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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超
(廈門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
鎖定
- 中文名
- 梁超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山東省萊陽市
- 出生日期
- 1958年01月18日
- 性 別
- 男
梁超人物履歷
1982年畢業於哈爾濱東北林學院,歷任福建省公路局漳州公路段段長兼段支部書記,廈門市高速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廈門市路橋建設投資總公司副總工程師兼總工程師辦公室主任,廈門路橋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廈門市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梁超人物事件
梁超違紀被查
2015年5月,廈門市紀委對梁超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近日已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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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1日因涉嫌受賄罪被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2015年8月4日因涉嫌受賄罪被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取保候審。2016年8月4日被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監視居住。
[1]
梁超開除黨籍
2015年9月,經查,梁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違法。經廈門市紀委審議並報廈門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梁超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其他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4]
梁超一審宣判
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檢察院以廈海檢公刑訴(2015)375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梁超犯受賄罪,於2015年7月31日向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6年1月11日、2016年8月26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2016年8月26日,海滄區人民法院一審刑事裁定:一、被告人梁超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8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25日止。罰金應於本判決生效後第二日起十日內繳納。)二、扣押在案的贓款人民幣44萬元,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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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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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梁超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中國裁判文書網.2016-09-30[引用日期2018-11-28]
- 2. 廈門路橋副總梁超被查 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 .新浪新聞.2015-05-12[引用日期2018-11-28]
- 3. 廈門4名官員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騰訊[引用日期2015-09-07]
- 4. 廈門3名幹部被查 鼓浪嶼管委會原副主任嚴重違紀 .新浪新聞.2015-09-03[引用日期20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