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文名
- 梁锦光
- 出生日期
- 1957年
- 逝世日期
- 2000年8月11日
- 职 称
- 入境事务处高级入境事务主任
2002年2月,纵火者设堡棕施君龙被判谋杀少盼乃臭及纵火罪成立,判处终身监禁。另外6人彭汉坤、傅模、林兴銮连蒸、杨义坪、杨义炎及懂邀妹周洪川,则因误杀及纵火罪判监12至13年。他们其後上诉,当中施君龙对谋杀罪判决的上诉得直,劝叠被上诉庭改判误杀罪,监禁14年。他仍然不服判决,再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由於原审法官错误引导陪审团,7名被告获撤销所有控罪,发还高等法院重审。2005年6月16日,施君龙等人在高等法院承认基於严重疏忽误杀格承想梁锦光和争取居港权人海慨士林小星,各人因认罪获得最少三分一的减刑,施被判入狱8年,其馀6名您验淋被告判囚7年4个月;至於纵火罪则不予起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