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梃擊

鎖定
梃擊,讀音是tǐng jī。意思是①持棍棒毆擊。也泛指以暴力攻擊。②指晚 明 三案之一的梃擊案。 萬曆 四十三年(1615年), 張差 手執木棍,闖進太子住的 慈慶宮 ,打傷守門太監。被執後供系 鄭貴妃 ( 神宗 寵妃)手下太監 龐保 、 劉成 引進。時人懷疑 鄭貴妃 欲謀殺太子。 神宗 與太子不願深究,以瘋顛奸徒為罪,殺 張差 於市,並斃 龐 、 劉 於內庭了案。史稱“梃擊”案。
繁    體
梃擊
拼    音
tǐng jī
釋    義
①持棍棒毆擊。也泛指以暴力攻擊。②指晚 明 三案之一的梃擊案。 萬曆 四十三年(1615年), 張差 手執木棍,闖進太子住的 慈慶宮 ,打傷守門太監。被執後供系 鄭貴妃 ( 神宗 寵妃)手下太監 龐保 、 劉成 引進。時人懷疑 鄭貴妃 欲謀殺太子。 神宗 與太子不願深究,以瘋顛奸徒為罪,殺 張差 於市,並斃 龐 、 劉 於內庭了案。史稱“梃擊”案

目錄

梃擊解釋

①持棍棒毆擊。也泛指以暴力攻擊。②指晚 明 三案之一的梃擊案。 萬曆 四十三年(1615年), 張差 手執木棍,闖進太子住的 慈慶宮 ,打傷守門太監。被執後供系 鄭貴妃 ( 神宗 寵妃)手下太監 龐保 、 劉成 引進。時人懷疑 鄭貴妃 欲謀殺太子。 神宗 與太子不願深究,以瘋顛奸徒為罪,殺 張差 於市,並斃 龐 、 劉 於內庭了案。史稱“梃擊”案。

梃擊出處

①持棍棒毆擊。也泛指以暴力攻擊。
《辛亥革命前十年時論選集·去矣與會黨為伍》:“則無政府革命,直以平民之力,梃擊王庭,鋤刈豪右兼併之家。”
②指晚 明 三案之一的梃擊案。 萬曆 四十三年(1615年), 張差 手執木棍,闖進太子住的 慈慶宮 ,打傷守門太監。被執後供系 鄭貴妃 ( 神宗 寵妃)手下太監 龐保 、 劉成 引進。時人懷疑 鄭貴妃 欲謀殺太子。 神宗 與太子不願深究,以瘋顛奸徒為罪,殺 張差 於市,並斃 龐 、 劉 於內庭了案。史稱“梃擊”案。
清 陳睿思 《閲三朝要典》詩:“‘紅丸’‘梃擊’連‘移宮’,三案手翻亂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