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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交通運輸局

鎖定
根據《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梅市發〔2009〕63號),設立梅州市交通運輸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梅州市交通運輸局
辦公地址
梅州市梅江區麗都西路2號 [6] 
性    質
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謝勝揚(局長)

梅州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鐵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和安全質量等管理辦法,並組織或協調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涉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協調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三)承擔道路、水路等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路政、運政和港口管理。負責道路運輸、經營性客貨運輸站(場)、機動車輛維修、汽車租賃、公路運輸服務、機動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等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船舶代理、引航、航道、港口、渡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佈局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市內跨縣旅客運輸管理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對交通運輸市場和交通基本建設市場實施監督、管理和調控,引導交通運輸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
(四)負責政府撥款的公路建設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協調或參與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負責局管交通資金的撥付和監管。按有關規定對各縣(市、區)交通運輸部門進行內部審計。
(五)承擔公路、水路、地方鐵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實施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礎設施有關重點工程建設以及工程質量監督和造價的監督管理,參與地方鐵路、高速公路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按規定權限負責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的審查(批)、上報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公路、水路等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依法管理和保護公路,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
(六)負責公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水路、民航、鐵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動員系統的相關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市交通運輸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市本級及梅江區範圍內的道路運政、水路運政、公路(含高速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等交通運輸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交通運輸智能執法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協調跨區域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八)擬訂綜合交通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綜合交通科技成果推廣和開發,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指導綜合交通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的實施及監督,負責綜合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組織、協調和參與管理公路、水路、民航、地方鐵路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工作,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等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局有關職責分工。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推進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政策,組織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協調全市鐵路公路水路航空綜合運輸,承擔道路、水路、鐵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承擔公路、水路、鐵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等,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市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提出重大基礎設施佈局建議並協調實施,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備案交通運輸重大建設項目。
2.與市公安局有關職責分工。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事務中心在新建、改建、擴建、大修道路交通工程時,負責梅江區範圍內國省道、地方公路(含高速公路匝道出口與國省道、地方公路交叉路口)的交通標誌、交通標線等交通安全管理設施建設。市公安局牽頭負責制訂管理區域內市政道路和國省道、地方公路交通標誌、標線等交通安全管理設施的規劃建設方案,負責管理區域內的交通標誌、標線等交通安全管理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1] 

梅州市交通運輸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和對外宣傳等工作,承擔機關安全、保密、信訪、社會綜合治理、民生熱線、政務公開、扶貧等工作。
法規審計科
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結構調整等工作。貫徹和監督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負責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組織有關行政處罰聽證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的申報和管理;負責對市本級及梅江區範圍內交通行政執法案件的法制審核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綜合規劃科
組織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及公路、水路、港口、地方鐵路等發展規劃、專項規劃,承擔有關協調、銜接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指導審核協調縣級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綜合交通樞紐規劃,做好與鐵路民航主管部門的規劃銜接。參與地方鐵路、高速公路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承擔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前期工作、後期評價工作。按規定權限組織市管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立項的審查、審批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綜合統計管理工作。參與公路、水路有關交通戰備工作和救災等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公路、水路、民航、地方鐵路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工作及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運輸管理科
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管理服務和運輸市場監管工作。負責道路、水路運輸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市管權限的道路旅客運輸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業管理,負責全市道路運輸經營性客貨運輸站(場)、機動車輛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等道路運輸相關業務行業管理,組織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公路運輸,協調外貿貨物運輸,會同有關部門培育和發展道路運輸市場。指導直通港澳台道路客貨運輸、汽車國際運輸的行業管理。負責水路運輸和港口行政管理(水運執法除外),參與擬定水運和港口發展戰略,參與港口規劃及建設項目審核;負責對港口公用基礎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防洪搶險、緊急客貨運輸和港口作業。負責全市城市公交、出租汽車等公共交通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城鄉公交統籌規劃、城鄉公交一體化政策,指導監督城市公共交通線網布局、運力投放、車輛更新等,協調推進城市公共交通站場站點優化設置,負責承擔政府指令性公共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基建管理科
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管建設項目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審查審批和省管項目設計、施工許可審批初審工作;組織市管權限交通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指導公路養護和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市管權限交通運輸工程造價監督管理工作。
財務科
組織編制部門預、決算,承擔交通經費、信貸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運輸專項資金;負責局管交通資金的撥付及使用監督;負責局預算缺口的融資管理、撥付及監督使用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賬務管理,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安全監督科(應急辦公室)
擬訂並協調落實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規劃、計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相關規章制度。監督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統籌、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防範、風險防控和搶險救災工作;按規定組織或參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統計、上報工作。
行政審批科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交通運輸行政審批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負責全局行政審批業務的統籌協調;承擔市管權限公路路政許可審批;承擔市管權限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審批、續期及變更業務;承擔市管權限水路運輸、港口業務經營許可審批,承擔外商投資經營水路運輸等審核;負責其他根據法律法規和上級委託、下放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的公路路政、道路運輸經營和水路運輸、港口業務經營等許可審批業務。
工程質量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工程質量監督法律、法規、規章。承擔市管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協同實施交通工程質量試驗檢測、監理機構的資質認證和行業管理;負責市管交通工程質量動態管理工作;擬訂年度工程質量監督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或參與交通工程質量事故和質量投訴、舉報的調查處理;負責對市管交通工程完工項目進行質量核驗評定和質量鑑定;負責交通工程質量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承擔上級有關部門委託的其他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
鐵路監督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有關鐵路運輸法規、規章、政策措施的落實。承擔市域範圍內涉及鐵路的相關協調工作,參與協調省與國家鐵路交接站或換裝站接軌事宜。規範運輸市場秩序,處理行業運營和服務質量等相關舉報和投訴。指導、監督運營企業運輸安全、運輸服務質量、承擔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運輸任務情況。協助開展鐵路運營管理工作,承擔屬地安全生產指導、協調職責。指導、監督運營企業的設施設備產品質量安全管理以及運營線路的維護管養。組織監測、分析鐵路運營情況,開展鐵路行業統計和數據分析、報送工作。參與地方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應急保障工作,做好與國家和省級鐵路管理部門、國家鐵路集團等的協調和銜接。負責鐵路信息化建設。
科技信息科
負責擬訂交通行業科技、科技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計劃和措施並指導實施。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攻關並促進成果推廣。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公路、水路交通無線電管理。指導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交通行業信息化、電子政務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有關智能交通、交通科技的地方性規範和技術標準,擬訂、修訂全市智能交通、交通科技、交通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擬訂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運行評價指標體系和交通信息發佈制度,負責交通科技項目申報、初審、研究、應用和推廣工作。參與擬訂科技交通執法項目的地方性運行規範和技術標準;擬訂並指導實施全市科技交通執法項目規劃佈局、項目計劃。負責交通科技執法市級項目報建和技術協調工作,組織交通執法科技項目的培訓工作。負責市級及梅江區交通視頻監控系統的規劃、建設、推廣、監管和執法案件的發起、推送工作。負責執法信息系統的規劃、維護、推廣和應用工作。
交通戰備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國防交通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規定和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國防交通戰備動員系統的相關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問題。負責本地區民用運力國防動員和徵用,負責相關國防交通專業保障隊伍建設管理,為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承辦市人民政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和上級國防動員主管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隊伍建設、職稱評審和申報、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黨建工作科
負責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黨建、黨廉、黨務、紀檢、監察及羣團等工作。
執法監督科
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和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擬定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的業務規範、制度、年度工作目標、階段性計劃和專項行動方案。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統一、專項、跨部門及跨區域的交通運輸綜合執法行動。
執法一科
貫徹執行公路路政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承擔全市高速公路及梅江區公路路政等方面的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職能;承擔市級權限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屬設施的行政檢查。負責全市高速公路及梅江區公路路政等方面投訴、舉報的調查、處理工作。按要求參與全市統一、專項、跨部門及跨區域的執法行動。
執法二科
貫徹執行治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全市高速公路及梅江區的超限超載治理。組織全市統一、跨部門及跨區域的治超執法行動。負責治超投訴、舉報的調查、處理工作。
執法三科
貫徹執行道路運政、水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和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承擔市級權限及梅江區的道路運政、水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和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職能。負責市級權限及梅江區的道路運政、水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和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等方面投訴、舉報的調查、處理工作。按要求參與全市統一、專項、跨部門及跨區域的執法行動。
執法四科
負責市級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和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等執法違章案件的處理、抄告、公示、文書管理和送達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案件的彙總、統計、分析和檔案管理工作。 [3] 

梅州市交通運輸局現任領導

羅麗平(局長) [7] 
廖迪環(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地方公路管理、交通戰備工作;分管市地方公路管理總站、市交通戰備辦公室;掛鈎聯繫興寧市。
劉健輝(黨組成員、市紀委派駐市交通紀檢組組長)
負責市紀委派駐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局的紀檢監察工作。
劉振貴(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行政審批、扶貧開發、招商引資、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市韓江實業總公司留守人員辦公室、市交通物供公司留守人員辦公室和市韓江水運公司留守處工作;分管運輸管理科、行政審批科;掛鈎聯繫大埔縣。
林建華(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綜合規劃、高速公路建設、財務審計、路橋收費管理和機關工會日常事務;分管綜合規劃科、財務審計科、局機關工會和市高速公路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協調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辦公室,聯繫高鐵規劃建設工作;掛鈎聯繫平遠縣。
熊強華(黨組成員、副局長、正處級)
負責交通綜合行政執法、交通行業安全監管(應急管理)、科技、“三防”、治理公路“三亂”和大橋管理養護工作;分管市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安全技術科(應急辦)和市大橋管理養護所;聯繫梅縣機場遷建工作;掛鈎聯繫蕉嶺縣。
張漢清(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負責公路基建管理和技術行政工作;分管基建管理科、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和市交通工程造價管理站;掛鈎聯繫五華縣。
何春華(黨組成員、市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主持市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全面工作;分管市交通運輸局梅江交通稽查站;掛鈎聯繫豐順縣。
鄔亦斌(副局長、梅州市郵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市郵政管理局全面工作。
李秉科(副調研員)
協助林建華同志的分管工作。
宋秋蓮(副調研員)
協助謝文威同志的分管工作。 [2] 

梅州市交通運輸局人員編制

市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2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系統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總工程師1名;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2名(含執法局副局長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3名(含執法局7名)。
後勤服務人員數3名。 [4] 

梅州市交通運輸局直屬單位

梅州市交通運輸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梅州市大橋管理養護所
梅州市交通運輸服務中心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