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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榮業

鎖定
梁榮業,男,漢族,1962年4月出生,廣東東莞人,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廣東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研究生學歷(全日制教育:惠陽地區農業學校農學專業,中專學歷)。曾任廣東省東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3] 
2024年4月,梁榮業被開除黨籍。 [3-5] 
中文名
梁榮業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東莞長安
出生日期
1962年4月

梁榮業人物履歷

1979.11—1982.07 在惠陽地區農業學校農學專業學習,中專畢業
1982.08—1983.08 東莞縣長安區委見習幹部
1983.08—1983.09 東莞縣長安區委農業技術員
1983.09—1985.03 東莞縣長安區委團委幹部
1985.03—1987.09 東莞市(縣)長安鎮(區)團委副書記
1987.09—1989.11 東莞市長安鎮文衞辦公室主任、團委書記(其間:1986.01—1988.12在惠州教育學院政治專業學習,在職大專畢業)
1989.11—1993.12 東莞市長安鎮黨委委員、團委書記
1993.12—1995.10 東莞市長安鎮黨委委員
1995.10—2000.01 東莞市長安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其間:1998.09—1999.07在省委黨校經濟專業學習,達到大學學力)
2000.01—2002.05 東莞市長安鎮黨委副書記(其間:1998.09—2001.07在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學習,研究生畢業)
2002.05—2006.09 東莞市長安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其間:2005.05定為副處級)
2006.09—2006.12 東莞市大嶺山鎮黨委書記
2006.12—2012.06 東莞市大嶺山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其間:2008.01定為正處級)
2012.06—2016.08 東莞市石碣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1] 
2016.08—2016.11 東莞市沙田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虎門港黨工委書記
2016.11—2017.07 東莞市沙田鎮黨委書記、虎門港黨工委書記
2017.07—2017.07 東莞市沙田鎮黨委書記、東莞港(濱海灣新區)黨工委副書記
2017.07—2019.08 東莞市寮步鎮黨委書記
2019.08—2021.01 東莞市寮步鎮黨委書記、一級調研員(其間:2017.09—2019.09掛任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
2021.01—2021.02 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候選人,寮步鎮黨委書記、一級調研員
2021.02—2021.03 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寮步鎮黨委書記
2021.03 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 
2023.07 退休。 [3] 

梁榮業人物事件

梁榮業違紀被查

2023年11月3日,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廣東省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梁榮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梁榮業開除黨籍

2024年4月,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梁榮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4] 
經查,梁榮業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職務晉升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亦官亦商,違規與他人合作經營多家企業並獲取鉅額收益;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使用權高價轉讓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梁榮業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梁榮業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5] 

梁榮業公開通報

2024年4月,廣東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六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包括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梁榮業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3年至2021年,梁榮業先後收受多名公職人員和私營企業主所送禮金共計58萬元。梁榮業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取消相應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6] 
參考資料