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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師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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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師賢爵士,大紫荊勳賢 [1]  ,AC,KBE,QC(Sir AnthonyFrank Mason),1925年4月21日出生,前任澳洲首席大法官,現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中文名
梅師賢
外文名
Sir AnthonyFrank Mason
國    籍
澳大利亞
出生日期
1925年4月21日
出生地
澳大利亞悉尼
職    務
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梅師賢人物簡介

梅師賢1925年4月21日出生於澳大利亞,自小在悉尼長大,早年就讀於悉尼文法學校。1987年2月6日-1995年4月20日是第9任澳洲首席大法官,2013年獲香港頒授大紫荊勳章。 [2] 

梅師賢工作歷程

大紫荊勳賢梅師賢爵士 大紫荊勳賢梅師賢爵士
1944年至1945年在皇家澳大利亞空軍服役,擔任飛行員。二戰後入讀於悉尼大學,以一級榮譽取得文學士及法學士學位。
1951年在新南韋爾斯取得大律師資格
1964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
1964年至1969年,任副檢察長。
1969年至1972年,任新南韋爾斯最高法院上訴法院法官。
1972年至1987年,擔任澳洲高等法院大法官。
1987年,升任澳洲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至1995年退休。
1997年7月28日起出任香港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 [2] 

梅師賢獲得榮譽

1969年獲英國頒授CBE勳銜
1972年獲英國頒授KBE勳銜
1988年獲澳洲頒授AC勳銜
2001年獲澳洲頒授百週年紀念勳章
2013年獲香港頒授大紫荊勳章 [2] 

梅師賢人物評價

梅師賢爵士盡心竭力為司法機構服務,表現卓越,在出任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期間,克盡厥職,是自法院成立以來其主要的棟樑之一。全賴梅師賢爵士的悉心指導及智慧,終審法院處理了多宗備受矚目的案件,並確立其在香港新憲制架構下的位置。終審法院能贏得社會大眾的信心和信賴,並在普通法地區中確立其聲譽,梅師賢爵士貢獻尤多,頒授大紫荊勳章。梅師賢爵士現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服務司法機構逾15年。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