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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發魁
鎖定
- 中文名
- 梅發魁
- 出生日期
- 1890年
- 逝世日期
- 1946年
- 出生地
- 洛寧縣王村鄉熬莊
梅、丁相處日久,關係甚密。丁受編為張鈁部時,梅亦隨往。丁解職後,梅收其眾,歸劉鎮華收編,出任連長。後因作戰有功升團長。1924年升任陸軍35師69旅旅長。鎮滿軍總司令劉鎮華為擴充地盤,責成35師師長憨玉琨奪取國民二軍所佔之澄城、合陽,白水3縣。憨即派梅前往,並許諾若攻開三縣,即擴充梅部為混成旅。梅果然得成,劉報請“中央”,授梅陸軍中將。
梅生性狡黠,善弄權術。在憨玉琨團任連長時,憨派他帶人到宜陽縣捕捉29名“匪首”,需當地團總派人帶路。憨與該團總有宿仇,囑梅將其痛打一頓。還不讓其告狀。梅如數捕獲匪首後,團總召開村長會議設宴請梅。—一個村長遲到,梅怒打,團總為其説情,梅又借題發揮,反將團總打得皮開肉錠。事後,梅卻對團總説:“我來你處辦此大案,以後他人對你少不了抄家滅門。我用苦肉計掩人耳目,叫團總受苦了”。團總感激涕零,另設家宴酬謝。
1925年劉鎮華復泰命督陝,委梅為第三師師長。梅在渭南駐防時、徵棉花税6萬餘元,暗令二太太將款帶出外存。後,馮玉祥驅劉鎮華出陝,梅敗於渭北,幾被生擒,喬裝乞丐逃生。
1927年劉鎮華歸降馮玉樣國民軍,任八方面軍總司令,梅為第五軍軍長。1933年劉鎮華叛馮投蔣,任安徽省主席及國民革命軍第十一路總指揮,梅以“參議”名義,閒居鄭州。
1934年元月,梅被劉委為長準水上公安局局長,擁有警察1300人。水巡隊長多系地主惡霸和幫會頭子,父死子維,形成世襲。對過往商船,敲詐勒索、無惡不作,商民人等恨之入骨。梅抵任後,將其繳械,隊長撤職查辦,5個罪大惡極的幫會頭子送省處決,水警僅乘千人。梅吃空名300人薪水,還每月扣隊長。職員薪水各10元。在任18個月,貪污10萬元。
梅家財萬貫,妻妾4人。開封、鄭州、洛陽、平陸、洛寧等處,皆有他的產業,但對公益事業卻毫釐不捨。
抗日戰爭開始、梅在家鄉曾幫助李桂梧建立抗日聯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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