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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建軍
(雲南省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
鎖定
- 中文名
- 梅建軍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彝族
- 籍 貫
- 雲南鳳慶
- 出生日期
- 1979年6月
梅建軍人物履歷
2002.10—2004.12 在鎮康縣原軍弄鄉人民政府工作。
2004.12—2008.03 在中共鎮康縣委辦公室工作,其間:2005.08—2007.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本科)。
2008.03—2013.05 在中共臨滄市委辦公室工作,其間:2009.12任副主任科員;2010.06任常委辦副主任;2011.12任市委督查室專項查辦科副科長;2012.02任秘書一科副科長;2012.05任秘書一科科長。
2013.06—2016.05 臨翔區南美拉祜族鄉黨委書記。
梅建軍人物事件
梅建軍違紀被查
梅建軍依法雙開
2023年6月,經臨滄市委批准,臨滄市紀委監委對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三級調研員(臨翔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梅建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梅建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黨性原則,背離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紀法觀念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不信馬列信鬼神,參與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無視組織原則,瞞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違規經商辦企業;不正確履行職責,對區供銷社入股裕豐公司,存在資金損失風險負主要領導責任;參與賭博;違規設立使用“小金庫”資金;利用職務之便,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損失。其行為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臨滄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臨滄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梅建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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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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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區政府領導 梅建軍 副區長 .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9-10-26]
- 2. 梅建軍 副區長 .雲南省臨滄市臨翔區[引用日期2021-12-14]
- 3. 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三級調研員(臨翔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梅建軍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清風雲南[引用日期2022-09-16]
- 4. 臨滄市1名幹部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清風雲南[引用日期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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