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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秉樞

鎖定
梁秉樞(1889-1977)雲南陸軍講武堂第十五期步兵科畢業。原名安洲,字鏡清,廣東瓊山演海人。1910年加入同盟會。1921年加入粵軍,歷任排長、連長。1925年任國民革命軍第四軍司令部參謀,第四軍第十二師第三十六團工兵營長、中校團副。1926年冬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10月任第四軍司令部警衞團團長,1927年12月率部參加廣州起義。1928年春任瓊崖軍事委員會主席及紅軍第一獨立師師長。1931年任中共東江特委軍事委員會參謀,1932年脱離中共黨組織關係。1934年任南京中央步兵學校中校教官、學生總隊上校總隊長。1938年任廣東省國民軍訓處學生訓練班主任。1939年返回海南島,任廣東省保安第五旅副旅長,兼萬(寧)陵(水)保(亭)三縣聯防督導處主任及萬寧縣縣長。1941年被撤職。抗日戰爭勝利後,1945年10月獲頒忠勤勳章。1946年5月獲頒勝利勳章。1948年任英德縣警察局局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留居廣州市。1956年起任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廣東省文史研究館館員等職。 [2]  1977 年8月在廣州病逝。 [1] 
中文名
梁秉樞
別    名
梁安洲、梁拱漢
籍    貫
廣東
出生日期
1889年
逝世日期
1977年8月
畢業院校
雲南陸軍講武堂
職    業
軍人
主要成就
廣州起義
鏡清
出生地
泰國

目錄

梁秉樞人物生平

梁秉樞(1889~1977)字鏡清,原名梁安洲,又名梁拱漢。演海成美村人。出生於泰國,6歲隨父返里,入演豐新民學校就讀,在校期間受教師馮千里的民主革命思想影響。
1901年由馮千里介紹加入同盟會,與馮千里、吳佩三、徐天炳、徐成章等人秘密組織愛國青年參加“勵志社”,進行倒清活動。爾後與趙仕槐組織學生軍進攻瓊城,因反動政府早有提防,結果傷亡嚴重而告失敗。後又與林格蘭(文英)、馮千里、徐成章、陳策等人在海口市辦黨務,將解散的學生軍改組為宣傳隊,組織打公隊(“公”指木偶神像)、剪辯隊,破除封建迷信,宣傳革命道理。民國成立後,袁世凱復闢帝制,摧殘革命志士,被迫到海外,在泰國得到國民黨駐暹邏支部負責人肖偉成的幫助,被派到新加坡、馬六甲和泰國各地向華僑宣傳反袁救國和籌款工作。1914年春返瓊,參加瓊崖討袁軍總司令陳俠農領導的討袁運動。初時與徐成章等人在演豐鄉昌城村附近的白石溪組織討袁機關,後與陳俠農深人到三亞開展策反工作,組織黎民數千人進攻萬寧、陵水、樂會瓊東、崖縣等取得勝利,討袁結束後於1916年離瓊赴廣州閒居一年。1917年赴泰省親,不久考入雲南陸軍講武堂,1921年冬畢業於第十五期步兵科,後回廣州參加孫中山領導的革命軍隊。
1922年在廣州被粵軍第一路第二統領陳得平派任中尉排長,後任東路討賊軍第二旅三團二連上尉連長,建國粵軍第十一旅第二十一團少校團副。1924年該旅改編後辭職。1925年經吳公俠介紹加入建國粵軍第一師,任教導營三連連長,後該師改為國民革命軍第四軍,調任十二師三十六團偵探隊長。1926年參加北伐,在著名的汀泗橋戰鬥中,奮不顧身,衝鋒陷戰,突破敵防線,軍威大振。後提升為該軍十二師三十六團二營少校營長。同年冬在武漢加入中國共產黨。不久奉命再次北伐率部進攻河南東橫橋得勝,升為中校。1927年7月汪精衞叛變革命,反共“清黨”,被迫離職轉返廣州,後調充廣州市公安局保安第二大隊隊長。12月參加“廣州起義”,在戰鬥中身負重傷,赴港就醫。傷好後於1928年2月奉派回瓊工作,先後任中共瓊崖特委委員、瓊崖工農紅軍東路總指揮、瓊崖蘇維埃政府常務委員、瓊崖軍事委員會主席。1928年夏蔡廷鍇率國民黨第十師過瓊“剿共”,為保存實力,隨特委書記王文明等人率領部分隊伍向母瑞山轉移,開闢新的革命根據地。1929年春夏之交蔡部離瓊,紅軍隊伍擴大成立獨立團,任團長。1930年8月,中國工農紅軍瓊崖第一獨立師(後定名為第二獨立師)在母瑞山成立,任師長。不久受黨內“左”傾錯誤路線的影響,被撤去所兼各職調離瓊崖, 1931年秋任中共東江軍委參謀長。1932年冬被派往香港找省委另行安排工作,因接不上關係,轉往上海漂泊。1936年因生活所迫到南京,得瓊人王俊幫助,派人南京步兵學校任中校教官,後繼任練習隊副隊長隊長等職。
抗日戰爭爆發後,1938年在廣東省國民軍訓處學生訓練班任副主任。廣州淪陷後,1939年回瓊任廣東保安第五旅副旅長。1940年1 月任萬、陵、保3縣督導主任,夏初兼任萬寧縣長,暗中支持抗日,曾釋放8位革命同志出獄。1941年被吳道南以“通共”罪名撒銷縣長職,另調任瓊崖守備司令參議。1942 年攜帶家眷離瓊赴韶關,途經瓊州海峽時被日軍逮捕。押回海口禁閉一年多,遭嚴刑拷打。為保妻女生命,被迫於1943年出任日偽瓊崖臨時政府參議,1944年任文昌縣縣長。任職期間,繼續暗中支持共產黨抗日。抗日結束後離瓊赴穗,1947年得張發奎保送人韶關第九軍官總隊。辦理退役手續返廣州閒居。因生活困苦1948年出任英德縣警察局長。3個月後回廣州任廣東保安司令部附員。1949年10月廣州解放後,經上書葉劍英,分配參加瓊崖旅穗同鄉會組織工作。1950年夏海南解放後,告老回鄉務農。1951年3月以反革命罪被捕,1952年9月釋放回家,10月僅被捕入獄。判無期徒刑。後經葉劍英來瓊查閲其檔案,提出處理意見,並由省委派員調查核實,於1954年9月改判無罪釋放。1956年3月病癒後回家務農。同年12月接省委統戰部通知,前往廣東省參事室工作。1959年1月調任廣東省文史館館員,曾發表20多篇10萬餘字的文史資料。1977年8月在廣州病逝。 [1] 
參考資料
  • 1.    海南省瓊山縣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瓊山縣誌/第二十七篇 人物:中華書局,1999年09月:921-922
  • 2.    陳予歡編著. 雲南講武堂將帥錄[M]. 廣州:廣州出版社, 2011.0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