、《讀易別錄》、《漢書地理志稽疑》、《古今通史年表》等。 [7] 
參考資料
  • 1.    唐達成.《文藝賞析辭典》: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
  • 2.    關永禮 .《古文觀止·續古文觀止鑑賞辭典》: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1990
  • 3.    上海辭書出版社文學鑑賞辭典編纂中心 .《古文觀止鑑賞辭典》 :上海辭書出版社,2006
  • 4.    馬良春.《中國文學大辭典·第七卷》: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
  • 5.    鬱賢皓.《中學古詩文鑑賞辭典》:江蘇古籍出版社,1988
  • 6.    賈傳棠.《中國古代文學作品多解大辭典》: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
  • 7.    浙東名人—全祖望  .寧波洞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